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河北平山战国中山王墓所出长铭大鼎和方壶上,屡见一个写作
形的字,(注:张守中《中山王
器文字编》,第46页,中华书局,1981年。本文所引中山王墓铜器铭文资料,俱见此书。又,容庚《金文编》,第1219页,中华书局,1985年。)我们用隶古定的办法,将它隶定成
。为了印刷上的方便,下面用△号代替此字。 △字在铭文中,皆用作后置虚词。原句如下: (1)呜呼,语不废哉!寡人闻之,蒦(与)其汋(溺)於人△,宁汋(溺)於渊。 (2)寡人闻之,事少如长,事愚如智,此易言而难行△。 (3)谋虑皆从,克有功,智△。 (4)辞死罪之有赦,智(知)为人臣之宜(义)△。 以上大鼎 (5)余智(知)其忠
(信)△,而专任之邦。 (6)……则上逆於天,下不
(顺)於人△。 (7)将与吾君并立於世,齿长於会同,则臣不忍见△。 以上方壶 根据这个字在句子中的用法,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它相当于文献中的“也”字。用朱德熙、裘锡圭两位先生的话说,就是△字在句子里所占据的位置,正是“也”字应该占据的位置。(注:朱德熙、裘锡圭《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年第1期,第43页;又载《朱德熙古文字论集》,第92页,中华书局,1995年。)特别是句(1)中的“蒦(与)其……宁……”这句话,李学勤等先生指出也见于《大戴礼记·武王践阼》。(注:李学勤、李零《平山三器与中山国史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79年第2期,第155页。)《武王践阼》云:“盥盘之铭曰:与其溺於人也,宁溺於渊。溺於渊犹可游也,溺於人不可救也。”鼎铭用△字的地方,《大戴札记》正作“也”。这说明大多数研究者判断△字相当于“也”是十分可信的。 然而,△字在形、音上究竟如何解释才能和“也”字相沟通,却始终是一个谜。而问题的焦点,也自然集中在此字可以假定的声旁——即所从的
——究竟如何释读。 朱德熙、裘锡圭两位先生最初曾释为“施”,谓:“此字从‘
’,
大概是‘它’的变形
,应释为‘施’,读为‘也’。”(注:朱德熙、裘锡圭《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年第1期,第43页;又载《朱德熙古文字论集》,第92页,中华书局,1995年。)这一释法引用和相信的人最多,但从字形上看,却难以说通。
即“
”旁没有问题,这也是大家所公认的;但要说
是“它”的变体,却非常勉强。方壶中有“是有纯德遗训,以陀(施)及子孙”一句,正如李学勤等先生所指出的那样,“陀”字所从的“它”旁作
,跟
旁迥然有别。(注:李学勤、李零《平山三器与中山国史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79年第2期,第151页。)因此,后来朱、裘两位先生自己也放弃了这一释法(但未放弃△相当于“也”的看法)。(注:注②所引文在编入《朱德熙古文字论集》时,裘锡圭先生加有“编按”,谓:“后来我们感到释此字为‘施’根据不足,而且‘它’‘也’古音有异,‘施’恐不能读为‘也’。”(第92页)又,1996年8月,笔者和裘锡圭先生一同出席在天津水上会宾园饭店召开的一个文字学研讨会,28日上午,裘先生在会上发言时说:“△释‘施’证据不足,我和朱先生都这样认为。因为‘施’是从‘它’的。《金文编》认为‘它’与‘也’为一字是不对的,‘它’、‘也’是两个字。当然,释‘旃’也不一定对,因为也不像从‘丹’。释‘施’我们放弃了,但字在铭文中看上去还是相当于‘也’。”(据笔者现场记录))此外,早期研究者中,也有部分学者将△释为“旃”或“旃”,(注:释“旃”的代表性作品有:注③所引文,第151页;又,商承祚《中山王
鼎、壶铭文刍议》,《古文字研究》第7辑,第46-47页,中华书局,1982年。释“旂”说见赵诚《〈中山壶〉〈中山鼎〉铭文试释》,《古文字研究》第1辑,第249-250页,中华书局,1979年。)不过因为这些释法在字形上首先就讲不通,更难从其他方面与“也”字相沟通,故今天相信的人恐已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