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契丹小字中汉语借词的语音 近代北方方言一般都用元代的《中原音韵》和《蒙古字韵》为代表。更早的材料有邵雍(1011-1077)的《声音倡和图》。然而邵雍生在范阳(今河北涿县),八岁迁居共城(今河南辉县),三十岁定居洛阳,《声音倡和图》所反映的方言的具体地域就难以确定。周祖谟(1942)认为《声音倡和图》所反映的是宋代洛阳音,而雅洪托夫(1980)认为是北京音。除了《声音倡和图》之外,辽宋时代的北方方言由于材料缺乏,这个问题无法作进一步论证。 本文运用辽初创制的契丹小字材料中的汉语借词探讨辽代(公元907-1125)的北方汉语方言。在当时辽宋两国对峙的情况下,契丹小字材料中所反映的汉语语音必然是辽国境内(包括今北京所在的燕幽地区)的汉语语音,而不是位于宋朝境内的汴洛语音。契丹小字的创制在辽初(公元925前后),现存大部分契丹小字材料也都年代明确(注:耶律迭剌创制契丹小字见于元代脱脱主修的《辽史》。但是确切时间没有记载,一般估计应在924或其后几年(张公瑾, 1997:598)。契丹小字中的汉字音译显示出相当的稳定性。如果这个现象可以证实的话,其汉字音译中所反映的汉语语音便反映了契丹小字创制的时间,而非某一具体材料写作的时间。)。因此,契丹小字中的汉语借词可以为探讨早期北方汉语方言提供在时间和地域上都相当确定的可贵材料。也可以为确定《声音倡和图》的基础方言提供证据。 契丹小字的基本结构单位是称为“原字”的字符。从已经解读的材料来看,这些原字基本是表音的。契丹小字材料解读困难,但是其中相当数量的汉语借词却是能够解读的(清格尔泰、刘凤翥等,1985;清格尔泰,2002)。通过对汉语借词中所使用的契丹原字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辽代汉语的一些相当具体的语音特征。 汉语借词读音的探索可以用以下的例子说明。在契丹材料中原字19出现在以下汉字的音译中: 国18+19越国王《许王墓志》 第50行 隋国 《耶律智先墓志铭》第6行 尉 19 检校太尉 《萧令公墓志》第6行 太尉之《故耶律氏铭石》 第17行 内72+19内省之院 《萧令公墓志》第7行 大内惕隐 《耶律宗教墓志铭》第14行 卫 19 诸卫大将军《许王墓志》 第11行 左监门卫 《耶律奴墓志铭》 第13行 为了讨论的方便,下面再列出这些字的中古音韵地位和元代《蒙古字韵》中的八思巴字的音值。(以下用“〈 〉”表示八思巴字的音值。由于八思巴字拼写法的原因,八思巴字母的音值与其所表示的汉语音值有差异,比如清浊塞音塞擦音的互换等。本文在用“〈 〉”表示八思巴字的音值之外,再用“/ /”表示汉语实际音值。具体细节请参考照那斯图和杨耐思的《蒙古字韵校本》以及笔者(Shen,2000、2002、2005)。
对上面的例子作一个观察,不难把原字19和这些汉语借词的韵母在当时辽代的语音构拟为*uj。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古入声字“国”的韵母在辽代和元代八思巴字所反映的音值uj已经相同,出现了复元音化。这种具有明显北方官话的语音特征相当引人注目,显示官话形成的时代可能是在比元代早几个世纪的辽代。为了深入探讨早期北方官话的语音特征,本文着重研究以下几个问题。一,带-k入声音节的复元音化;二,二等字舌根声母后出现腭介音;三,舌尖元音的出现;四,全浊声母清化;五,带舌根鼻音音节的重新组合。 二契丹小字材料 本文采用的契丹小字材料有23种。这些材料都是墓志或碑文,摹本和考释都已经发表。其中见于清格尔泰和刘凤翥等(1985)的9种用单字缩写代表,其他14种用双字缩写代表,见“附录”。缩写后面的数字表示原文中的行数。需要说明的是《郎君行记》、《萧仲恭墓志》和《金代博州防御使墓志残石》三种都是金代(1115-1234)的材料,因此在本文中尽量少引。(注:契丹小字中的汉语借词的音译是否有标准的音译,有待于进一步考证。如果金代的音译方法袭用辽代,具体写作年代就不代表汉语语音的年代。但是本文仍然尽量选用辽代材料中的例子。)本文所引用的汉字音译,都有确切汉语文献材料为证。其中带有星号“*”的墓志(哀册)都有汉文墓志可作参照。汉字墓志分别撰写,不是对译,但是专用名词可以直接比较。 本文以《蒙古字韵》中的八思巴字注音作为探讨辽代语音的基础。《蒙古字韵》的两个明显优越性是:一,八思巴字直接表示语音,无需构拟;二,它是在时间和地域上和辽代汉语最接近的系统性材料。本文在讨论中举例时,同时列出契丹小字材料中所见的汉语音译词的出处,例字的中古音韵地位(即《古今字音对照手册》中的六个字所代表的韵摄、开合、等、声调、韵目和声母),《蒙古字韵》中的八思巴字拼写及其转写。(注:本文中的八思巴字的转写与照那斯图、杨耐思的《蒙古字韵校本》中的不同。详细讨论请参考Shen(2000、2001、2005)。)契丹小字中汉语音译词的解读均参考已经发表的释文,释文的作者和篇名均列在本文的参考文献中。引用的契丹原字列于以下的表中,行文中以号码代替。表中的原字号码依照清格尔泰和刘凤翥等《契丹小字研究》(1985)中的“契丹原字音值构拟表第一”。本文使用作者本人的拟音,不采用清格尔泰和刘凤翥等的构拟。拟音的原则和细节有另文论述,不在此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