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

——由巴菲特捐赠370亿美元所想到的

作 者:
单东 

作者简介:
单东,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学院教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成员。

原文出处:
特区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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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美国民营企业家巨擘——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个人财产的85%捐赠给盖茨基金会。他说:“把从社会得到的财富回赠给社会,是我一贯的信念。”① 75岁的沃伦·巴菲特是世界第二富豪,据《福布斯》杂志估算,其个人财富总值高达440亿美元。巴菲特表示将把自己所有的伯克希尔·哈撒韦集团的1000万股股票馈赠给盖茨基金会,照目前市价估算,这笔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慈善捐款价值约370亿美元。

      一、超级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从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到李嘉诚

      前不久,世界顶级民营企业家——比尔·盖茨宣布:逐渐淡出微软公司,准备在两年后把全部精力投入基金会的工作。盖茨声明说:“伴随巨大财富而来的是巨大责任,现在是把这些资源回报社会的时候了,而帮助困境中的人们是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早在2000年1月,盖茨基金会就成立了。它由盖茨教育基金会和威廉·盖茨基金会合并而成。这个机构的目标是在世界各地抵御疾病的传播和促进教育的发展。截止2005年,盖茨基金会已向第三世界国家捐助了105亿美元,挽救了至少67万人的生命,捐款的数额甚至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盖茨还表示他会在去世前将95%的财产捐献出去,他的财产总额目前为500亿美元。

      2006年8月24日,超级民营企业家——香港首富李嘉诚宣布:将把个人财产的至少1/3捐给名下3个慈善基金组织。以李嘉诚的1500亿港元财产计算,他所捐出的家产约等于495亿港元,这是香港最大的个人慈善基金,也是全球华人私人基金会中金额最高的一个。8月30日,李嘉诚的承诺付诸行动:他把自己所持有的28.35%亿股长江生命科技股份全额捐予李嘉诚基金会。以当日长科的收市价0.85元计算,相当于总值24亿港元,占长科已发行股本的29.5%。而李嘉诚基金至今累计捐出的金额约为80亿港元,其中超过90%的资金投在祖国大陆和香港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益事业。

      从盖茨到巴菲特到李嘉诚,这些被财富和荣耀包围着的超级民营企业家巨星们,正在把他们庞大的资金捐献给社会、造福人类。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他们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也为全世界的企业家作出了表率。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对社会,而且对企业自身发展也十分重要。现代企业竞争也是服务的竞争和企业形象的竞争,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既能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又能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渊源和定义

      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观点可以追溯到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他认为,“理性经济人”应具有“充分的慎重”、“严格的正义”、“适度的仁爱”三种品德。这里的“理性经济人”,我们可以看作是具有“理性行为的企业家”。这样的企业家胸怀开阔,高瞻远瞩,他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把“正义”和“仁爱”贯穿于经济活动中,从而对员工和社会担负起一定的责任。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斯密指出:“社会的财富如果不被全社会所共享,那么这个社会就不稳定”。② 亚当·斯密提出的财富应让全社会共享的主张,是对企业回报社会的最早、也是最卓越的认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渊源。

      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看,1800年,英国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1771~1858)在担任苏格兰新拉纳克纺织厂经理时,采取了缩短工作日、提高工资、改善工人居住条件、兴办公共食堂、成立互助储金会、发给工人医疗和养老补助金、抚恤金等一系列措施,以改善工人的处境。1825年,欧文用15万美元在美国印第安纳州沃巴什河岸购买了3万英亩土地和一个居民点,取名“新和谐村”,希望其能成为理想社会的起点。虽然试验最终因缺陷太多而失败,但欧文用他的伟大实践,开创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先河。

      20世纪5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上进入了真正的发展期。美国学者博文(H·R·Bowen)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开拓者。1953年,他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中给出了商人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③ 由此正式提出了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

      博文之后,更多学者开始将研究对象由关注商人个体转向关注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弗雷得里克(W·C·Frederick)强调,生产的经济意义在于,生产和分配应以提高社会总体经济福利为目标,公众期望社会的经济、人力资源能通过企业被运用于广泛的社会目的,而不是单纯地为了个人和企业狭隘的有限利益。④ 如果说,欧文把企业的社会责任看作是对企业内部人的关爱,那么,弗雷得里克则认为企业不单是为了个人和企业自身的狭隘利益,而是提高社会总体福利和公众期望的目标,这就是企业对社会的回报。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该领域的另一位研究者斯坦纳(S·P·Steiner)提出,企业除了遵循基本的经济原则之外,还有责任帮助社会实现基本目标。企业越大,社会责任也越大,而且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带来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⑤ 自此,企业的社会责任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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