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的制度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泰岩(1957-),山东招远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辽宁大学特聘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辽宁 沈阳 110036 王效平(1962-),江苏徐州人,日本北九州市立大学经济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的国际经营和经营比较。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家族企业作为一种古老的企业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并有效的企业制度形式,家族企业能够做大、做强、做久。当然,中国家族企业与世界上已经做大做强的家族企业相比存在着一个突出的弊端,就是企业的封闭性。因此,中国家族企业要做大做强,就需要制度开放,即从传统的家族企业向现代家族企业演进。中国家族企业的开放,包括股权开放、职位开放和财务开放。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6)12-0012-06

      家族企业作为一种古老的企业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是否仍然具有存在的必要及其适应力?它是否必须向现代企业制度演进?这是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一直没有争论清楚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家族企业是世界普遍存在并有效的企业制度

      人们通常认为,家族企业制度是封建的、落后的、保守的、做不大的、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制度,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放弃家族企业的制度形式,转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人虽然认为家族企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只适应于企业创业和成长的早期阶段,随着企业的壮大,最终还是要转变为现代企业制度。

      对家族企业制度优劣的科学判断,至少应该实事求是地先明确以下几个层次的问题:

      1.现代市场经济仍然需要家族企业,或者说现代市场经济与家族企业是相容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从以下四个层面的事实来说明。第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建立的民营企业,在制度设定没有任何强制的情况下,几乎都选择了家族企业。这种自发的群体性选择行为至少说明了家族企业制度对我国民营企业创业,以及初期的成长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中国的民营企业至今已发展了20多年,一些企业也已成为非常优秀的企业,但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动向还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不仅如此,据《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报告》做出的竞争力评估显示:“企业竞争力指数最高的企业(比如为100时),家族制企业所占比重是最高的”。[1]第二,如果说我国民营企业的成长时间较短,还不足以展示企业制度变迁的必然逻辑,那么我们就从全球的华人企业来看家族企业的历史命运。依据对全球华人企业的调查资料分析①,全球华人企业也都几乎选择了家族企业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华人社会存在适宜家族企业制度生存的土壤和文化背景。如果说华人社会盛产家族企业是由华人文化决定的,那么这个问题变得就更加简单了,答案也就更加明确了,因为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不可能从根本上全部置换为其他民族的文化的,尤其是对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的中华民族文化来说就更是如此。诺斯也承认:文化信念具有极大的生存能力,且大多数文化变迁是渐进式的。[2]第三,如果华人社会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我们就把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日本和韩国。在韩国,企业的主要制度形式也是家族企业。在日本,企业制度虽然采取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但其内核仍然是家族企业制度,如以厂为家、终身雇佣制、年功原则工资制等。日本企业制度之所以采取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主要是因为二次大战后,美国占领军在日本强制推行美国制度的结果。但是,美国占领结束后,日本把企业制度就给改变了,如企业的股权虽然分散化了,但股权的流动极其微弱,股东们的合作达到了很高的默契。这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儒家文化的结果。家族企业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被视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所特有的企业形态——‘以个人、家族为中心的企业集团’,在东亚、东南亚各地逐渐兴起,事业不断扩大”。[3](P1)第四,如果日本和韩国由于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还不足以看出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演进的必然,那我们就将分析扩展到西方文化背景下的美国和欧洲。在美国和欧洲,虽然许多企业已经演变为现代企业制度,但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没有完全消灭家族企业,反而有大量的家族企业与其并存。设在美国波士顿的家族企业研究所提供的数据表明:在北美和欧洲,有80%以上的企业是家族所有,其中大多数企业的规模很小,但也有世界500强的大企业②。

      2.家族企业并非做不大。从目前世界各国存在的家族企业来看,许多都发展成为大企业,例如,前面提到的美国波士顿的家族企业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美国的所有上市公司当中,有60%由家族管理控制。在《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有37%是家族企业。韩国的前30大财团也基本上都是家族企业,而且在企业的传承问题上,只有两家企业分别传给职业经理人和共同创业者,其他28家全部传给家族成员(见表1)。

      表1 韩国前30大财团事业传承(1997)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有关调查资料整理。

      3.家族企业并非做不长。家族企业的经营资本主要来自于家族内部,如2003年亚洲国际华商前21家企业(不包括银行)的资本结构中,自有资本最低的为55%,最高的达到了99%(见表2)。即使在美国的华人企业,资金的筹措也主要来自于血缘近亲,在借款中的比重达到73%,来自于商业银行的仅为6%,而美国主流企业分别为30%和53%。较高的自有资本比例,使企业的经营比较稳健,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强,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时,家族企业显示了很强的稳定性。麦肯锡的研究表明:家族企业中有15%能延续三代以上。与只有2%的美国企业能活50年以上相比,家族企业的寿命应该是长的。

      表2 亚洲国际华商前21家企业(不包括银行)资本结构(2003年)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从以上简单的归纳中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在现代市场经济下,家族企业并不是一个应该消灭或放弃的企业制度,它有其脱离开特定政治和文化的强大生命力,特别是对广大的中小企业而言,可能是一种最好、最适合的企业制度。由于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的企业总量中一般都占有90%以上的比重,从这个意义上说,家族企业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和适用的企业制度形式。既然如此,在中国为什么一定要取消家族企业制度呢?第二,家族企业也不是做不大做不强的企业制度。世界各国家族企业做大做强的事实表明:家族企业做大做强并不一定首先要蜕变为非家族企业,也就是说,家族企业是否转变为非家族企业,并不是企业是否能做大做强的必要先决条件。中国民营企业做不大,不能简单归结为家族企业制度。第三,家族企业也不是做不久的企业制度。做“百年老店”是许多企业的梦想,许多家族企业实现了。这同样就意味着:企业是否是家族企业,并不是企业能否做久的必要先决条件。第四,虽然有一部分家族企业最终会演进为现代企业制度,但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说,不是所有的家族企业都要向现代企业制度演进。像美国这样一个西方文化背景下,盛产现代企业制度的国家,也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采取现代企业制度。那为什么中国的家族企业都要转向现代企业制度?显然没有充分的理由。从中国的特殊性意义上说,适合中国文化和经济发展阶段的现代企业制度究竟是什么?还需要中国的企业家们在实践中摸索。只有适合的,才是正确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