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农会史研究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国梁,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武汉 430079   王国梁(1975-),男,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助教。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苏区史。

原文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百年农会衍生变异,显现为清末民初的士绅型农会、国民革命时期的农民协会、南京时期国民党领导的农会、中共苏区的贫农团、抗日根据地的农救会、解放前后的农民协会、文革前后的贫下中农协会及至当代中国复兴的农会等形态。农会组织的发展道路与“三农”问题紧密相关,其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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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637(2007)01-0129-05

      自从1906年农工商部奏请朝廷设立农会,次年直隶率先成立农务总会以还,中国之农会组织已走过了百年的历程。其间,衍生变异历经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制度体系。大致分为清末民初士绅型之农会;国民革命时期作为发动农民运动之政权形式的农民协会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主要为维系乡村社会秩序服务之农会;共产党领导下的苏维埃时期之贫农团、抗日根据地之农救会、解放前后之农民协会和文革前后之贫下中农协会及当今正复兴农民专业协会等农会组织。对于农会的概念,有专指和宽泛两种诠释。在各类词典中,多把农会仅专指为国民革命时期的农民协会,本文所论及的农会泛指上述各种农会组织。对于这几类农会组织,学界有不同程度的研究,但总体上还很薄弱。事实上,这几种宗旨相去、方式有别、效用迥异的农会组织,在本质上还是有着内在的发展逻辑,都围绕农民的动员与控制、农村的治理与建设、农业的发展诸问题而设计的,其发展的脉络与而今农会组织的重建是相连的。现实“三农”问题的解决,不能仅囿于现今,一些问题的答案可以到历史中去寻求。本文拟对农会史的研究略作述评,希起抛砖引玉之功效,引起学界对此研究领域的重视。

      一、对清末民初农会之研究

      这一时期农会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晚清阶段,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甚少。1980年代末,朱英先后撰写了系列论文,对清末农会的产生、性质及其活动与影响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认为清末农会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清末农会是以研究农学、讲求农务、推动农业发展为主旨的新式社会团体,是由地主和资产阶级联合组成并控制的团体,但受到官府的限制和监督;清末农会所从事活动,对于推动近代中国农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突出,但由于受到多方面的限制,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难以从根本上迅速改变中国农业发展落后的面貌②。

      王先明、常书红指出,农会兴起前后,士绅阶层从高度自治的基层社会的实际权威,变为近代合法社团的重要分子,其权力功能因而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表现在与血缘因素迅速剥离、对社会进行整合的形式发生变化、权力功能的分化等方面[1]。赵泉民就认为设立农会、办农报、讲求农政、振兴农务,以及农业教育、广译农书是当时重农思潮的重要举措[2]。王笛对四川的农会进行了研究。各农务分会对本地区农业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是与商会并驾齐驱的重要组织[3]。2001年,赵朝峰撰写的《清末新政与中国农业近代化》一文,以“农业行政机构专门化,农会组织普遍化”作为清末新政时期中国农业近代化的首要体现,而对农会作了简略的论述[4]。2002年,夏如冰把创办农会作为清政府一个农业政策进行了简略的叙述[5]。何旭艳的文章也肯定了农会在清末新政之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对农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6]。陈安丽、赵朝峰、吴春梅、赵泉民等也论述了清末新政之中农会方面的举措,将之作为农业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③。

      最近,李永芳再次论述清末农会,认为“清末农会是一种旨在研究农学、讲求农务、推动农业发展、实现经济自助的近代社会团体,但又难以称得上是农民的自治性组织,而是一种受到官府监督和绅商控制的社会团体。”[7]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农会组织是晚清的延续,可其研究十分难见。王萍在其硕士论文《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政策》中,把农会当作重要的民间农业机构,立足于法规、章程对其宗旨、性质、职责进行了简要的分析[8]。黎文丽、宇文高峰介绍了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之期刊《浙江省农会报》,文章虽是剖析该刊物的办刊特色及其社会作用,但透过这些可以发现浙江省农会活动的蛛丝马迹[9]。

      二、对国民革命时期农民协会之研究

      这一时期的农协与农运的研究粘连在一起。

      曾宪林、谭克绳主编的《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以广东、湖南、湖北等省为主线,阐述了第一次国民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发生、发展的过程,也论及国民党对农民运动的支持并客观分析了农协存在的“左”倾错误[10]。王全营等编的《中国现代农民运动史》立足于河南省,对农会与农民运动之发展历程有较为系统的论述[11]。李吉认为,农民协会具有自治性质[12]。李永芳也认为农民协会是在党领导下的自治性组织[13]。

      广东是农民运动的发源地和早期中心,其农协研究最为充分。早在历史发生时期,彭湃就在《海丰农民运动》中对亲手创办的农协作了经验和教训的总结[14]。陈万安在1979、1980年就先后写了两篇文章,正面论述了广东农运的历史④。梁尚贤十分注重史料的挖掘,以实证的方式和独特的视角,推出系列论文,对国民党与广东农民运动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⑤。最后,在其专著《国民党与广东农民运动》中表明,广东农民运动,与这个时期的整个国民革命运动一样,是在国共两党合作下共同进行的,而国民党对广东农民运动的成功或失败,都起着重要的作用[15]。黄冬娅指出,农会在最初革命政府还未统一广东,急需打击反对势力因而对之加以扶持时,被允许猛烈地打击地方势力而极大地发展起来,而当广东国民政府作为一个地方性最高政权建立起来后,它要维持其整个执政的地位和秩序以至于对农会最后的镇压[16]。

      两湖地区是后期农民运动的中心,其农协也有较多的研究。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对大革命时期农民协会的宗旨和历史使命进行过恰当的论述,他指出:农民协会主要攻击的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里其实表明,农会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和司法权,且建立了农民武装,它冲击了在传统乡村社会居于主要地位的族权与绅权[17]。唐义方和单竹奚分别对桃江、益阳地区农运作了研究,反映出基层农协的情况⑥。李彦宏客观地指出,“部分农民协会领导分子不纯,自由主义现象严重,干扰了农民运动的健康发展”,是湖南农民运动历史局限性的主要表现之一[18]。范忠程分析了农民协会直接组织下的湖南农运迅猛发展的深刻社会根源和出现幼稚和过火举动的原因[19]。最近,金冲及撰文指出,“湖南的军阀和地主武装势力根深蒂固”,“中共却不做军事运动专做民众运动”的两个严重弱点,导致了湖南农民运动由蓬勃发展到迅速跌入低谷,庞大的农民协会转而迅速瓦解[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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