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订规范汉字表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高科技社会信息传播的需要,新的规范汉字表正在制订。我在《论汉字规范的社会性与科学性》(注:这次发表的《再论》,是《论汉字规范的社会性与科学性》(《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一文的延续,其中个别地方由于全面论证的需要,重申了该文的说法,但这些说法都有新的发展,为行文简洁,不再注明。)一文中说过:“先辈们将近100年的苦苦思索和奋力拼搏,许多人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并没有把汉字问题处理得十分恰当。现在,在一个崭新时代更为复杂的现实面前,要求又这样紧迫,我们能正确把握汉字的现在和未来吗?鉴于语言文字在多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已经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汉字’成为法律规定的使用文字,但是,规范汉字具体指的是什么,还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范围。规范是一个一旦提出便一泻千里的大冲击波,一管就是几十年。在我们用国家法律职能规定全国人能写什么字不能写什么字的时候,一旦有了失误,不但会影响全国甚至是全世界人在汉语领域的语文生活,还会影响中国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这难道不令我们有所忧惧吗?”在现时代,怀有这种忧惧的人各阶层都有,这正意味着关心汉字的人越来越多,汉字问题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永远是汉语世界不能忽视的社会命题。 回顾汉字规范的历史,自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注:这个字表1956年2月1日正式实施。)开始,汉字已经进入规范阶段。1964年公布《简化汉字总表》(注:1986年国家语委重新发表《简化汉字总表》时,对1964年的字表作了某些调整。),实际上已经规定简化字为中国大陆使用的正字,这是汉字规范跨出的非常关键的一步;接着,1965年1月公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过细地规定了印刷宋体字的字形。“文化大革命”使一切有关文化的正常工作停滞下来,直至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公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综合了前三项字表的内容,算是对20世纪80年代以前关于汉字规范的一个重新认定和总结。这就是说,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有了半个世纪的汉字规范历史,不能说我们从来没有大家可以遵循的“规范汉字”。但是,这几项规范经过数十年的实践,也发现一些不尽然合理或不够完善的地方。更应当看到的是,语言文字处于社会不断使用的状态中,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语言文字不是一成不变,规范也就不可能一成不变,半个世纪修订一次,为时已经过长。从这个意义来说,新的规范汉字表不是从零开始的,而是对已经施行了半个世纪的汉字规范进行与时俱进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如果说,20世纪50~60年代的汉字规范主要是为了适应文化发展和教育普及的需要,那么,21世纪的汉字规范,除了原有的目的以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目的,那就是为了适应高科技社会信息传播的需要。在我们国家,印刷早已经告别了“铅与火的时代”,激光照排成为出版的主要手段。户籍、邮政、信贷、金融等行业的信息贮存和检索已经数字化,人名与地名不再依靠手动填写,已经全部进入计算机。过去,普通人名、一般地名用字的范围非常小,取名字采用生僻字的影响离不开自己的生活圈;现在,如果采用了一个计算机字库里没有的字,报名、取钱、发报、贷款……都难以办成。过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专有名词术语只被科学家和专业人员使用,现在,由于科技知识的普及和技术应用的扩展,大量人才的培养要通过远程教育来实现,科技用字再也不能仅仅由某个行业中的少数人来确定。古籍整理、辞书编纂等用字量极大的工作,都运用计算机技术来进行,缺字和错字直接影响成品的质量和社会效应。众多信息是利用互联网传播的,汉字问题会直接影响汉语信息向全世界传播的速度与信度。总的来说,计算机成为人与人交流的重要工具,汉字不但不能有一个两个的差异,连一笔两笔的差异都会给信息传播带来阻塞,甚至酿成大小不等的事故。除了规范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以外,由于人名、地名、科技用字的规范不容忽视,已经作为规范字的7000通用字的数量也远远不够用了。在这种形势下,不论人们是否意识到,汉字的规范已经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原有的规范已经不能满足信息传播与高科技传播手段的需要,尽快出台新的规范汉字表已经是迫在眉睫,不做不行了。 二 汉字规范必须遵循科学性 汉字规范具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个是它的人为规定性,另一个是它在某些社会应用领域不同程度的强制性。先说汉字规范人为规定性的特点。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一般情况下,它的产生、发展都是自然进行的。在汉字自然发展的过程中,内在的矛盾不断产生。例如,书写要求构形的简化,释读却要求构形有更多的区别信息,也就是要求繁化,因而构成了简与繁的矛盾,只有简繁适度的造型,才是对这个矛盾的调节。再如,汉字的书法追求变化,使同一字种的不同形体每每产生,而基础教育却需要规整,要求抑制异体字的增多,因而构成了多与省的矛盾,唯有一方面尊重书法的美化,另一方面对教育领域在变化中求规整,才能调节这个矛盾。又如,汉字的书写是个人行为,个人的习惯带来用字的纷杂,而汉字的流通却是社会性的,社会要求每个字别无二致,因而构成了乱与整的矛盾,只有在社会用字时对个人的习惯加以适当限制,才能调节这个矛盾。汉字在为全民所应用的长期过程中,受到各种内在关系和外在力量的相互制约而产生自组织现象,调节着简与繁、多与省、乱与整的诸多矛盾,适应着社会的需要。汉字内在的结构规律、演变规律、互相关联的规律和自成系统的规律,都是凭借这种自组织力量而存在的,这些规律带有客观性,不是人为的力量能够改变的。但是,尽管有客观规律操纵着汉字的存在与发展,处在某一具体阶段的汉字,从总体看,矛盾的存在是绝对的,平衡则是相对的,自发调节这些矛盾达到平衡的状态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在一定时期,为了需要必须进行人为的规范时,目的是使汉字内部矛盾的调节在短期内奏效,所以,它必须符合汉字发展的客观的规律,一旦违背了汉字发展和使用的规律,就必然使文字符号更难使用,更不切合社会的需要,与规范的初衷背道而驰。这就是汉字规范必须遵循科学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