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研究①

——以无锡、保定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文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朱文强(1947—),男,河北省徐水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现代经济思想史研究。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本文以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资料为例,说明农业土地经营小型化是中国近代以来农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人民公社对土地曾实行了大规模经营,由于诸多弊端,导致了农业生产的低效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中国农村重新回到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方式,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近年来,在无锡、保定地区,随着农民大规模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并将土地转包给种田大户、村集体或工商企业,从而出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向现代化发展的喜人现象。但是,这种较高成本的农业现代化只能是少数经济发达地区才能做到的事情。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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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6)05-0148-05

      20世纪中国农业经营规模经历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变化轨迹:在20世纪上半期,农业经营规模呈现出小型化趋势,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实行的历史上最彻底的平均分配耕地的土地改革,中国大陆农村成为清一色的个体农业。此后,农业经营规模又从1953年起开始向相反方向转化,即向集体所有制的规模经营转变。从1953年到1956年底,仅用四年时间,就基本上改变了中国几千年实行的家庭经营,到1958年,这种农业生产合作社又迅速过渡到“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但是,这种集体经营从1956年算起,只维持了二十五年时间,到1981年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重新回到家庭经营的轨道上去。如果从每个家庭平均占有的耕地数量看,由于人口的增加,其规模甚至还低于1956年农业合作化前,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怎样看待这种种植业历经曲折最终仍然回归小型化的历史趋势,以及它将怎样走向适度规模经营,其条件是什么?本文拟通过对无锡、保定七十年来的农户跟踪调查资料,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无锡、保定七十年来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变化

      (一)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的变化

      七十年来,中国农业发展的一大矛盾就是人地矛盾,即人口的增长和耕地的减少。这一趋势见表1。

      表1 无锡、保定农民七十年来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情况

      (单位:亩)

       年份 无锡 保定

      1929(保定1930)1.60 3.71

       1936 1.59 3.64

      1948(保定1946)1.58 3.33

       1957 1.48 2.55

       1986 0.79 1.17

       1997 0.40 1.02

      资料来源:根据四次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资料整理②。

      从表1可以看出,近七十年来,无锡和保定人均占有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的情况非常明了,这与中国整个农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是一致的。

      (二)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的变化

      由于农民经营的耕地并非皆为己有,比如,解放前和解放初存在着土地典当及租佃的情况,现在亦有承包他人耕地和把耕地转包他人的情况。因此,实际上真正反映经营规模的是“经营耕地面积”。

      土地典当分为典入和典出,租佃分为租入和租出,转包亦分为转入和转出。在土地私有的情况下,经营耕地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经营耕地面积=占有耕地面积+典入面积-典出面积+租入面积-租出面积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计算公式为:

      经营耕地面积=承包集体耕地面积+自留地面积+承包他人面积-转包他人面积

      据此计算出的无锡和保定被调查农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的情况见表2。

      表2 无锡、保定农民七十年来人均经营耕地面积情况

      (单位:亩)

       年份 无锡 保定

      1929(保定1930)1.62 3.75

       1936 1.57 3.67

      1948(保定1946)1.54 3.40

       1957 1.29 2.55

       1986 0.79 1.17

       1997 0.46 1.03

      资料来源:根据四次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资料整理③。

      从表2的数字来看,无论是无锡还是保定,农民的经营耕地面积皆越来越小,呈现出经营小型化的趋势。这显然与人均耕地面积越来越小有很大关联。

      二、关于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方面促进了农业特别是粮食产量的提高,创造了巨大成就;另一方面给推广农业机械化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一个障碍。因此,一些理论工作者开始提出土地规模经营的问题,认为应引导和组织农民向土地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有一些地方开始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但是,也有许多人主张,现阶段不宜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认为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将引起农民的恐慌和经营上的短期行为,造成社会不稳定并导致地力破坏及农业减产。

      那么,到底应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据调查,以无锡、保定二地来说,目前,无锡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而保定的土地适度规模发展程度则很低。这种巨大的差异正说明问题的实质所在。

      无锡县是1982年春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由于无锡县乡镇企业发达,大部分农民都进了乡镇企业。又由于种责任田既劳累又不挣钱,因此一部分农田出现了抛荒和半抛荒现象,而另一部分种田能手则由于田少很难发挥自己的特长。在此情况下,从1983年10月开始,责任田由种田大户耕作的规模经营(一般指户均15亩以上)就应运而生了。至1989年,全县共发展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248个,承包粮田面积9263亩。其中,种田大户占230个,经营面积8052亩,占规模经营面积的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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