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2年开始,绍兴县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型产权结构、调动企业职工和经营者积极性为目标,按照“抓大、转中、放小”的改革思路和原则,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开了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改革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探索,到去年底,全县2576家乡镇企业已有2325家完成了不同形式的转制,转制面为90.3%,其中,475 家集体企业改组成305家股份合作公司,拍卖347家,租赁或动产拍卖不动产租赁1352家,净资产增值承包119家,兼并32家。 三年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有效果的,主要体现在: 一是经济结构日趋合理。首先是产权结构变成混合多元。 全县305家股份合作制企业总股本为12.98亿元,其中镇村集体股占55.86%,个人现金股占21.17%,优待股占18.66%,其他奖励股、社团法人股、外资股占4.31%。其次是企业组织结构发生变化。到去年底,全县共组建了70家企业集团;同时小微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拍卖,调整了资产结构,实现优势互补。 二是发展动力日益增强。转制后,许多企业出现了“五多五少”:一线工人增多,二线工人减少;生产性投资增多,非生产性投资减少;卖小车的增加,买小车的减少;厂长住厂的日子增多,住家的日子减少;看重市场的人增多,讲究排场的人减少。 三是集体资产不断增值。1995年,全县镇(乡)村两级集体资产比1994年增值7.52亿元,增值率达到30.52%, 全县镇(乡)村两级集体资产所有者权益达到43.53亿元,比1992年增加70.43%。 为了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机制,强化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县委县市府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以柯桥镇和小小企业总公司为深化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机制的试点单位。具体的试点工作着重在以下四方面进行。 (一)调整股权设置,坚持同股同利。 1、取消奖励股。转制时,为加大改革力度, 充分肯定净资产千万元以上企业经营者的功绩,设置了奖励股、试点中将从1996年起予以取消,收归集体所有。 2、规范优待股。从1996年起,相应建立职工持股会, 将原匹配的优待股纳入职工持股会。属企业全体职工所有,分配的红利由持股会统一管理,并按职工持股会章程分配。 3、同股同利。从1996年起,股份合作企业的可分红息, 均按总股本统一分配;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决定向董事会建议将个人现金股当年分配红利由不能突破30%下调为25%左右;集体股实行定率分红的企业,原定比例偏低的,应作适当调整,一般不低于15%。 (二)健全组织制度,完善章程内容。 1、健全企业”三会。“三会”成员缺额的,应予补选。 镇(乡)、村集体资产管理组织必须留有足额的席位,作为集体资产代表参与企业管理。要充分发挥企业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人数过少的,可由资管组织增派。 2、组建职工持股会。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都要建立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职工股东利益,参与企业管理,派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行使职工股东的权益。 3、建立经常性的“三会”活动制度。 企业“三会”要建立例会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股东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企业决定经营决策、人事任免、分配分红等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三会”民主决策。镇(乡)、村资产管理组织应按规定的席位,足额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有权督促企业及时召开“三会”。 4、搞好章程条款的修改,按照上述完善规范的内容, 各企业均应相应修改章程条款,并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建立“租卖包”企业的监管制度。 1、健全转制手续,办好转贷和工商执照变更, 落实和处理好债权债务。 2、规范“租卖包”企业的各种款项收交制度。 3、在研究搞好续租续包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实现形式,鼓励采取“先租后股”,“先买后股”、收购兼并、联营合资等形式,促进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对擅自退租退包的,要按原定合同,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加强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1、拓展思路,开辟渠道。 要从过去直接经营管理企业转到经营管理集体资产,从偏重于兴办集体工业企业转到一、二、三产业综合经营。 2、明确主体,理顺关系。要认真贯彻去年省委桐乡会议精神, 继续搞好集体资产管理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镇(乡)、村两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按章程行使职权,使其正常运转。 3、充实力量,健全组织。要以镇(乡)经管站为主, 配备精干的专职资管人员,负责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经管站站长一般应兼任资管公司的副总经理,具体负责资管公司的业务工作。 4、明确职能,落实职责。 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加强集体资产的监管,确保其保值和增值,要切实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八条职责行使职权。要建好资管组织的“两帐一簿”,划清资管公司和镇(乡)财政的收支界限,理顺上交下拨关系,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集体企业扩大再生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