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制度绩效评价:思路、框架及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丁和根,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南京 210093;   耿修林,南京大学商学院,南京 210093   丁和根,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   耿修林,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博士。

原文出处:
新闻界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0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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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回顾

      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人们对制度绩效的评价多半是从经济绩效评价的角度展开的,把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间接当作制度绩效的表现。其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还没有找到直接测量制度绩效的有效工具,另外也是由于制度绩效的终极成果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体现在经济绩效上面。尽管制度绩效评价不论是在理论还是在方法上都存在这样或那样难以解决的问题,然而需要对制度设置和制度安排的绩效及其合理性诉诸综合评价的共识却早已达成。通过对制度绩效进行全面、系统的考量,不仅有助于了解和掌握传媒业在制度设置和制度安排中实际取得的效果,而且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对正确制订管理措施、增加传媒业宏观调控的预见性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一直认为技术进步和生产要素的积累是一个社会经济增长的关键之所在。虽然旧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凡勃伦、康芒斯、米契尔等人,已经注意到制度对经济的重要性,但真正提出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并且用正统经济学方法加以证明的人,还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诺斯的《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等著作,从经济史角度说明了制度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他“把经济史的任务理解成解释经济在整个时期的结构和绩效”;所谓“绩效”,“指的是经济学家所关心的、有代表性的事物,如生产多少,成本和收益的分配或生产的稳定性。”① 以诺斯的理论为基础,此后有关制度绩效问题的讨论大体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对不同制度的制度绩效的比较,这类研究的焦点是制度质量的测度,如Knack和Keefer(1995)提出用官僚机构的质量(quality of the bureaucracy)、法律规则(rule of law)、侵占的风险(risk of expropriation)、政府当局对合同或债务的拒绝承认(repudiation of contracts by government)反映制度的质量,Easterly和Levine(1996)提出制度质量指数(index of institutional quality),Daniel Kaufinman等人(1999)提出“总治理指数”(the aggregate governance index);②(2)从影响因素或制度构成的角度来考察其对制度绩效可能产生的影响,如中国学者陶一桃探讨了意识形态对制度创新绩效的影响,③ 金雪军、章华考察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兼容关系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④ 柳新元研究了制度安排配套机制的效应;⑤(3)从制度变迁过程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性角度探讨制度绩效,如谢宝利对中国农地的制度变迁和制度绩效关系的探讨,⑥ 唐伟尧对我国改革开放20年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进行的对应分析,⑦ 鲁志国分析了不同时间跨度内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传导途径。⑧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绩效或经济绩效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但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展出一套可直接测量制度绩效的理论工具和方法。虽然上述许多研究对制度绩效评价无疑具有知识积累与观念启迪的双重功效,也提供了重要的可供借鉴的分析工具,但对中国传媒制度绩效的评价,仍必须充分考虑中国传媒业的特殊性,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另辟蹊径,采用适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思路和方法,构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传媒制度绩效评价体系。

      二、传媒制度绩效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分析

      评价体系构建首先必须符合评价对象自身的特性,这是实施综合评价的基本要求。所以,在构建传媒制度绩效评价体系之前,先要剖析一下传媒制度及其绩效的特质。

      如果将传媒业看成是一个经济领域,把传媒制度视为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传媒制度必然具有经济制度的一般性质,其绩效也可以从一般性的角度来考察。传媒制度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其绩效既可以理解成政府对传媒业的治理水平,也可以理解成这种治理下的经济绩效。本文更倾向于将某种传媒制度的绩效理解成这种制度实施的结果,即一种经济绩效。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R·格雷戈里和罗伯特·C·斯图尔特针对经济制度的绩效,较为详细地提出了六个评价标准,即:经济增长、经济效率、收入分配、稳定性、发展目标、维持国家生存。⑨ 不难看出,这里所涉及的大多是经济制度绩效的一般性问题。然而众所周知,即使从一般性质的角度说,制度绩效的评价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因为任何经济活动的效果都不可能单纯取决于制度因素,还可能受到人力、物力、资源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环境因素,以及制度执行过程中人为因素的重要影响。在评价经济绩效时,即使对环境因素和政策执行的差异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控制,也可能会由于评价标准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对传媒制度绩效来说,更为复杂的是,经济增长并非衡量传媒制度绩效的唯一标准,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标准。中国传媒制度的利益主体有三个:一是党和政府,二是媒体及其经营者和员工,三是作为社会成员的广大受众。这三者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很难在经济增长这个层面上获得统一。党和政府的利益目标函数更偏向于其执政地位的巩固,媒体及其经营者和员工的利益目标函数更偏向于经济绩效,而受众的利益目标函数则与经济绩效没有多少关联,他们更在意于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被满足的程度。因此,传媒制度的均衡博弈远非在经济利益一个层面上进行,它还涉及政治利益、文化背景、社会心理等其他许多层面的因素。这些因素连同经济利益的诉求一起,对传媒制度安排产生综合性的影响,从而最终决定传媒制度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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