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这一高势态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与企业发展相紧密的企业管理手段却十分滞后,特别是企业的财务法制建设显得相当薄弱。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政府和财税部门虽然制定了一系列企业财务管理法规,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制度法规在乡镇企业中变成了一纸空文,企业的财务管理仍沿袭传统的管理方式,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一个与时代经济不相符的音符。 帐务处理——亦真亦假难分辨 如今,在乡镇企业中,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企业要致富,偷税漏税来帮助”。这句话虽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错误性。但从某种程度上却说明了一个问题,即我们的税收按政策规定在大多数地方并没有征收到位,乡镇企业中偷税漏税的现象还较为普遍,换句话说,乡镇企业中的财务管理还没有真正步入按章办事、依法记帐的轨道。我们姑且排除少数财税干部徇私征税这一外界因素,单就企业内部而言,部分财务人员在帐簿上大做手脚,想方设法偷逃漏骗国家税收,有的甚至采取帐外帐、两本帐的办法偷税、漏税,从而,使企业帐簿失去了其原本的真实性,给财税执法人员造成一种扑朔迷离、亦真亦假的局面,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资金管理——洪涛骇浪挡不住 人们常说:“乡镇企业是唐僧肉,人人都想吃一口”。这句话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外界因素,即一些政府和职能部门巧立名目向企业乱摊派;另一方面,则表现在企业自身上。当前,乡镇企业中的资金管理十分混乱,企业支出量令人瞠目。某报刊刊载,一个中等城市乡镇企业每天用于吃请送玩的资金在22万元左右,一个县市的消费水平也在10万元左右。这么庞大的资金消费在企业内部常常是畅通无阻。有的企业经营者还十分舍得装点自己脸面,企业效益好,则明目张胆购置豪华车、大哥大、BP机等;效益差的,也采取巧立名目、暗渡陈仓的手段获取如此高级享受。据某县纪检部门统计,该县1995年乡镇企业用于购置小轿车、大哥大、BP机的资金在2155万元之多,而该县乡镇企业当年创造的利税仅为1846多万元,也就是说,企业超前消费309万元。 这部分资金从哪里来呢?除了企业的积累外,当然就是占用国家银行和财政部门的资金了。此外,企业内部巧立名目,乱发奖金什物,甚至将企业资产据为己有的违法现象就无法统计了。 财务制度——众里寻她千百度 纵观我国大多数的乡镇企业,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企业财务制度相当不健全,许多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无章可循,有的即使有制度也不规范。国家财税部门和相关的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操作管理制度,但落实到下面的却微乎其微,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企业自身身上。目前,我国乡镇企业从经营管理者到职工,在素质和思想上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还存在着相当重的小农意识和封建自私观念,特别是企业领导者大多不愿意受制度的约束,不愿意受条条款款的限制,他们常常把个人比作老板,一切事情由个人说了算,从而使企业的财务制度变为虚有。 乡镇企业作为后起之秀,以其无与伦比的发展速度已成为市场经济的宠儿,它所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无可估量的。党和国家正在采取一切有效办法为乡镇企业创造发展条件,乡镇企业要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机遇,以主动的姿态接受市场经济的洗礼,将自身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此外,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对乡镇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管,保证其正常的发展。 《会计法》——给你一柄尚方剑 1993年12月29日,是令全国会计界欢欣鼓舞的日子,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发布,新的《会计法》正式面世了。它把会计工作和管理上升到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上,这无异于给了会计人员一柄尚方宝剑。过去,企业会计“顶得住,站不住”的现象不存在了,会计的任免必须经过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核同意,从而确定了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广大财会工作者要珍惜国家赋予的职权,理直气壮地挑起协助政府管理好企业的重担,更好地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坚决依法抵制企业内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部门监督——警钟长鸣不可松 乡镇企业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财税部门作为综合性的经济管理部门,要时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地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与企业会计一道为企业当好家、理好财,帮助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该上缴国家的税金足额上缴上去,该集体所有的资金和财产管理好。此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要发挥好保驾护航的作用,为企业扫清外界干扰,同时,从重、从快、从严地查处企业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