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业企业应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符金陵 财政部农业司

原文出处:
中国农垦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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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及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所建立的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1.产权明晰。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性特征,其主要标志是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是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可以在对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实行产权的转让、兼并和改组,达到调整和优化结构,从总体上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权责明确。即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权益,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

      3.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即政企职能分开,政府通过转变职能,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企业可以自主经营。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政企分开后,国家对国有企业主要行使两种职能,一是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和计划指导,即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二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即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进行间接管理的职能。

      4.管理科学。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现代企业制度的这四个基本特征,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对企业来说,按照这四个方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的一次根本性改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

      十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到目前,企业改革基本上是按“放权让利”的思路进行的,改革为企业创造了较宽松的环境,尤其是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竞争意识强化了,并已初步形成进入市场的能力。但是,国有企业改革措施几乎没有涉及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制度的实质,存在严重的问题。一是国有企业普遍做不到完全自负盈亏。二是国有企业不能自我发展。有些企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自我发展能力差。三是国有企业不能做到自我约束,难以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四是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政企不分。改革中,不重视企业产权,企业没有自己的财产,没有收益权,一方面政府对企业活动进行干预,另一方面企业对政府又有严重的依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农业企业改革的客观需要。

      1.是真正实现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需要。在旧体制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存在不能自负盈亏、不重视自我发展、不重视自我制约和不重视企业产权明晰的现象。同时,对企业承包制估价过高,把承包制当作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主要形式,甚至是企业改革的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产权明晰、政企分开和强化管理,形成科学的企业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使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真正实现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2.是使国有制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必由之路。1984年提出的两权分离理论以及国有企业承包制,都没有很好解决这个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使企业有经营权,而且使企业有法人所有权,国家保留最终所有权,因而既坚持了国有制,又使国有企业有可能成为真正的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了比较大的突破和发展。

      3.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微观基础的客观需要。企业、市场、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三个主要环节。没有真正的企业,市场体系难以建立,间接宏观调控难以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法人实体进入市场,无疑会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发展。

      三、财政部门支持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点设想

      国有农业企业与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一样,目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许多困难。除了政企分开难、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经营管理差、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外,作为弱质低效的企业,还有一些特殊困难:一是历史包袱重,二是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三是企业办社会负担大。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趋势,我们要依据农业企业的实际,努力为农业企业创造宽松的经济环境和平等竞争的条件,积极支持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一是从农业企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特点出发,寻求农业企业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有效途径,促进农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二是从农业企业多级法人和农业双层经营的特点出发,探索理顺产权关系的有效途径和改善产权结构的有效形式,确定农业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使农业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三是从农业企业同时担负企业以及政府、社会等多种职能的现状出发,探索政企分开的具体途径;四是从农业企业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组织结构均呈多元化的实际出发,探索完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的路子,并使其规范化、科学化。简单地说,就是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农业企业逐步实现系统发展集团化、经济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自营化、企业管理科学化、社会服务产业化和职工保障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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