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将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具体讲,我国将对4000多个税目的商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使进口关税总水平从目前的35.9%降至23%。近年来,为适应经济建设需求以及为了积极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我国从90年代初开始数次降低进口关税,但从总体水平看,仍高于发展中国家进口关税15%的一般水平。然而另一方面,为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对其投资的设备及原材料进口,又实行了一系列减免关税的优惠政策,形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也诱发了走私及偷逃关税的行为。因此,在这次调整关税中明确规定,将逐步取消包括外商投资、各类特区(经济开发区)过多的减免税收政策,建立统一、规范、公平、合理的进口税收政策。这样,使国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在同等国民待遇之下,实行公平竞争,从而有助于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改革开放十多年来,大量引进设备和技术,促进了我国工业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一些高新技术进入生产领域,如电子、汽车、航空、电脑、通讯等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取得了瞩目成绩。另一方面也应看到,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使国内生产企业将面临竞争的压力。就当前工业生产状况看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国内生产技术水平和规模均处于落后的产业,如汽车工业;再一类是通过引进设备已形成一定生产能力,但技术性能与国外同类产品仍有相当差距的产业,如某些大型机电设备;第三类是经过技术引进、吸收和改进,其性能、产量均达到稳定并可大量出口的产业,如一些家用电器。因此,降低进口关税后,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对上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产品生产部门,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竞争。 我国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八五”期间其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成绩同样令人瞩目。据有关材料证明,1995 年全国乡镇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为4400 多亿元(约550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出口总值的1/3。从乡镇企业的特点看,其外向型经济主要是加工贸易或为出口企业搞加工配套。据统计,目前乡镇企业已有390余家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另外还有与外商合资的企业3万多家。近年来,不少乡镇企业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加强经营管理,调整生产结构,创造出一批国内外市场受欢迎的产品。 国家进一步调整和降低进口关税,将给乡镇企业带来更大的机遇,但同时也要充分估计面临的挑战。首先,从调整税率的基本特点看,是按照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层次税率由低而高,同时一些国内急需的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层次税率由低而高,一些国内急需的原材料和设备也实行较低的税率。今年降低关税在工业原料方面主要有金属原材料、有机化工原料、轻纺产品原料、矿产及林产品原料;在制成品方面主要有消费性机电产品、纺织制成品及轻工产品等。乡镇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在发展加工工业中,充分利用国内与国外两种资源,同时抓住有关产品降低进口关税的有利条件,促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从而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其次,与全国生产企业一样,乡镇企业也将面临进口国外产品的竞争。就整体生产技术水平看,乡镇企业不如国营企业的水平高,与国外进口产品存在着相当的差距。随着“物美价廉”的洋货涌进国内市场,一方面作为原来一些为大企业配套的上游产品,很可能不再需要乡镇企业供货而转向进口;再方面,原来乡镇企业为市场消费生产的某些商品(如家用电器、纺织制成品等),在质量、款式、品种等方面,也将遇到外国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对此,乡镇企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但也没有必要惊惶失措,应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经营机制的灵活性,结合国际市场变化需求情况,合理调整生产的产品结构,同时,要继续保持和开发名优产品并加强同国营外贸企业的联手合作,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 第三,对于兴办中外合资的乡镇企业,进口关税调整,在加工出口商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及设备进口方面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利用进口产品抑或国产原材料方面,也需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合资企业产品生产品种的选择方面也应适时作出安排,这些问题应在关税调整执行以前做必要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