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税关的设置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亦兵(1947-),女,北京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北京 100097

原文出处:
清史研究

内容提要:

清代前期的税关,起到上承明代、下启近代的作用,是研究清代后期关税不可跨越的一个阶段。详细研究税关兴革变化,更是研究清代关税制度的基础,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描述明至清前期税关设置及其变化过程后,提出清代前期税关设置的三个特点。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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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07)-02-0054-11

      清代政府在水路要冲和商品集散地,设置收税口,对过往货物和船只,征收货物税和船税(时称船料),所征税款称为关税。“凡天下水陆衢会,舟车之所辐辏,商旅之所聚集,设关置尹,掌其治禁,以安行旅,以通货贿。”①明代人对征收关税的关口,称为钞关,对征收竹木的关口,称为抽分局厂。清代前期人或称榷关,或称钞关,或称某某关,称谓各异,原无一定,本文统一将这些税口,称为税关。前人对明清税关有一些研究成果,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清代前期的税关进行探讨,因为清代前期的税关,起到上承明代、下启近代的作用,只有详细了解前期税关兴革变化,才能对后期的税关的变更,知其所以然,所以这一研究不仅是探讨后期关税不可跨越的一个阶段,更是研究清代关税制度的基础,无疑具有重要意义。②

      清代前期与明代一样,财政权力统归于中央,没有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分类概念,也不存在中央税关与地方税关之分。③本文将官方原始文献中所列出的税关,一一加以概述。

      清代前期的税关大致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基本上继承了明代的税关。“我朝沿历代之制,关津抽税,始顺治二年。”④二类是由明代税课司、茶马市场改设的税关。三类是清代前期新设立的税关。

      一、继承明代的税关

      明代建朝之始,税关的设置兴废变化频繁,直到明代后期,部分税关才固定下来。最早征收商船货物的税关,设置于洪武年间,但当时对税关的管理,并未脱离税课司。据直隶凤阳府知府熊观称:“本府临淮河,洪武中商贾众多,故设广济、长淮二关,给印记。关置大使一员,副使二员收掌,户部所给勘合,书填商船物货,送税课司征税。”永乐中期,新开会通河,商船多从新开河行走,“二关商船遂少,税亦不多。”后“请减副使二员,以省冗费。”⑤

      宣德四年,设立的税关有漷县、临清州、济宁州、徐州、淮安府、扬州府、上新河七处。后因征收重复,正统年间,革除徐州、济宁州两关,剩下河西务(漷县关移至河西务)、临清关、淮安关、扬州关、南京上新河五处。⑥

      关于临清关的设立时间,乾隆《临清直隶州志》的作者称:“明宣德四年,设诸钞关十一处。其一为临清关,各差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船料、商税。按旧志,系宣德十年,又云设关七处,恐误。今据《明史》改正。”⑦但以后的宣统《山东通志》仍维持原记载,“始于明宣德十年”。⑧据《明会典》记载,宣德四年,设关七处,不是十一处,但宣德十年,也不是设关七处。明代设关是沿新开会通河开始的,所以估计临清关应当在其内,本文以《明会典》、《明史》的记载为准。临清砖板闸,“明永乐初,设工部营缮分司,初署理窑厂。嘉靖五年,都水分司裁,遂监闸务,并收短载、纸价二税。”⑨

      临清关,清承明制。顺治十八年,“暂停临清砖差,其板闸税务交与北河分司管理。”⑩“康熙十七年,北河分司裁,归并济宁道,课俱无定额。”(11)“临清州有二关,一为户部关,系巡抚衙门管理收税,解交户部。一为工部关,系管河道衙门管理收税,由河道奏销,解交工部。二关以户部为大关,其工部一关则系砖板闸,短载、纸价税务。”(12)乾隆元年,“砖板闸税务,归并临清大关管理。”(13)《清朝文献通考》记载,乾隆“五年,以砖板闸税务,归并临清关管理。”(14)《清朝文献通考》所记载的文献,不是原始文献,这里以乾隆《工部则例》的记载为准。

      扬州关继承明制。明末有高邮、仪征、瓜州三闸,征收税银。顺治六年,三闸税归户部,改名河饷。八年又归工部。(15)“仪征河饷银,原属仪征县征解,后因缺额,于康熙三年归并瓜洲由闸。瓜洲闸税,原属扬州府扬河江防同知监收。雍正五年,归并扬州钞关征收。”(16)

      淮安关继承明制,到清代前期有了变化。明永乐时,为了民运漕粮转输方便,设置淮、徐、临、通四仓。淮仓在清江浦,“差户部分司一员管理。”(17)康熙九年,“淮安仓归并淮关。”(18)

      河西务税关,康熙元年移驻天津,改称天津关。(19)

      浒墅关的设立时间,《明会典》未有记载。浒墅镇早年就有设官抽税之事。“元置抽分竹木场,于长洲县浒墅镇,分办于昆山、太仓。凡客商往来货物,以多寡为则。国朝初,设官置场,于本府阊门、葑门、平望抽分竹木、柴炭、茅草、芦柴等物,分办如故。”后因不方便而被革除。(20)明代《浒墅关志》的作者张裕认为,宣德四年,设立其他税关时,“浒墅钞关宜亦立于是年。”正统四年,撤回监收船钞御史,止令原设官员收管。后原设官又被撤回。过了两年,“罢监收船料钞官。”景泰元年,户部尚书金濂建言,“仍于浒墅添设钞关,以算商船料钞。”得到批准,是年,“差主事于苏、杭二府,监收船料,亦一年更代。”“浒墅关专差部官,监收船料钞始此。”浒墅关至清代仍承明制。

      北新关的设置时间,与浒墅关相同,据明代《北新关志》作者记载:“北新钞关之立,则自宣德四年始。”“浙关之立,《会典》不书何年,止云国初有商税,无船钞。至宣德间,始设钞关,凡七所,若临清、杭州并榷商税,想来亦于是年也。”(21)李龙潜研究认为,浒墅关、北新关设于景泰元年。(22)原文未注明资料来源,不知所据。从两关关志记载看,景泰元年,是户部官员管理两关的时间。北新关至清代前期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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