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理论和实践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广栋,程久苗,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和旅游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农村观察

内容提要:

文章根据建国以来关于农村土地制度论文发表数量和研究焦点的转移,将学术界的理论研究分为5个阶段,就每个阶段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同时,结合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土地政策调整的各个阶段进行对比,总结了中国土地制度和政策调整的变迁特点,并将理论研究的演变阶段与制度的演变阶段进行了对照,得出了如下结论:虽然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先后经历了多种变迁方式,土地政策也相应进行了多次调整,但由于在制度演变过程中忽视了核心制度的再创新,效果因此并不显著,新问题不断显现,问题依然存在;土地制度的理论研究和政府实践二者的演变过程基本上是对应的,但从土地改革的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土地制度变迁的理论储备滞后于实践需求,这为理论研究的发展提出要求。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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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当前,由于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推到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诺斯说,改革路径的选择是历史在起作用,经济的发展也是如此,无论是政治制度本身,还是信仰制度,都与历史密切相关,它们的产生和演变受过去影响,同时也限制了当前和过去改革路径的方式的选择;如果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过来的,就不知道今后前进的方向①。因此,有必要对新中国建国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政策调整以及学术界的有关理论脉络进行概括性梳理。科学总结农村土地政策演变进程所蕴含的内在逻辑,对于中国未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中国目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方向具有极大的启发和帮助。

      二、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讨论

      新中国建国以来至2005年,学术界对于农村土地制度的研究,从文献数量分布、关注和讨论的中心及主要观点来看明显分为五个阶段(图1)。

      第一阶段:1980年以前。这一阶段,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研究可谓水波不惊,近30年文献发表数量较少,主要是以纯学术考证为目的讨论中国历史上土地制度的演变或对土地制度进行断代研究(例如朱绍侯,1960;邓拓,1963),以及关于国外历史上或者现当代典型土地制度模式的研究(例如潘先仍,1963;张甍,1980)。

      该阶段的文献研究与现实结合很少,除了1978~1980年,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中国理论界对能否实行“包产到户”进行大讨论外,几乎没有涉及农村土地制度的理论研究。50年代,合作化之初,邓子恢曾经认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最好形式之一是‘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制度”,但在当时谈“包”色变的年代,其主张随即被淹没在合作化的汪洋之中。

      第二阶段:1980~1985年。这一阶段是生产责任制大讨论阶段,也是学术界结合中国实际进行土地制度研究的第一个高峰。

      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带来了良好效果,基层管理者结合当地实践对生产责任制的实现形式进行了讨论。而学者们则对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了总结,例如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田间管理包产到劳力责任制、集体承包和个人承包混合责任制等(例如冯子标,1980;钟汉山,曾昭汰,赵碧云,1981),并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角度来解释其产生的巨大绩效(例如乔凤山,1981;韩永荣,1981),形成了大量的关于生产责任制的社会调查(阮方确,1980;千峰,1980;赵修,1981;李尔重,1981)。

      虽然农业生产责任制在许多地方已初步建立起来,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但也伴随着一些争论、分歧和担心,例如:责任制是长期方针,还是权宜之计(例如金汶,1980)?实行生产责任制会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例如恽竞,1981),会不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例如杨封沐,1981)?

      后期,对于学术界关于农业生产要不要和能不能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的争论,实践已经作出了肯定的结论。但是,仍有学者坚持认为,由于生产责任制的实行是一场深刻而复杂的变革,而且时间不长,所以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做法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总结、完善和提高(例如徐承华,1982)。同时,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后,又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例如马汉儒,1982;舒翼,1982;农经文,1982),学者们进而开始寻求完善措施(例如王耕今,1982;马云溪,1982;刘绪茂,1982;阎壮志,1983;余耀中,1983等)。

      至1985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七八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成为各地实践的主流,产生巨大绩效,同时也带来不少问题,从而引发又一轮大讨论。

      第三阶段:1985~1991年。这一阶段是学术界关于中国土地制度研究的第二个高峰。学者们主要把研究目光投向了运行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析了土地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1984年中国粮食生产达到历史高峰,而1985年又迅速跌入低谷,随后农业发展出现了徘徊状态。在这一背景下,学术界开始反思“家家都种田,户户小而全”的土地制度(例如冯明放,1988;李元才,1988)。有学者认识到,虽然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效应,但正如其它历史变革一样,承包制在一定发展阶段所确定的农村土地关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愈来愈暴露出许多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例如赵源,张岩松,1989)。学术界遂开始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思路和模式,土地所有制关系的调整成了讨论的热点问题,但对如何调整土地所有制关系却产生了分歧,主要形成了“国有化(例如杨勋,1989)”、“私有化(例如蒋克平,1989)”和“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完善之”(例如刘书楷,1989;陈吉,1989;周诚,1989等)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之后,又有学者提出“国有、集体、私有”多层并存(例如石成林,1989)的体制。以上诸学者在各自立论的基础上,对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不同的建议(例如杨勋,1989;魏正果,1989;刘书楷等,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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