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东北地区商埠的开辟与区域经济的近代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衣保中,男,1962年6月生,黑龙江省木兰人,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2002年6月在南京农业大学获得理学博士学位(科学技术史),现任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教授、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邮编 130012。

原文出处:
北方文物

内容提要: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陆续在东北地区开设了29处商埠。随着商埠的大量开辟,外商纷纷涌入,东北经济迅速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中,对外贸易日益发展,推动了东北地区农业商品化,促进了东北传统手工业和流通业的近代化,成为影响东北区域经济近代化的重要因素。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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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83(2007)02-0078-07

      中国东北地处东北亚腹心,自清末大规模开发以来,东北迅速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粮豆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和林矿业生产基地,成为英、日、俄、美等列强角逐和争夺的焦点。资本主义列强为在中国东北倾销商品,掠运原料,迫使中国政府在东北地区陆续开辟29处商埠,占近代中国开放商埠总数(107个)的27.1%,是中国近代开放商埠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大量商埠的开辟,外商的纷纷拥入,使中国东北经济迅速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中,城市贸易也因此而畸形繁荣,对中国东北近代城市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以下,本文拟对东北地区商埠开辟的历史过程及其对区域经济近代化的影响进行初步考察。

      一、东北地区商埠开辟的历史过程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根据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清政府允开广州、厦门、上海、宁波、福州5处为商埠,商埠从此在中国产生。1858年,沙俄乘英法联军侵略中国之机,强迫中国与之订立中俄《瑗珲条约》,割去黑龙江以北的60万平方公里土地。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俄国又占去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的土地,完全夺去了中国东北的北部出海口。在这种强权侵略下,俄国一方面强开瑷珲港,要求自由通商直抵京城不受限制,另一方面要求贸易全部免税。清政府以《南京条约》中有关协定关税为蓝本,规定两国边界贸易百里不纳税,超过百里应纳进口正税三分减一,否定了俄人全部免税的无理要求。

       俄国企图独占东北的一系列举动,加剧了俄国同英、日、美等国间的矛盾,引起激烈冲突。沙俄为了阻止其他列强经济势力向东北地区渗透,维护其独占东北的利益,一直竭力阻止在东北增设商埠。与此针锋相对,英、日、美等列强为了打破沙俄独占东北的企图,争夺东北权益,则竭力主张开放东北全境,增设更多的商埠。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战败,于1858年6月26日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天津条约》,依此条约的第一款规定,开放东北地区辽宁的牛庄为通商口岸。1861年4月,位于东北地区南部辽东湾的牛庄被迫开辟为商埠。不久,英国侵略者觉得“牛庄不如营口,遂强取营口以代之”,对外则仍以牛庄称之①。这是近代东北地区第一个对外国开放的商埠,也是中日甲午战前东北地区唯一的对外开放商埠。

      随着营口的开埠,英国势力开始渗透到东北地区。为此,俄国加紧推行其独霸东北的远东政策。中日甲午战后,俄国以“干涉还辽”有功为由,强行租借旅大港。1900年俄国借口镇压义和团运动出兵侵占东北地区,使其与其他列强的矛盾白热化。在中国人民强烈反抗下,加之其他列强的干涉,俄国被迫于1902年4月8日与清政府签订了《东三省交收条约》,规定俄军分三期撤出东北地区。但俄国并未依约撤军,反而于1903年4月18日向清政府提出7项新的要求,作为撤军的交换条件。其第三条规定:“中国若不预先知照本国政府,不得立意开新商埠在东三省,及准在新埠驻外国领事馆。”②这立即引起其他列强的强烈反响,英、日、美等国都起来抗议,令中国不得签约。当时美国正与清政府谈判签订新的《通商条约》,于是一面率先向俄国政府提出抗议,一面加紧订约。1903年10月8日,《中美通商续订条约》正式签订,其最重要内容之一,便是规定:“将盛京省之奉天府又盛京省之安东县二处地方,由中国自行开埠通商。”③同时签订的《中日通商行船续约》也载明:“将盛京省之奉天府,又盛京省之大东沟两处地方,由中国自行开埠通商。”④这些显然是针对俄国的。但由于俄国拒不撤军,上述两处开埠之事便无从着落。

      俄日争夺东北斗争的白热化,终于导致了日俄战争。在英、美等列强支持下,日本打败了俄国。1905年9月5日,日俄双方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规定俄国将东北地区南部的权益转让与日本。同年12月22日,日本与清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强迫清政府承认日本从俄国手中获取的在东北特权,并在附约中规定开放“奉天省内之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省内之长春(即宽城子)、吉林省城(今吉林市)、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省内之齐齐哈尔、海拉尔、瑗珲、满洲里”等 16处为商埠⑤。从1906年起,上述条约中规定的地点及1903年中美、中日商约中所规定的沈阳、丹东、大东沟等地先后被开辟为商埠。同时,旅顺、大连的租借权也被转让给日本。由于日本的多次强迫,1907年7月,清政府正式在大连设立海关,辟作通商口岸。不久大连便成为东北对外经济联系与贸易的主要商埠之一。1909年9月4日,日本借所谓间岛问题,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图们江中韩界定条约》,其中第二款规定:“速开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为商埠。”⑥11月2日,这4处正式开埠。“1910年,日本将旅顺口西澳开放为商埠,准许商船进出。”⑦“1908年,满清东三省总督奏准筹备开放辽宁之葫芦岛为商埠”⑧,至1914年北洋军阀政府国务总理熊希龄宣布自开。“1914年1月8日,应公使团要求,北洋军阀袁世凯宣布黑龙江之洮南为商埠,准许各国自由通商。”⑨此外,“应日本领事要求,北洋军阀奉天巡按使段芝贵、军阀头子张作霖于1916年4月18日、1917年4月公布开放辽宁之锦县、郑家屯为商埠”⑩。总之,从1861年至1917年的半个世纪中,东北地区相继增设了29处商埠,其中绝大部分是在清末开辟的。

       二、清末东北商埠贸易的发展

      由于这些商埠有的地处东北地区经济、交通中心,有的地处东北沿边贸易口岸,地理条件优越,加之又实行对外开放,内外经济联系逐步加强。尤其是大连、营口、安东(今丹东市)、珲春、哈尔滨等商埠在东北内外经济联系中所占的地位及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东北商埠的内外经济联系,早年以营口的地位最为重要。“查营口一埠,在日俄未战以前,商务繁盛,出口土货每年约二千余万,上海商业营运华洋各货全恃东三省为销场,故与营口有密切的关系。”(11)但1906年,“自日人经营大连以后,奖励商人转运,由彼国直达内地。输入品物络绎于途,充斥于市。三省销场之利,遂为所侵占。即美国运销东三省之纱布、面粉向归华商之手经理,日人恃其海道之便利,即承运美货直由横滨而向大连。不独上海与营口商人失其所业,即旅居横滨、神户之华商亦日渐衰落,束手无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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