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回日期:2007-04-11 中图分类号:F20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9753(2007)05-0105-07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经营中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和已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如:债务拖欠,合同诈骗,盲目担保,公司治理结构软化,投资不作法律可行性论证,项目运作缺少法定决策程序,企业决策人治化,轻易挪用资金,难以识别保险单、票据、信用证诈骗,商标专利转让许可中的法律误区,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诈骗风险,劳动纠纷中的败诉,国际投资与国际合作中引发的反垄断反倾销诉讼,重复引进技术,项目开发不作专利检索,不正当竞争给企业带来的身败名裂等等。企业法律风险会严重影响企业竞争力和效益,甚至给企业以致命打击。 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调研及分析,诊断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现状,揭示影响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探讨防范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对策和制度建设。 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现状与理论假设 企业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经营中的重要风险问题。多年来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多种经营风险中最易被忽视的一种风险。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与无奈困扰着企业,一笔官司、一笔欠款葬送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的案例并非危言耸听。 据2006年4月统计,近三年来,国资委共收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221件,涉及央企110多家,直接涉案标的额达26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超过500亿元。其中,2004年国资委共受理央企重大法律纠纷案件81件,直接涉案金额114亿元,2005年是75件,直接涉案金额70多亿元[1]。 2005年4月英国著名的路伟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国100强企业(根据中国企业家联合会2004排名)各自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公布了一份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评分卡,其中联想集团分值最高。在行业法律风险测评中,制药行业风险因素最高,金融保险的法律风险列第二,第三是IT和通讯行业。其中境外上市,跨境交易和知识产权成为最容易“融雷”的法律风险领域[2]。 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研究十分薄弱,主要表现为: 首先,对国外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成果引进不多,资料翻译匮乏,对国外法律风险测评指标、技术、手段及防范对策的研究和推介极其不够。英国路伟律师所对中国百强企业的法律风险测评只能说是初开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之端倪。 其次,国内对企业法律风险的研究局限于单一学科的平面研究及零星案例的局部研究,缺少对企业法律风险研究的系统归纳和分类。同时企业法律风险的研究仅停留在法学研究层面是不够的。规避风险、减少和防范风险的唯一出路在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法学对案件的研究重在事后诊断,管理学对案件的视角则侧重于建立防范机制,目前国内对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恰恰就是缺少在法学和管理学的结合部上作跨学科的整合研究。 再者,缺少适合国情、本土化的中小企业研究。理论和实务界以往对大企业法律风险给予较多的研究和关注。法律风险解决个体化是目前企业法律服务的特点,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目前缺少对企业法律风险系统性、整体性的研究[3]。路伟律师事务所也只是以央企为代表的中国百强企业做研究样本和法律风险测评的对象,并且路伟律师事务所对中国百强企业所用问卷的抽样指标、测评因素和标准的选择,以及统计结果、分析方法基本上是国外的指标体系和分析标准,适合于大型跨国企业或大的企业集团。其结论和适用范围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我国近4000万个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现状更为堪忧。因为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较之大企业问题更多、更普遍,管理更落后,隐患更大,加之中小企业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财力、防范风险的能力等方面更混乱、更脆弱,一旦从隐患发展成为现实损害将严重损害企业竞争力,危及企业生存与发展,危及交易链条与信用环境。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拟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现状及影响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做如下假设和基本判断: (一)企业领导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影响并决定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和高低。衡量企业领导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重视与否的因素包括:企业领导对企业法律事务开支费用必要性的认识及法律事务开支的高低,领导是否把防范法律风险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和战略问题。 (二)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对识别、防范、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对企业法律风险有重要影响,如兼职律师、常设法律顾问的地位、作用、职能以及他们参与企业决策和项目运作的广度与深度,企业常设法律管理机构的实际状况,在企业组织架构中的位置、功能、人员构成、经费支持的实际状况,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司法证据和备案制度、完善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工业产权的管理制度等都将影响企业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