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农垦企业的经营机制及管理体制现状 1.自然概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垦企业认真贯彻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实行了财务包干,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办家庭农场,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给农垦经济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使农垦企业的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形成了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多种产业组成的生产经营系统。现有农场124个,分场666个,到1994年末,决算汇总农垦企业户数190个,总人口79.78万人,职工总人数33万人,耕地面积174.7万亩,经济林面积39万亩,水产养殖面积15.05万亩,总播种面积11万公顷。粮食作物总产量71万吨,水果总产量7万吨, 肉类总产量5.27万吨。社会总产值87.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1.2%,国民生产总值21.8亿元,平场每年递增8.9%。 2.企业内部经营机制。1992年我省农垦企业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来,企业的经营机制有了较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行政干预明显减少,企业享有的经营权力大部分已下放给企业,企业内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正逐步形成,特别是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迈出了较大步伐。但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企尚未彻底分开,农场本身仍然是肩负政府企业双重职能的小社会,农工商学兵、文教卫、公检法五脏俱全。企业一方面向政府交纳税费,另一方面自己掏腰包用于各项政策性、社会性补贴,政企职能不分,导致企业经营目标多元化冲淡了“以本求利”这一企业必须追求的首要目标。二是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上力度不够,没有建立起来真正的“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的新机制,场长负责制没有具体的决策风险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一些企业内部的基础管理混乱,没有建立起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基本的常规的管理制度。四是缺乏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和效益观念,部分企业养成了眼睛向上“等、靠、要”的依赖心理,把很大精力用在要钱要物要项目上。 3.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1994年,全省农垦企业由于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全系统亏损,亏损额为395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亿元,比上年下降15.4%;资产总额54.79亿元, 比上年增长21.2%;负债总额47.3亿元,比上年增长23.2 %(其中有38个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所有者权益7.6亿元,比上年增加7299万元。全省农垦企业流动比率87.7%,速动比率62.5%,比上年增长33.6%;上交税金1.47亿元,比上年增加11.7%。 二、当前全省农垦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从经营机制上看,首先产权关系模糊。部分企业缺乏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本和效益观念的认识,不注重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更新改造,热衷于大而全、小而全,资产闲置浪费,流失严重。其次,企业经营权不落实。《转机条例》颁布以来,农垦企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还权于企业,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按《条例》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人事管理权、进出口权、拒绝摊派权等难以落实。另一方面,国有农垦企业对二级企业也同样存在着放权不够,统得过多过死的问题,制约了它们的经营自主权,挫伤了它们的积极性。 2.从管理体制上看,农垦企业原有的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企合一是其鲜明特点。在这种体制下,一方面企业管理目标混乱,作为企业,要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作为政府职能的承担者,更多是要追求社会效益,这不仅分散和牵扯了企业领导抓经济工作的精力,而且在二者发生矛盾时,往往是政治性任务压倒经济性任务。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混杂,使企业在内部经济运行上,往往以行政命令代替经济手段,窒息了下属单位活动。同时,国有农垦企业除了按规定上交利税外,还将大量的财力用于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办社会、管社会等方面的支出,使农垦企业社会负担大大高于其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从财务管理上看,目前,许多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起符合“两则”、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办法,造成大量应收帐款收不回来、成本核算不实等诸多问题,阻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从农垦企业的自身特点看,我省农垦综合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盈利水平低且不稳定,仍然面临着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差、抗灾能力弱、历史包袱沉重等实际困难。农垦企业大多从事种养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极大,靠天吃饭的特点尤其明显。年景好了,企业日子就好过;年景不好,企业就举步维艰。由于近几年自然灾害频繁,尤其是水灾,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损失。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脆弱,一些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等等,农业发展缺乏后劲,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仅1994年一场洪水就使全系统损失桥、堤、闸、渠、机电井等300多处, 企业面临着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的修复和建设的长期艰巨任务。 5.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企业社会负担沉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待业保险基金严重不足。按日前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待业保险基金来源分两个部分,一是企业在册职工工资的1%缴纳; 二是参加待业保险的职工按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交纳, 按以上标准筹措的待业保险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第二是离退休人员费用负担过重。全省农垦企业1994年离退休人员费用5591万元,其中医药费968万元, 呈逐年上升趋势。第三是中小学经费负担沉重。全省农垦企业现有中小学512 所,在校生115152人,教职工10339人, 每年企业负担经费支出及校舍维修费用3000万元,同时企业还负担着场区内各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及其他公益事业的建设,如交通、通讯、水、电等,使企业不堪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