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汉语单复句划分应当明了的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良明 济南市山东师范大学第三宿舍27楼321室。

原文出处:
语言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研究汉语单复句划分应当了解汉语单复句划分说源流,了解汉语语法特点,了解古人语法分析实践,应当明确分析方法是为语言事实服务的方法与事实的关系原则。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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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今二十年来,我们发表多篇文章从不同角度论说汉语语法无单复句之分,三次(孙良明1997、2000、2004)明确指出单复句划分是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的大误会,不应再误会下去。我们(孙良明2004)还明确敬告对外汉语教学界诸先生,对外汉语教学不宜讲汉语有单复句之分。我们主张句子不再分单句、复句,统一按句法结构、语义关系(包括逻辑语义关系)分析;确立“逻辑语义关系结构”、“逻辑语义关系短语”术语,分别简称为“关系结构”和“关系短语”。这就是将一切所谓“复句”结构看作是“关系结构”,将一切所谓“复句”看作是“关系短语”构成的关系结构句,分析其中的种种逻辑语义关系(隐性的或有语法形式标记的如并列、承接、进层、转折、选择、假设、条件、因果等)及每种关系的构成条件与表现形式特点。这是我们的基本观点、基本主张。

      读了张雪涛、唐爱华《汉语单复句区分问题的理论困惑与解决策略》(下文简称“张唐文”),引起我想着力谈谈过去文章中曾分散、零碎地涉及但未讲清楚的研究单复句划分应当了解、明确的几个问题,即:汉语单复句划分说源流、汉语语法特点、分析方法与语言事实的关系、古人语法分析实践。这几个问题可以说属常识范围;但问题就产生在对这些“常识”的认识上。这几个问题不谈清楚,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汉语单复句划分的问题。

      一 汉语单复句划分说源流

      汉语语法学体系的构建,借鉴于印欧语语法体系。中国第一本介绍印欧语语法体系的书是1904年出版的严复《英文汉诂》,其句法分类一篇说“句有三种”(译名照录):

      

      这是英语句法分类,实际是汉语语法学句法分类的源头。(注:黎锦熙、刘世儒(1957)说汉语复句学说源于《马氏文通》,不确,参见孙良明(1989)。黎、刘只是据《马氏文通》出版于1898年,早于《英文汉诂》出版而言。)后来的各种汉语语法著作中句子的分类可以说“大同小异”,“大同”是基本上据严书的分类并取其译名,“小异”是对严氏的分类各作不同的再分类并对其译名“小”有改动。

      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二分:单句之外,合沓句、包孕句合并为复句;分包孕复句(母句-子句)、等立复句(分句-分句)、主从复句(主句-从句)。高名凯《汉语语法论》三分:简单句(包括“复枝叶”的复杂句)、包孕句、复合句。王力《中国语法理论》二分:简单句,内含包孕句,可有首品句子形式(大致相当实字子句)、次品句子形式(大致相当区别子句);复合句,分等立句、主从句(含末品句子形式,大致相当疏状子句)。

      后来,句子结构类型分析一个显著变化是没有了“包孕句”提法。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教材》将包孕句归入单句,包孕成分定名子句;复句分等立、主从两种。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包孕成分定名主谓结构,按“句子的成分作标准”,句子分简单句(单词句、无主句、主谓句)和复合句;复合句分并列句(连贯句、联合句、交替句、对比句)、偏正句(因果句、让步句、条件句)。1956年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复句分联合关系、偏正关系。1981年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取消复句“联合(并列)、偏正(主从)”之分,平列“并列、承接、递进、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八种。此“提要”算是奠定后来复句分类;平列类型,不再分联合(并列)、偏正(主从)。

      以上是汉语单复句划分说源流的大致史廓。可以看出句子类型的划分是从“多分”的繁复发展到“二分”的简略。尽管有此“发展”,但其“源”是印欧语句子类型的Simple sentence、Compound sentence、Complex sentence三分。单句、复句二分虽然不是简单套用,但实质上是因袭印欧语语法而来。

      要特别注意的是,印欧语动词有定式、不定式之分,因而有子句/分句(clauses)跟短语(指verb phrases)之别,二者构造不同,功能迥异。Simple sentence跟Compound sentence、Complex sentence之分是以有短语(词组)还是有子句/分句而定。

      二 汉语语法特点

      汉语语法学体系构建是借鉴印欧语语法而来。这样,所谓汉语语法特点只是跟印欧语语法比较而言。摘其跟单复句划分有关的简述于下。

      汉语动词无定式、不定式之分;主谓结构、动词短语结构,构造不同,而句法功能无别。动词短语跟主谓短语一样,既可独立成句,又可作句法成分。这样,汉语在短语(词组)之外,就没有必要再立子句/分句句法单位,也即汉语无子句/分句跟短语之别。这一点,《马氏文通》的作者早有创见性地看到了(孙良明1989)。马氏没有引进Simple sentence、Compoud sentence、Complex sentence、Clause、Phrase等概念并确立相应的术语,其句法单位分字、读、句三级。《马氏文通》的“读”、“句”有概念、界限不清之处,但没有子句/分句跟短语之别,不分单句、复句,则表现出汉语的特点。如果将马氏的字、读、句对应我们今天说的词、短语、句子,那么汉语句法单位就只有词、短语、句子三级,不存在子句/分句一级。这样,套用Clause、Phrase概念,分子句/分句、短语来分析汉语句法,实是方枘圆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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