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获得了超常规、大跨度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营方式,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乡镇企业在发展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企业小型化,布局分散,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当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规模经营应当成为乡镇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再创优势的现实选择。 一、实行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世界发达国家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要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很重要一点是迅速掌握发达国家进行大规模生产的先进工艺和技术,提高规模经济的利用水平。 规模经营是指一生产系统,因生产规模变化而引起收益的变动,其运行规律是,在一定的生产规模基础上,随着规模的扩大,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下降。它有利于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消耗,而且经济效益提高幅度要高于规模扩大幅度,这种现象称为规模收益递增。达到一定规模后,经济效益提高幅度小于规模扩大幅度,称为规模收益递减。当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规模效益不再出现。可见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归根结底是要建立或扩大大批量生产经营体系。 我国乡镇企业底子薄、基础差、技术水平低,缺乏资金,管理落后,在这样的背景下,生产规模狭小是乡镇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作为经济落后的山区省份的云南来说,其情况尤为严重。“船小好掉头”曾为乡镇企业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乡镇企业由于其规模小而造成的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益等弊端日益显露出来。企业规模小,既不利于自身规模效益的实现,又不利于抗击市场竞争的风浪。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应不失时机地把实现规模经营作为乡镇企业发展的重点。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规模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进入90年代, 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活力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在这样的形势下,竞争更加激烈,各种生产要素逐步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在客观上也要求乡镇企业不断调整产业、行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资本结构,而调整和优化是与企业的规模经营紧密相连的。 2、规模经营是乡镇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依靠灵活的经营机制,经济总量得到迅速增长。但总体上看,由于企业规模狭小,其总量增势也出现了经济效益不理想、生产经营水平不高、企业整体素质差等问题。由于小规模经营,不少乡镇企业技术水平不高,产品档次低,管理落后,竞争力不强。乡镇企业要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实行规模经营。 3、规模经营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这也为乡镇企业向集团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乡镇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必须把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采取联合、兼并、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积极调整产业、行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集聚有限的资本,创造企业新的经营规模优势,提高竞争力。 二、乡镇企业规模经营现状分析 一般地讲,不同地区乡镇企业规模经营的特点不同,但它总是因地区经济状况、自然资源和乡镇企业发展的客观条件不同而异。但是,就多数地区来说,乡镇企业规模经营的形成条件和特点又有许多共同之处,往往是与农村经济状况、商品意识、技术管理水平等因素紧密相连的。目前,我国乡镇企业规模呈现如下特征: 1、乡镇企业平均规模逐年扩大,但远远低于国有企业。经过多年 的发展,我国乡镇企业出现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技术改造、充分利用各种生产要素等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固定资产从1978年的299.5亿元,上升到1993年的6015.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4.6 %。而国有企业同期增长了16%。 2、布局分散、企业小型化较为突出。据调查,1992年全国92%的乡镇企业分布在自然村,7%分布在建制镇,只有1%分布在县城或县城以上的城市。乡镇企业这样分散发展,相互分离,产生不了相应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力,所以就无法相应地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不了规模经营,导致了企业普遍小型化。大部分小型企业与大企业协作度很低,绝大部分企业生产比较封闭,“小而全”、“小而粗”特征相当突出。 3、集约化经营逐渐被重视。从1978年到1986年, 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带有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经营特征,职工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为2778元。1987年以后,乡镇企业开始重视科学管理和人员的优化配置,追求规模经济效益,集约化经营程度有了很大提高,职工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987年至1993年平均每年高达12406.8元,是乡镇企业发展初期的4倍多。 4、乡镇企业之间规模效益相差悬殊。 由于各行业生产技术、市场容量以及资源条件不同,所产生的规模效益也不同。从动态分析,尽管乡镇企业机械化水平和技术水平都在提高,但规模效益却呈下降趋势。据调查,1988年乡镇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为63.7%,1994年下降到56.8%,资金利税率也从23.06%下降为20.98%。从不同规模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看,大规模企业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小规模企业。1992年固定资产在1000 万元以上企业销售产值利税和人均净产值分别为13.70 %和15291元,而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下企业仅为7.9%和4882元。从行业规模效益看,由于技术特点、政策优势存在差异,规模效益相差悬殊。建筑材料、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饮食制造、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其固定资产原值在100 万元以上企业销售产值利税是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下企业的两倍以上。 但有些行业规模大的企业效益反而低于规模小的企业,如工艺美术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