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的构成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为钦,中南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博士后;周晶,华中农业大学外语系讲师、硕士。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内容提要: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的情节由开头、中间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但亚里士多德的情节观受到了现代小说实践的挑战。现代小说(如意识流小说)的开头、中间和结尾再也不是一个事件的开头、中间和结尾,也就是说,文本中的话语情节再也不是故事的情节。故叙事文本中的情节是叙事元素,以及由叙事元素构成的叙事序列的组合;不过,这种组合一定要排列有序,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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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000—2952(2007)02—0021—07

      一

      关于悲剧的情节,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有系统的论述。亚里士多德说:“悲剧是对于一个完整而具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一件事物可能完整而缺乏长度)。所谓‘完整’,指事之有头,有身,有尾。”① 亚里士多德关于情节的论述,对后世的叙事理论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即使是在叙事理论与实践已经相当繁荣的今天,其理论和实践的建树也没有跳出亚里士多德的魔掌。美国叙事学家米勒在《解读叙事》中也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衣钵,将叙事作品的情节分为“开头”、“中部”和“线条的末尾”三个部分。②

      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也有人译为“论诗”,③ 与其说是一部关于诗(或者说“悲剧”)的著作,倒不如说是一部关于叙事理论的宝典。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不仅确立了叙事情节的构成要素,而且还规定了叙事情节各个要素的性质和要求。亚里士多德说:“所谓‘头’,指事之不必然上承他事,但自然引起他事发生者;所谓‘尾’,恰与此相反,指事之按照必然律或常规自然地上承某事者,但无他事继其后;所谓‘身’,指事之承前启后者。所以结构完美的布局不能随便起讫,而必须遵照此处所说的方式。”④ 亚里士多德关于叙事情节的论述,真可谓系统完备了。

      但亚里士多德对情节的诠注也受到了现代叙事理论的挑战。俄国文学理论家巴赫金说:“故事可以从任何一点上开头,也几乎可以在任何一点上结束。”⑤ 这不是对亚里士多德情节理论的驳难吗?小说创作的实践也几乎颠覆了亚里士多德对叙事情节开头、中间和结尾的要求。余华的《河边的错误》中,那个杀死么四婆婆的人究竟是谁?格非的《青黄》中,漂泊在苏子河上的妓女船队到底到哪里去了?“青黄”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在阅读中本应该得到解答的问题在文本的结尾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这种开放式的结尾使读者在读完作品之后还要带着一些问题去思索文本的“结尾”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这个结局就已经不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无他事继其后”的结尾了。塞尔维亚作家米洛拉德·帕维奇1984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哈扎尔辞典》,我国小说家韩少功1997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马桥词典》,按照辞典的体例将文本的叙事序列编排起来,叙事序列之间既没有所谓的“继随”关系,也没有所谓的能使读者惊心动魄的“突转”和“发现”。⑥ 如果说《哈扎尔辞典》和《马桥词典》在叙事序列的组合上还有一个固定的秩序,那么,法国作家马克·萨皮尔达的《作品第一号》就更是“别出心裁”了。《作品第一号》出版于1970年,它类似于“活页文选”,将每个叙事序列抄写在一张卡片上,没有装帧,读者可以随时从中抽出任意一页进行阅读,文本的叙事没有一个固定的“开头”和“结尾”,中间部分也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据云:《作品第一号》的组合方式可以达到10的263次方之多。⑦ 《作品第一号》的诞生也是对亚里士多德情节规范的否定。

      二

      亚里士多德以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古希腊悲剧、史诗作为研究对象,因而,他对叙事情节的认识难免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并具有时代的局限性。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为治,岂不难哉!我们应该怎样重新审视叙事作品的情节构成呢?我们认为,叙事元素以及由叙事元素组成的叙事序列是叙事情节的构成要素。

      叙事元素即叙事情节中描述人物外在行为、展示人物心理过程的最小的语言单位。如:“皇帝送给公主一只鹰,鹰载着公主飞到了另一个王国。”这一叙述就包含两个叙事元素:“皇帝送给公主一只鹰”和“鹰载着公主飞到了另一个王国”。再如《红楼梦》中的一段叙述:

      雨村尚未看完,忽闻传点,报:“王老爷来拜。”雨村忙具衣冠接迎。有顿饭工夫方回来,问这门子,门子道:“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今告打死人之薛,就是‘丰年大雪’之‘薛’,——不单靠这三家,他的世交亲友在都在外的本也不少,老爷如今拿谁去?”雨村听说,便笑问门子道:“这样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你大约也深知这凶犯躲的方向了?”⑧

      这段叙述就包含着以下几个叙事元素:贾雨村看护官符、听传点的声音、听门外报王老爷到、更换衣服、接待王老爷、回密室询问门子、门子讲四大家族的关系、贾雨村再问门子。一般来说,叙事元素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功能:1、构成叙事序列或叙事文本;2、承载着一定的社会生活信息;3、部分叙事元素在文本的叙述中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以上引述的《红楼梦》中的叙事,包含着接到护官符后贾雨村和门子的七个行为动作,再现了18世纪中国社会公堂生活的图景。其中,“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透露出了金陵城的社会结构信息,揭示了金陵城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一个个承载着一定社会生活信息的叙事元素组成了这一段叙事,也正是这一段段的叙述构成了整部《红楼梦》的叙事格局。在大多数文本中,往往有那么一个或几个叙事元素承载着控制整个文本叙述进程的功能,我们将这种能够调节或控制文本叙事进程的叙事元素称之为“核心叙事元素”。如《红楼梦》中有这样一段叙述:

      雨村听了大怒道:“那有这等事!打死人竟白白的走了拿不来的!”便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家属拿来拷问。只见案旁站着一个门子,使眼色不叫他发签。雨村心下狐疑,只得停了手。⑨

      这里的“使眼色不叫他发签”这一叙事元素在文本的叙述中就有着一种特殊的功能。薛蟠将小乡宦之子冯渊打死之后逃之夭夭,冯渊的家人将状告到贾雨村的名下,贾雨村发签差公人捉拿薛蟠,门子这时使了这个“眼色”——这一“眼色”具有承上的效能。门子的眼色,使贾雨村心下狐疑,停止发签——这个“眼色”又具有启下的作用。按照正常的生活轨迹,贾雨村派人捉拿凶犯薛蟠,捉到了薛蟠后将其正法,这段公案也就了结了,文本的叙事也就此结束。但门子的这个“眼色”改变了这一公案的正常审判进程,引出了叙事情节的“反转”与“突变”——贾雨村停住手,将门子召进密室;门子向贾雨村呈上护官符,告诉贾雨村这一凶犯就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中薛家的公子——小说于是引出了对金陵四大家族的叙述,成全了一部文学巨著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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