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的新制度主义

作者简介:
海因兹-迪特·迈尔,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伯尼分校教育学院;   布莱恩·罗万,美国密歇根大学教育学院;   海因兹-迪特·迈尔(Heinz-Dieter Meyer),男,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伯尼分校教育学院副教授。   布莱恩·罗万(Brian Rowan),男,美国密歇根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内容提要:

制度理论一直将教育领域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近十几年来,在教育领域出现了三个显著的变化,它们分别是教育服务提供从单一走向多元、教育系统结构从松散变为紧密以及教育制度重要性的增加。这些教育制度的新变化对以往制度理论的基本命题提出了挑战,要求重新审视一些制度关系,如同形性与多样性、合法性与效率、松散性与紧密性、制度约束与制度创新、政府与市场等。这预示着对于教育领域进行制度研究的广阔前景。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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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07)01-0015-10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制度主义”理论极大地激发了教育研究和政策分析领域中学者们的想象力,这些领域包括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组织理论。新制度主义的兴起部分是由于社会科学家不再把人类行为狭隘地理解为自利性行为。由于理论研究的进展,若干有影响学术论著的出版推进了制度理论在特定研究领域的应用。举例来说,马奇和奥尔森(March & Olsen)把制度理论用于政治研究[1],而诺斯(North)、迪马奇奥和鲍威尔(DiMaggio & Powell)、斯科特(Scott)以及布林顿和尼(Brinton & Nee)则把这一视角分别用于对经济变化和发展、组织理论和制度的社会学研究中。[2~5] 新制度理论的出现标志着四分五裂的社会科学重新统一的趋势,因为它为研究者提供了关于问题描述和研究概念的更为统一的语言。新制度主义影响着社会科学几乎所有的概念和分析工具。

      长久以来,教育研究一直是制度理论的主要领地,新制度主义对于教育研究的影响是分散的[6~7]。除了罗万和米斯科尔(Miskel)对于教育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文献综述以外[8],尚没有其他描述并解释新教育现象的制度研究。

      缓慢的学术研究与教育制度的实际变化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社会的新发展产生了新的制度实践,而理论研究对此尚未跟进。在美国,教育管理正在经历一系列巨大的并且也是决定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导致教育管理集权化程度的提高、对于问责(accountability)的更多要求以及对于教育生产率(educational productivity)的更多关注。在公立教育系统之外,产生了许多新的教育组织形式,从在家教育(home schooling)到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s)以及提供辅导和其他教学服务的私人公司,它们正在朝着制度化方向迈进。在高等教育领域也出现了许多变化,规模较小但却不断增长的营利性高等教育出现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中,它们是一种新的竞争因素,促使高等院校更加趋向市场思维和企业模式。

      有三个特别显著的变化改变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的制度现实,它们分别是:

      ——教育提供者更加多元化。尽管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地区,学校教育和高等教育一向是政府和公共政策的领域,但是近来教育服务私人提供的迅猛增长极大地改变了这种情况。教育不再被政府所垄断,一些教育提供者来自“第三部门”和公民社会,并且包括市场取向的私营组织。

      ——更加紧密的连接。对于问责的广泛要求导致教育组织朝更加紧密连接和严密控制的方向转变,而教育组织过去一度被认为是“松散连接”的代表。

      ——教育制度扮演更加核心的角色。在一个日益依赖知识的经济体中,学校和大学在社会制度结构当中扮演着核心的角色,它们的表现对全社会都有显著的影响。随着家庭、企业家、自愿性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s)以及公司在教育管理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制度安排可望从一元转变为多元,其中不同的提供者追求不同的制度“逻辑”,既互相竞争,也互相协作。

      这些新的制度现实对教育中主流的制度理论提出了挑战。该理论的核心论点表明,美国教育系统是“松散连接”的,与社会合法性需求相比,学校和大学正式组织较少追求技术效率——教学技术是不清晰的,对其理解也不够。这一论辩阐明,教育机构必须通过恰当的行动被社会所接受(合法)这一方式,来获得公众的信任。此外,教育由政府和专业团体完全掌控,市场力量无法染指。在制度理论的早期版本中,教育组织的变化几乎被认为是一个不断增加的“同形”(isomorphism)过程,这些教育形式遵循由国家和专业团体所制度化了的规范、价值和技术知识。因此,教育机构被认为是“接受性”(而非市场性)的组织,被动地遵从更大(并且早已制度化)的势力,通过遵从制度而不是追求技术效率来确保成功。

      由于最近十五年的变化,制度分析中部分核心论点已经遇到挑战,甚至已经过时。学校不再免于问责和效率的压力,私人提供者已经进入政府垄断的学校教育系统中,学校教育这种主流制度形式也不再是无与伦比的优越模式。

      在这一背景下,有必要对教育研究中的制度分析进行重新定义和定位,关注上述一些重要的发展变化,以期提高我们对于重要的教育制度连续性和变化的准确认识。

      下面,我们将更加详细地概括新老制度分析的特点,并对一些相关的研究进行概述。

      一、教育研究中的制度视角

      制度思维的一个基本假设在于,像教育这样的制度实践是不确定的和有争议的。就是说,可以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实践形态和形式,它们当中的某一些对于某一特定群体的行动者来说比对其他人更有吸引力。一个学校可以是几个坐在树下听故事的孩子,可以是一群在体育馆里学习投掷铁饼的年轻人,或者是化学实验室中围在酒精灯旁的一群少年。制度分析的目的是要告诉我们为什么——在如此多可行的形式之中——实际上单单“挑选”了这一种或那一种,并且这种经过选择的安排对谁的利益最有好处。制度主义者想要了解选用一种制度形式而排斥其他可能的利弊得失。他们想要知道:一个社会与其政策制定者可能拥有的备选方案,一项特定的安排对哪些社会群体有利或有害,谁的利益可能会与给定的制度形式和实践发生关系。通过制度分析,我们了解到:教育是如何与社会的其他关键制度连接的;我们社会生活中的这个重要部分是在什么样的限制下运作的;如果我们尝试改变现有的制度秩序,将会有怎样的自由和遇到什么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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