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顾宝凤 通联:224300 江苏省射阳县政府办公室

原文出处:
乡镇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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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强规划意识,着力解决规划滞后实施不力的问题

      目前,一些欠发达地区在先进地区的影响下,掀起了一股“小城镇热”,出现了盲目铺摊子,一哄而起,短期行为严重,“干部调动,规划重弄”的现象。因此,我们要适时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总体建设规划;经过地方人大讨论通过后,从执法高度,予以实施人大批准后的规划,必须体现三个特点:一是超前性。整个规划必须确立“高起点一步到位,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生产与生活、经济发展与环保土管等方面关系,使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工业小区合理开发结合起来,与市场流通、社会设施、住宅区域及公用事业等项建设兼顾起来,做到三十年不落后,五十年不拆迁。二是连续性。规划可以随着形势的发展作出适当的调整完善,但大的思想不能变化,不能半途而废,朝令夕改,更不能出现规划一套实施一套,规划和实施两张皮的现象。必须增强法制意识,确立战略眼光,搞“接力赛”,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整体性、系统性,坚定不移地依照规划实施,早日把规划描绘的蓝图变成现实。三是可操作性。整个规划既不能不切实际,急功近利,好高鹜远,也不能瞻前顾后,优柔寡断,消极等待,必须处理好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关系:一方面要新生客观规律,实事求是;一方面要有紧迫感,创造条件,不丧失任何一个发展机遇,使整个规划看得见,摸得着,好操作,好实施。

      (二)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硬件不硬的问题。

      近几年来,欠发达地区乡镇企业及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大大超过了这块土地上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和固有的服务保障能力与容纳能力。这种滞后的城市化进程,造成乡镇企业及第三产业生产经营保障条件的不足、不配套,降低了小城镇的凝聚力,使企业和商贸设施布点分散、规模偏小的状况一时难以遏制。这些问题返过来又直接影响城镇建设和服务配套能力的提高。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三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高速度推进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小城镇“硬件”不硬这个瓶劲制约:一是股份筹集一点。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法人和个人参股的形式兴办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的收益按股份分配给投资者,已有的基础设施,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可以作为股份参股。二是政策用足一点。国家规划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资金,如城镇建设维护费等主要用于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市场收费管理办法,保证该收的经费全部收上来,足额用于小城镇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全面控制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将利润的大部分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各方扶持一点。乡(镇)财政从预算外挤出一些资金;金融部门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横联拆借等手段,融通一些资金;动员和鼓励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和部门、专业大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赞助一些资金。

      (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着力解决支撑点贫乏的问题。

      乡镇企业是小城镇发展的原动力,是引起农村经济质变的重要因素,也是小城镇能否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力量,小城镇的活力也在于此。因此,我们必须以小城镇为依托,以当地资源为基础,以交通能源为条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一是拓展路子。欠发达地区发展乡镇企业不能跟在先进地区后面,亦步亦趋,循规蹈矩,而要研究市场,分析自身优势,适时调整工作思路,从小城镇的实际出发,着力开发一些短、平、快产品,做到少投入、早产出、快见效,注重企业组织结构的重组改造,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积极实施骨干工程、龙头工程、支柱工程,大力培植规模优势企业,逐步走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发展路子。二是抓住关键着子。销售大户、利税大户、创汇大户是小城镇经济的台柱子。我们一定要突出重点,在资金、电力等方面实行倾斜扶持,确保吃饱开足,锦上添花,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生产效能,逐步培植出一批骨干企业、一批利税大户、一批龙头产品、一批支柱行业。三是扩大盘子。欠发达地区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低、管理水平低、人才奇缺的“三低一缺”企业较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小城镇的进一步发展,这些企业必须要被淘汰。我们必须主动出击,加快调整,要坚定不移地实施“抓投入、增总量、扩盘子”的战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壮大经济实力;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高品位、系列化的优势产品,着力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领航产品,努力培育在同行业中领先的支柱产品;要积极发展工业小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结合小城镇建设,确定小城镇产业布局规划和行业结构,实现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配置和组合,为消化剩余劳动力创造机会。

      (四)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解决活力不强的问题。

      由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目前小城镇发展的外部环境还不宽松,束缚小城镇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依然存在:土地管理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有待完善;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健全;与新体制和城市化相适应的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尚待建立;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于小城镇的发展,许多乡镇企业职工虽已脱离农业,从事非农业工作,但仍是一种离土不离乡的“候鸟型”劳动力,没有城镇户口,导致医疗、子女上学等问题无法解决,难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因此,我们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住小城镇新体制的建设,防止出现“新城镇、旧体制”的现象,着力抓好三个搞活:一要搞活行政管理体制。可在试点小城镇率先实现政企分开,强化政府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改革,体现精简、高效、服务的原则。二要搞活土地流转机制。土地部门对城镇建设用地,应“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分期征用”,并允许按建设规划调剂使用。城镇周围分散的居民点,可引入城镇规划新区,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租赁、作价入股、转让给三资企业、联营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三要搞活户籍管理制度。按照居住地进行户籍管理,突破原有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的管理模式,允许和鼓励到集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定居。集镇商品房允许农民自由购买,不受限制,鼓励农民到集镇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兴建住房。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保证所有居民在入学、医疗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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