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1992年《语文建设》杂志就语言规范化问题组织了一次笔谈,有两位文艺工作者发表了他们的看法,一位说“语言规范只能用来训练中小学生作文”,一位说“文艺语言本质上是反规范的”。话是从不同角度说的,意思都是说语言规范化不具普遍意义,尤对文艺语言不起作用。两位文艺工作者发表这样的看法,可能与我们过去对语言规范问题所作的论述以及有关的实际工作不无关系。且看罗常培、吕叔湘二位对“语言规范化”所作的表述: 显然,“语言规范化”的“语言”指的是民族共同语,民族共同语的集中表现是文学语言,文学语言的主要形式是书面形式,所以规范化的主要对象是书面语言(注:罗常培、吕叔湘:《现代汉语规范问题》,《语言研究》1956年第1期。以下所引罗、吕的话同此。不另注。)。 这是罗、吕二位50年代中期在当时中国科学院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所作学术报告中的话。这个报告对于此后的汉语规范化工作实际起着理论指导作用。从以上的表述可以看出,体现语言规范的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其一,是民族共同语;其二,是文学语言;其三,是书面形式,即书面语言。 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普通话。按照“民族共同语的集中表现是文学语言”这个提法,民族共同语和文学语言并非同一概念。罗、吕二位的报告里没有给“文学语言”作界定,谈民族共同语是怎样形成的这个问题时,说了这样的话:“原来的书面语言逐渐变成民族共同语的高级的、文学加工的、规范化的形式,成为它的文学语言”。据此可以推知,文学语言比民族共同语的要求更高,是民族共同语的“高级”形式。还可以从报告里举的一些实例看文学语言确有相当严格的要求:“讲到文学语言,规范不明确的情形也是相当严重的,特别是在词汇方面。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同义词繁多。‘洋灰,水泥’;‘暖壶,热水瓶’;‘教室,课堂’;‘星期二,礼拜二’;‘俄文,俄语’;‘词汇,语汇’;‘唯物主义,唯物论’;‘讲演,演讲’;‘替代,代替’——这种例子举不胜举……只是重复、累赘,徒然增加学习者的负担。”“语法方面的问题不如词汇方面严重,但是也还是有些问题。比如‘和、同、跟、与、及’这几个词的取舍和分工。究竟需要几个?这几个的用法怎样分别?这都是需要解决而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从以上的表述可以看出,文学语言是更纯粹、更正规、更严密的民族共同语,是共同语的高级形式。 为什么说规范的主要对象是文学语言的主要形式书面语言呢?报告也作了说明:“写文章和谈话的情形不同,对方不在面前,而内容又一般地较为复杂,较为抽象,就不能不要求语言精密,更细致,有更高的逻辑性。”因此,“规范化的主要对象是书面语言”。 我们以往基本上是按照这样的认识来讨论语言规范化问题,来落实语言规范化的一些任务的。根据这种认识,所谓语言规范化,实际上就是“标准语”化,书面语化,正规化,严整化。那两位文艺工作者正是针对这种语言规范观发表上述看法的,因为根据他们的创作实践,文艺作品中的语言不可能是至少不可能都是符合这种规范要求的。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语言,特别是生活中的对话,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书面模式的,而是口语化的,具一定的随意性,自然、灵便,有时还难免带有土语、方言成分。文学作品中描写、抒情的文字,往往有、也需要有作者个人的“创造”,包括对语言规则的突破或偏离。下面是从文学作品中摘引的几则文字: (1)前门,东车站! 哪儿? 东——车——站! 呕,干脆就给一块四毛钱!不用驳回,兵荒马乱的! (老舍《骆驼样子》) (2)我坐在花间的岩石上,贪婪地读着沧海——展示在天地间的书籍,远古与今天的启示录,不朽的大自然的经典。……读着浪花,读着波光,读着迷濛的烟涛,读着从天外滚滚而来的蓝色的文字。发出雷一样响声的白色的标点。我敞开胸襟,呼吸着海香很浓的风,开始领略书本里汹涌的内容,澎湃的情思。伟大而深邃的哲理。(刘再复《读沧海》) (3)用手臂遮住了半边脸, 也遮住了树林的慌乱。 你慢慢地闭上眼睛: 是的,昨天… 用浆果涂抹着晚霞, 也涂抹着自己的羞惭。 你点点头,嫣然一笑: 是的,昨天… (北岛《是的,昨天》前两章) 例(1)是小说中的人物会话,用“文学语言”规范的标准来衡量,首先是语句中的“缺位”太多,欠完整,不严密。例如前几句,完整一些的说法当是:“
前门,
的东车站”,“
哪儿?”“
东车站”。后边一句,要用合乎书面语标准的语言说,用词和句法都得作调整。例(2)是文艺散文的语言,什么“读沧海”、“读浪花”、“读波光”、“读烟涛”,什么“发出雷一样响声的白色的标点”,什么“呼吸…风”,“汹涌的内容”,这些搭配都不合逻辑,不合事理,是“反规范”的。例(3)是诗歌作品,诗歌尤其讲究意境,注重美的创造,句法结构、词语配合、衔接照应等都可能违背一般的语言或逻辑规则,更谈不上符合“文学语言”的规范。可见,不能狭隘地理解语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