[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597(2006)03-0050-06 一、“说”的文体形态辨析 “说”这一文体有以下七种形态。 其一,对他人著述、观点进行解说的“说”。《易》“十翼”之一《说卦》之“说”是对卦的解说。《汉书·叙传上》:“时上方乡学,郑宽中、张禹朝夕入说《尚书》、《论语》于金华殿中,诏(班)伯受焉。”这种解说经典的行为就是“说”,其形成的著作就是“说”的文本。检《汉书·艺文志》,其《六艺略》有“说”如下:《易》之《略说》,《书》之《欧阳说义》,《诗经》之《鲁说》、《韩说》,《礼》之《〈中庸〉说》、《〈明堂阴阳〉说》,《论语》之《齐说》、《鲁夏侯说》、《鲁安昌侯说》、《鲁王骏说》、《燕传说》,《孝经》之《长孙氏说》、《江氏说》、《翼氏说》、《后氏说》、《安昌侯说》、《〈弟子职〉说》,等等。以上之“说”,当为解说、解释之义。《汉书·艺文志》的《诸子略》之“道家”,载录有《老子傅氏经说》、《老子徐氏经说》、刘向《说老子》,等等。以上之“说”,作为文体来说,都是对他人著述、观点的解说。 《汉书·艺文志》叙说《六艺略》时批评汉末烦琐经学:“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便辞巧说”、“说五字之文”之“说”,都为解说之“说”,如构成文本,就是“说”体。 其二,“说”即“论”,论证某一问题。吴讷《文章辨体序说》论“说”: 按:说者,释也,述也,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之也。说之名,起自吾夫子之《说卦》,厥后汉许慎《说文》,盖亦祖述其名而为之辞也。魏晋六朝文载《文选》,而无其体。独陆机《文赋》备论作文之义,有曰“说炜晔而谲诳”,是岂知言者哉!至昌黎韩子,悯斯文日弊,作《师说》,抗颜为学者师。迨柳子厚及宋室诸大老出,因各即事即理而为之说,以晓当世,以开悟后学,繇是六朝陋习,一洗而无余矣。卢学士曰:“说须自出己意,横说竖说,以抑扬详赡为上。”若夫解者,亦以讲释解剥为义,其与说亦无大相远焉。 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论“说”: 按《字书》:说者,解也,述也,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之也。说之名起于《说卦》,汉许慎作《说文》,亦祖其名以命篇。而魏晋以来,作者绝少,独《曹植集》中有二首,而《文选》不载,故其体阙焉。要之传于经文,而更出己见,纵横抑扬,以详赡为上而已;与论无大异也。今各取名家数篇,以备一体。 所谓“师说”之“说”应该是“论”的意思,所谓“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之”、“因各即事即理而为之说,以晓当世,以开悟后学”就把“论”的意思说得更明白了。古代墨家逻辑名词有“说”,亦即论证。《墨子·小取》:“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荀子·正名》:“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管子·立政》:“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族不战。”《韩非子》一书中有《说疑》,《曹植集》中《说疫气》、《藉田说》之“说”,均是对某一事物的论证。 其三,“说”为小说。从上述“说”为“论”,进而又有著书立说之“说”。先秦就多有诸子之“说”,《汉书·艺文志》的《诸子略》中有许多以作者姓氏命名的作品,如《伊尹》、《鬻子》、《文子》、《庄子》之类。这些都是子书,当是自家的著书立说,所谓“成一家之言”的“著篇籍”。曹丕《与王朗书》所谓“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曹丕《与吴质书》称刘桢“著《中论》二十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亦是此义。葛洪《抱朴子·尚博》推崇子书的撰作: 正经为道义之渊海,子书为增深之川流。仰而比之,则景星之佐三辰也;俯而方之,则林薄之裨嵩岳也。虽津途殊阙,而进德同归,虽离于举趾,而合于兴化。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称: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 但诸子之说,其义应该是“学说”,是“论”,却大多不标明“说”。当标明了“说”的诸子之说就成了小说,则是诸子之说之余论,或为附属,或为依附。 就“说”为小说之义来说,《荀子·正名》:“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指不合大道的琐屑之言。《汉书·艺文志》述《小说家》: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文心雕龙·诸子》称:“至鬻熊知道,而文王咨询,余文遗事,录为《鬻子》。”《汉书·艺文志》的《诸子略》“道家类”著录有《鬻子》二十二卷;《诸子略》之“小说家”著录有《鬻子说》(原注:后世所加),据刘勰所云“余文遗事,录为《鬻子》”,此当是“小说家”类的《鬻子说》。《诸子略》之“小说家”类还著录有《伊尹说》 (原注:其语浅薄,似依托也)、《黄帝说》(原注,迂诞依托)、《封禅方说》(原注:武帝时)、《虞初周说》(原注: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等,当都是“余文遗事”。以上之“说”,除《封禅方说》外都标明作者,虽然大都是依托,但从书名看是这些作者自己的“说”,是自家的言论,而不是对别人言论的解说,且又是“说”的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