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句末助词“在”的语法意义 “在”在许多方言里用为句末助词,如果把历史上有过的用法考虑进去,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可归为四类:A、表示对事态出现某种变化的确认,大致相当于普通话的“了[,2]”;B、表示静态持续;C、表示动作进行;D、表示叙实或申明语气。 A类举安徽宿松话为代表。①助词“在”在宿松方言读
,宿松话是笔者的家乡话。 ① 佢买一件衣裳在他买了一件衣裳了⑤ 佢家插脱田在 ② 但要同意我去在⑥ 树叶红着在 ③ 这个电影我看脱两遍⑦ 要落雨在 ④ 鞋洗干净在⑧ 我要到学堂里去在 上举例句去掉句末“在”大多能成立,但用“在”能提供事态变化的信息,不用“在”则是一般的叙述或吩咐、提议。“在”只肯定事态出现了变化如例①—⑥或即将出现变化如例⑦⑧,一般不表动作的实现。如果要表示动作实现,就要在动词后加“着”(如⑥)或“脱”(如③⑤)。宿松话的“着”是一个表动作完成或实现的动态助词,大致相当于普通话的“了[,1]”,“脱”在这里是表动作完结的动相补语。 B 类举湖北宜都话为代表。例⑨—⑩引自李崇兴(1996): ⑨ 帽子挂底在墙上在(11) 房子空倒在 ⑩ 针掉底在地下在 (12) 灯亮倒在 宜都话的句末助词“在”表静态持续,它和表动作进行或状态持续的副词“在”不能同现。 C类举武汉话为代表。例⑩—⑩引自汪国胜(1999): (13) 妈妈打电话在(15) 小华在房里看书在 (14) 张经理在会议室开会在(16) 我拐子哥哥睡觉在我哥哥在睡觉 武汉话句末的“在”不仅表示动作进行,还可以表静态持续,也就是兼有B、C两种作用。 D 类在唐宋时期常用。如: (17) 更有阿谁忧吾不知去处在?(《六祖坛经》) (18) 定知心肯在,方便强邀人。(《游仙窟》) (19) 诗酒尚堪驱使在,未须料理白头人。(杜甫《江畔独步寻花》) (20) 未死会应相见在,又知何地复何年。(白居易《山居》) (21) 阿兄在家里新生儿,见在蓐里卧在。(《启颜录·昏忘》) (22) 莫为寰瀛多事在,客星相逐不回休。(齐己《送白处士游峨嵋》) (23) 向后有多口阿师与你点破在。(《祖堂集》卷二○) (24) 舌头未曾点着在。(《景德传灯录》卷一四) (25) 然亦不止就贫富上说,讲学皆如此,天下道理更阔在。(《朱子语类》,卷二二) 四类用法都由动词“在”或由“在”构成的处所结构虚化而来,虚化路径各不相同。 贰“在”的四种用法的来源 2.1 A类“在”的来源 我们认为A类“在”由位于动词后、句子末尾的“在L”(L表示处所词)语法化而来,具体地说,是由句末的“在这里/那里”语法化而来。 宿松方言里,“在+L”可以用在动词前,也可以用在动词后。在“VP+在L”的格式中,V可以是状态动词②,如“困”、“住”“坐”“抗藏”“埋”“站”“放”“挂”“贴”“搁”等;也可以是动作动词,如“把”、“送”“给[,拿]”“撂[,扔]”“摔”“还”“丢”“落”“写”等。例如: (26) 你坐在椅子[,上你坐到椅子上] (30) 苹果给[,拿]在这里来 (27) 我搁一本书在桌上[,我放一本书到桌上] (31)但撂[,扔]东西在□
里③ (28) 画挂在壁上去[,画挂到壁上](32) 我送东西在那里去 (29) 但写字在桌上 “写”“给[,拿]”“撂[,扔]”“送”是动作动词,(30)—(32)表动作主体或客体的位移;“坐”“搁”“挂”是状态动词,但(26)—(29)也表位移而不表状态持续。也就是说,(26)—(32)中的“在”都表趋向,要理解成普通话的“到”。“VP+在L”后一般可以加趋向动词“去”,这说明,不管动词是表动作,还是表状态的,“V+在L”一般不表状态持续而表动态的位移事件,“在L”是动作的主体或客体到达的终点。如果要表示状态持续或动作进行,宿松方言一般是将“在L”放在动词前面。例如: (33) 我在床上困[,着我在床上睡了] (37) 你不要在车上看书 (34) 佢在门口站[,他在门口站着] (38) 鸭在河里划 (35) 佢在椅子上坐[他在椅子上坐着] (39) 但他在那里笑 (36) 佢[,他]在饭店里吃饭 例(33)—(35)的“在L”表状态持续,“在L”也可移到动词后,不过,一旦“在L”移到动词后,“困”“站”“坐”就不表状态持续,而是表示位移动作。例(36)—(39)中的“在L”表动作进行,不能移到动词后。动词前面的“在L”进一步虚化就演变为表动作进行或状态持续的副词“在”了,如“我在坐”,“但在洗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