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以其体制先发优势,在经济上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一般认为,浙江省的经济以“轻小集加”的传统产业为主,创新能力不强。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大力鼓励和支持下,民营科技企业在浙江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2002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据科技部统计,到2004年底,浙江省共有民营科技企业6358家,技工贸总收入5474.9亿元,均居全国第2位。民营科技企业是目前浙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力军,为了全面了解浙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情况,我们对全省民营企业进行了问卷抽样调查。本次问卷共发放10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747份。这747家企业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占9.4%,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占36.8%,地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占20.5%,基本反映了浙江民营科技企业情况。这里根据问卷,对浙江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情况及提升对策作一分析。 一、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特点 浙江民营科技企业的主体来自以下三方面:一是由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转制而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大批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通过改制进入民营领域,其中不乏科技型企业。特别是1997年浙江省全面推行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全省229家县及县以上国有独立科研机构中,开发类院所的大部分转为民营科技企业,公益类院所也有不少整体或部分转为民营科技企业。二是由传统民营企业转型提升。浙江民营企业起步较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部分优秀的民营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由原来生产传统产品的民营企业通过技术提升,发展成为科技企业,如富通集团原生产金属电缆,后来生产光纤光缆,并开发了光纤预制棒;有的企业原属传统产业企业,后通过兼并、新办企业等形式进行结构调整,进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三是政策激励下,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通过个人或合伙形式创办,或个人、单位和企业合作建立股份制企业等形式创办了一批民营科技企业。如杭州市由科技人员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近800家,其中包括恒生电子、信雅达、浙大中控、创业软件等一批著名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四是留学归国人员创办一批。一些留学人员受国家政策的感召与国内创业环境的吸引,归国创办企业。杭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园企业达71家,留学归国人员230余名。毫无疑问,与传统民营企业相比较,这些民营科技企业具有技术起点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等特点。问卷基本反映了浙江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模式和特点。 1、自主创新是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创新方式 问卷显示,有61.3%的被调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采用自主创新模式,其次是合作创新,主要是企业通过与高等院校、科技机构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占被调查企业的18.2%。事实上,合作创新也是自主创新。由此可见,自主创新是浙江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模式。在民营科技企业中,在引进基础上的二次创新,或模仿的仅占被调查企业的六分之一(见表1)。 表1 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模式
建立企业内部独立的研发机构是企业创新体系的核心,也是企业是否具有和能否履行创新职能的基本标志。问卷反映,有79.4%民营科技企业都建立了独立的研发机构,其中完全由企业独立组建的占59.7%。有22.6%的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合作建立了研发机构,这说明,浙江民营科技企业的大部分已经建立了内部创新体系,具有创新职能。这与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来源状况是基本吻合的。数据显示,在被调查企业中,企业通过自己独立开发生产技术的占48.9%,另有26.9%的企业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发。 但从总体上看,浙江民营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是很强,这可以通过企业研发机构的级别与创新水平上得到体现。在被调查企业中,国家级的企业研发机构只占总数的1.7%,省级的也只有21.6%,两者之和不到总数的四分之一。而与国外高层次科研机构建立联系或进行合作的就更少了。 表2 企业有无独立研发机构
表5 企业生产技术的主要来源
研发机构级别低不仅反映了创新能力不强,而且也决定了企业创新水平。通过对企业专利情况的分析,我们发现,虽然有71%的企业拥有专利,但其中只有23.3%的企业拥有发明型专利,而绝大多数企业拥有的专利属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两类非发明专利,其中36.5%的企业拥有实用新型专利,25.3%的企业拥有外观设计专利。 2、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