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随着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乡镇企业机制改革与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不适应的矛盾也日益显露出来。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乡镇企业政企难分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乡镇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其中要实现的一个重要改革目标是政企分开。由于现在许多地方,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虽然在法律上是明确的,但行使所有权的所有者代表缺位,因此企业改制后,企业本身的产权关系明晰了,而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仍然由乡镇政府直接充当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由于政资不分,关系不顺,因而造成企业改制后,政企不分的问题仍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二是乡镇企业集体资产不能有效合理流转。这几年,为盘活小型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各地对微利、亏损的小企业,大胆采取拍卖方式,有偿转让产权,收回集体资产,重组生产要素。但由于不少地方没有健全的代表集体资产所有者的资产经营管理组织,因此,在财产拍卖时,有的低估或少估集体资产;有的企业资产拍卖后,收回的资金,乡镇政府任意用于非生产性建设,甚至作为乡镇财政的小金库,用作财政开支的不足,造成集体资产无形流失,影响了乡镇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三是乡镇企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没有很好建立。乡镇企业经过改制,明确界定为全乡(镇)或全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产权,由于没有一个完善、健全的组织载体具体运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仍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因而造成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不高。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现行的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不适应。因此,要深化改革,仅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没有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配套,乡镇企业改革要取得更大成效,必然受到影响和制约。 (二) 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笔者认为,一般可按三个基本层次构建: 第一个层次,成立乡(镇)农民代表会议(即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会议)。由其代表全乡镇农民行使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乡镇农民代表会议代表,一般可由乡镇独资办的企业、控股企业和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组成,主要职权是选举产生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制定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章程,审议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年度工作报告和长远发展规划。 第二个层次,建立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要承担农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农民代表会议授予的各项权力与义务,主要行使对资产经营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资产收益分配和人事任免等权利。资产管委会一般可由乡镇党委、政府、工办和部分骨干乡镇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代表组成。乡镇资产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可设在乡镇工办,也可与乡镇工办合署办公。 第三个层次,建立乡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或其他名称的集体经济组织)。它是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乡镇企业,主要是不具体从事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而是在资产管委会指导、监督下,搞好资本经营管理,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有效运行。具体说,主要有三大责权:(1)集体资产的投资经营权, 主要是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依法转让集体产权,优化配置集体资产生产要素等。(2)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权, 主要是负责签订集体独资企业的资产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同;向集体控股或参股企业委派董事;对有集体资产的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议等。(3)集体资产的投资收益权, 保证集体资产的有效保值增值。资产经营公司与其独资和控股的集体企业,实行投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企业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三) 加强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的配套改革,也是乡镇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新体制框架的一项基础性改革工程。为切实抓好这项改革,应当积极、有序地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首先,要提高认识,增强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目前,对于要不要抓这项改革,我们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加以认识,一是乡镇企业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创造新的机制优势,首先必须政资分开,理顺乡镇政府与集体资产的关系,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乡镇企业经营机制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的必要条件,势在必行。二是乡镇企业集体资产要在新的运行机制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拓宽资本经营路子,充分有效地实现保值增值,进一步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必须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在体制上作强有力的保证。三是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和强化对乡镇企业的指导、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必须重视抓好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这既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关键性的工作。我们各级乡镇企业局只有重视抓好这项改革,那么已经着手在抓的乡镇企业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金互助等服务工作,才能抓得更好更实,从而使乡镇企业的指导、管理、监督、服务有机地融为一体。 第二、要积极探索,有序推行。搞好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改革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艰巨复杂。因此在具体改革实践中,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视而不动,而应当先试点,积极探索经验,不断总结完善,有领导、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总的要求是:总体设计、规模操作,分步到位。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等,在总体上要设计一个基本框架,理顺基本关系。具体操作实施,要认真、仔细、规范,如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工作,要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不能草率行事。至于乡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分工等,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分步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