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服务体系+家庭承包的回顾与展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姜立宽 华荣传 江苏省农垦总公司

原文出处:
中国农垦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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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五”期间,江苏农垦农业持续发展,粮食、棉花、产值、利润年均分别递增5.2%、19%、20.7%、69%。特别是1995年,粮食连登4亿公斤、4.5亿公斤两大台阶,棉花在面积减少了3万亩的情况下,单产86公斤,增4.8%,总产接近大丰收的1994年。农业发展是科技、 投入、政策、管理、“老天”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改革中逐渐形成的服务体系+家庭承包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

      一、回顾

      江苏农垦1983年试办职工家庭农场,1984年在全垦区推开,这对改变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有机结合,调动家庭经营积极性,使国有农场从“一死二穷”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起到了重大作用。然而,由于家庭承包是一个新事物,缺乏操作经验,特别是不适当地强调“分”,导致统分失度,抑制了国有农场现有的自然资源、技术装备、管理优势的发挥;同时,在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口号下,形成了一些承包大户,职均承包耕地100多亩,甚至几百亩。 这些职工凭藉资源级差收益,“赚钱上腰包,亏本打欠条”;加之,产品流失,垫付资金,应收取的利费难以回笼,1984年全垦区农业职工“倒挂”(即职工欠农场钱)2000多万元。

      严竣的现实提出了新的问题:国有农场多年形成的资源优势产生的级差收益应归谁?家庭承包后如何正确处理发挥农场优势与充分调动承包户积极性之间的矛盾?如何正确处理大市场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些新问题,江苏垦区采取了以下措施:

      ——对承包户进行资质审查。在连云港垦区所属农场,我们连续两年对100个承包户跟踪调查,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了对承包大户资质审查的标准:即职均承包耕地100亩以上的职工家庭, 凡亩效益不低于全场平均水平、产品及时交场统一处理、及时完成利费上交任务的则保留,否则,按全场农业职工统一标准承包土地。

      ——调节上交。承包大户职均面积高于全场农业承包职工平均水平以上部分,实行分档累进递增上交,使资源级差收益的部分或大部分归农场。

      ——实行“两田制”。推广新洋农场率先实行的少数人种多数田与多数人种少数田相结合的经验,将技术集约型的作物由大队、分场管理人员、机组承包;将劳动集约型的作物分户承包。在既定的社会化服务条件下,让每个农业职工承包力所能及的耕地面积,从两个方面推进规模经营,提高规模效益,并将其中的部分或大部分归农场。

      ——强化几个统一,对农场的统一经营和承包户的分散经营实行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在规定布局、主要技术措施、主要生产资料供应、分配政策及相关制度、产品处理等几个方面强调统一,在其它方面由承包户自主。

      ——“两费”自理。对农业承包职工实行“档案”工资,生活费自理;生产成本,除了统一技术措施一时难以量化到户外,也由职工自理。

      通过四五年的探索,以“六为主”为基本内容、以服务体系为主的统一经营与承包户分散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渐趋于稳定和成熟。“六为主”是:(1)承包形式以单户为主,全系统32000多个承包单位,家庭承包占90%,承包耕地占70%;(2)分配以大包干为主, 按合同完成上交任务,剩余归已;(3)以综合承包为主,东方不亮西方亮, 旱作受损水作补;(4)生活资金与生产资金以自筹为主, 收益主体与投入主体、风险主体三结合;(5)以农场提供服务为主, 凡承包户难以办到的服务项目均由农场提供;(6)产品以统一处理为主。 “六为主”的格局构筑了服务体系+家庭承包的框架,较好地解决了发挥优势与调动积极性之间的矛盾,以服务体系为载体,带动千家万户进市场。

      二、启示

      首先,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新体制产生与发展的前提。

      服务体系一般是由服务组织、服务网络、服务功能、服务手段等互相关联而构成的有机整体。江苏农垦国有农场一般都在场部设立农业服务中心(或公司)、机电公司、畜水公司、物资公司等服务组织,有些农场还以服务组织为中心,组织种、养、加、销一条龙的一体化、实体化型经济,成为农场经济的中坚,使服务体系有了自我积累、自我装备的物质之源。同时,农场的服务组织、农科所、试验站等与分场、大队的服务人员形成体系,网络健全。在功能上,做到注重产前的信息服务,狠抓产后的精加工与销售服务,基本实现资金、信息、技术、物资、储运、加工、包装、广告、销售服务配套齐全,从而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比较效益的提高。

      其次,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积累机制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的物质基础。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一实施步骤,都需要资金。江苏农垦在“七五”期间对农业投资每年2000多万元,“八五”达到5000多万元,这些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农业自我积累。实行家庭承包后,每个承包单位都是一个利益主体,利益主体多元化,必须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与之相适应,实现投资、风险、收益三位一体。为此,多层次的积累机制应运而生。

      ——第一个层次是增加农场积累。(1 )省农垦总公司让利于农场。1988年实行承包制之前,农场基本不上交利润,1988—1990年第一轮承包,农场上交利润平均仅占利润总额的10%左右;1991年至今,农场上交略增,也仅占利润总额的15%左右,为此农场可在留利中每年切一块用于农业投资。(2)农场科学确定上交指标,建立调节积累制度。 对农业职工,按其经营规模、作物布局,以正常年景能得基本工资加全场平均奖金为起点线,确定上交指标,多超多得。规模效益高的农场上交率(即上交部分占其净产值的比重)达70%以上,规模一般的上交率50%上下,规模小的上交率仅30—40%。这样,将资源级差收益和农产品购销差价,大分部收归农场、大队;(3 )设立多形式的农业专项基金,如建农基金、育林基金、水利费、农业保险费等。另外,农业职工年均要承担15个以上的水利义务工,实行群众性劳动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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