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着集体资产管理问题。但它并没有一开始就被社会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自身所重视。近几年来,特别是1994年以来,随着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资产管理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从而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极大关注。 前不久,农业部乡镇企业资产管理调查组对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的12个县(市)、乡(镇)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15天的实地调查。 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明晰产权,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企业产权的明晰和量化改变了以前集体资产的“人人所有,人人又没有”,“人人负责、人人又不负责”的状况,人们关心集体资产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人人都在关注着资产的运营、使用和效益情况。 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到底怎样 各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使转制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趋于规范。 1、改变了乡村集体企业一元化的集体资产结构, 完善和丰富了乡村集体企业产权的形式和内容,盘活了存量资产,转变了乡村集体企业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了企业产权流动,增强了企业活力。 2、建立了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实现了乡镇政府对集体资产的行政管理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职能相分离。做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促进了乡镇企业集体资产有效运行。 3、乡镇级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立, 解决了长期困挠乡镇企业的两个问题。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是社区集体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行使乡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解决了实践中乡村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长期空位的问题;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有限责任,解决了因企业亏损倒闭、资不抵债导致的集体资产或主管部门负连带经济责任的问题。 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转制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隐性流失是指产权制度改革前的集体资产流失,具有隐蔽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产权不明晰,责权不分明,政企、政资不分。个别乡镇村干部视乡镇企业为小金库,随拿随要。调查中发现,有的乡镇干部、企业厂长经理,擅自私借公款,少则2—3万元,多则数十万元;有的因借公款后长期不销帐,余款迟迟不还;有的以业务关系为名,将公款借给个体户经营炒股。二是企业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乡镇企业存在管理水平落后现象,企业中家长制严重,许多企业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有的企业经营活动中进货不入帐,实物不入库,提货无手续,造成帐物严重不符,漏洞很大;有的随意拆借资金,挪用公款。如上海宝山区横沙乡一砖石厂负责人,擅自挪用10万元借给朋友;有的任意截留款项放入小金库,随意开支,乘机中饱私囊。崇明县一村办企业副厂长,以返回对方业务费为名,私自截留侵吞14万元。三是监督机制乏力。一些乡镇企业至今没有形成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厂长经理可以随意支取现金,不受任何人的监督或制度的约束,为资产流失大开方便之门。 显性流失是指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集体资产流失,具有显现性。其产生主要原因,一是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滞后。二是承包企业包盈不包亏,承包无风险。极个别地区出现了“承包专业户”,“空麻袋背米”,靠承包发个人财;有的乡村干部让亲朋好友参与承包,压低承包基数;有的承包人弄虚作假,虚打冒领,使集体资产流入个人腰包。三是改制不彻底,造成集体资产管理断层。上海市对前一阶段的改制实行“二次手术”,浙江省进行“回头看”,发现个别地区在前一阶段转制中存在着“重转制,轻管理”,以“转”代“管”,一转了事现象:有的“并厂不并帐”、“并资不并债”;有些租赁企业的负债只停留在协议、合同上;有的股份制企业重“股”轻“资”等。这些企业转制后,曾一度出现集体资产管理的断层,不同程度地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必须正确把握两个基本关系 资产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乡镇企业产权缺席改革的成败,还关系到集体经济的存亡。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两个基本关系。 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的关系: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必须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的关系。生产经营主要是在企业的生产管理方面作文章。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效益增加,多分红做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资本经营则主要通过集体资本的流动、重组、优化、经营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对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来说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资本经营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也将越来越大。 从全国范围看,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租赁、拍卖、转让等形式。无论哪种形式的改革,都明晰了产权,优化了资产结构。有的同志认为,集体资产的拍卖削弱了集体经济,是一种流失现象,我们调查认为,集体资产的全权转让,卖掉的只是凝固的、实物形态的产权,换回的是货币形态的产权,两者是等量的,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问题。个别地区的少数企业以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拍卖、兼并,理论上存在资产流失现象。但调查发现,各地拍卖、兼并的大多是“小、微、亏”企业,虽然实际拍卖价格低于其评估价值,但总的看,拍卖价格与其价值是相符的,价格围绕上下浮动。萧山市1995年整体拍卖783家,拍卖金额5.8571亿元,加收资金5.4213亿元, 部分拍卖750家,拍卖金额3.3亿元,加收资金2.9亿元, 拍卖回收的资金全部用于低偿债务和增加集体资产投入,从而盘活了资产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