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现状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晓蕾,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40   吴晓蕾(1964—),女,四川西充人,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开放导报

内容提要:

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我国上市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本文实证分析了上市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的现状,同时对如何改善上市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提出了建议。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07)04-0105-03

      一、研究背景

      家族企业研究近些年来逐渐积累了一批成果,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还有待深入,为此,本文选择我国上市家族企业的契约治理问题作为分析与研究的对象。

      从治理模式上来看,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分为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两种。契约治理(contractual governance)是指通过正式的契约来治理交易。它包括治理交易的所有正式制度,如: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机构、对员工的激励制度、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各种合同等。在市场交易中,风险越高,就越需要契约来保障。

      契约治理机制的优点在于:首先,通过正式契约的形式,能建立起相对公平的激励体系、相对规范的约束体系和相对科学的决策体系。根据相对公平的市场标准而非血缘关系来协调企业内部的责、权、利关系,能鼓励企业内的非家族成员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并积极参与企业决策,有利于弥补企业集中决策的治理缺陷和避免决策失误,同时也提高了决策执行的自觉度。其次,契约治理增强了家族企业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了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度,有利于扩大企业对外部社会资源的吸纳能力。从长远来讲,也为家族企业提供了一个向市场规则主导的现代企业转型的路径。

      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一直是上市家族企业试图提升治理绩效的选择性路径。但是研究表明,二者的关系并非非此即彼的。例如,李新春等(2005)认为,由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其治理模式常常包含关系治理和契约治理两种手段,两种治理手段交织形成了弱关系治理弱契约治理、弱关系治理强契约治理、强关系治理弱契约治理、强关系治理强契约治理四种治理模式。环境干扰、资产规模、企业领导价值观以及所有权结构等方面因素影响了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治理模式又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绩效。实证研究显示,在强关系治理强契约治理的模式下,家族企业才能取得最好的经济绩效。

      二、我国上市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的现状分析

      上市家族企业的契约治理主要体现在股权结构治理、董事会治理和激励机制治理三个方面。其中,在股权结构治理方面,可以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CR1)、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CR5)、法人股比重、社会公众股比重来刻画;在董事会治理方面,可以用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绝对规模和独立董事相对规模来刻画;在激励机制治理方面,可以用高管持股数量、高管持股比例来刻画。以下所做的分析数据来自深圳巨潮公司上市公司数据库(文中简称为上市公司数据库)。

      1.上市家族企业股权结构治理的现状分析

      股权集中度状况分析:股权集中度是反映一个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指标,其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至关重要。如表1所示,我国上市家族企业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总体不高,63.77%的家族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30%以下,仅有10.14%的家族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这说明上市家族企业主要以相对控股为主,家族企业的股权已经得到较为充分的稀释。我国家族企业正在逐步放弃绝对控股的传统观念,开始引入法人治理模式,把企业推向社会,逐步构建公众企业。如表2所示,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第一大股东有明显提高,仅有3家企业的持股比例低于30%,持股比例高于50%的企业达到40家,占总企业数的57.97%。如表3所示,只有一家企业的股权相对集中度在30%以下,高达66.67%的上市家族企业的股权相对集中度超过了50%。由此可见,上市家族企业的股权集中度绝对值不是很高,但从前五大股东来看,上市家族企业股权相对集中度比较高,其他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关系比较薄弱。

      表1 中国上市家族企业第一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分布(CR1)

       比重 10%以下

      10%-30%

      30-50%

      50%以上

      公司数量 1 43 18 7

      所占比例1.45% 62.32%26.09%10.14%

      来源:根据上市公司数据库(2005)整理。

      表2 中国上市家族企业前五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分布(CR5)

       比重 30%以下

      30%-50%

      50%-70%

      70%以上

      公司数量 3 26 37 3

      所占比例4.35% 37.68%53.62% 4.35%

      来源:根据上市公司数据库(2005)整理。

      表3 中国上市家族企业的股权相对集中度(CR1/CR5)

       比重 30%以下

      30%-50%

      50%-70%

      70%以上

      公司数量 1 22 26 20

      所占比例1.45% 31.88% 37.68%28.99%

      来源:根据上市公司数据库(2005)整理。

      股权分布状况分析:股权结构多元化对企业治理绩效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内上市公司股权一般都被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如表4所示,中国上市家族企业的国有股权比重非常低,高达79.71%的企业的国有股权比重在1%以下,国有股权比重超过,10%的企业仅占10.14%。如表5所示,高达62.31%的企业的法人股比例在50%以上,法人股比例在30%以下的企业仅占10.14%。高达75.36%的企业的流通股比例低于50%,流通股比例超过70%的企业仅占10.1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