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出一条新型农业路子 1.要选择附加值高的种养项目。附加值高的项目可以使种养者获得超额垄断利润。如养殖鸵鸟是在中国刚兴起来的养殖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每公斤鸵鸟肉值20美元,每张鸵鸟皮价值1000美元,鸵鸟的头和毛都具有较高的商用价值。再如,海南岛是我国最大的温热带地区,热带生物资源丰富,具有种类繁多、珍贵稀有和经济价值高的特点,砂仁、益智、槟榔、巴戟、沉香“五大南药”及胶林都是特产,海南的特产在全国独一无二,价格水平较高,也为国人认可。 2.市场要瞄准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生活水平较高,高附加值种养项目应该以发达国家为目标,参与国际贸易既可获得外汇收入,又可从国际分工中获得附加收益。 3.要有强大的市场组织。农产品在寻找合适的市场过程中,没有现成的流通渠道可资利用,他们与外部市场不是直接相关的,一方面承担外部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另一方面承担流通阻塞、销售渠道不畅的风险,由于交通及相互联合的困难,交易成本极高。农民应自愿组织起来,实行合理的分工,建立固定的运输、销售组织,使生产地、销售地真正畅行无阻地进行产品和信息交换,从而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山区乡镇企业起步较晚,它一产生就受到沿海乡镇企业和其他地区乡镇企业强有力的挑战。沿海乡镇企业和发展较早的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特有的推动因素和有利条件,对山区乡镇企业来说已经减弱或已不复存在。山区乡镇企业如果再走乡镇企业发展的老路是很难有生机的。目前,乡镇企业在产业结构上与不同地区同构,也与国有企业同构,粗放型的扩张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有鉴于此,山区乡镇企业一开始就要高起点: 1.集团化。从目前山区乡镇企业的现状来看,多数尚处于势单力薄的状况,在发展上不但受到许多条件不足的限制,而且,也由于缺乏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安排,以致在发展中出现盲目性和孤立性。集团化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规律。集团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能够避免或减少风险损失。有的企业集团以农产品原料生产为基础,连接加工企业和贮藏、运输、销售企业,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销方式。有的还把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连接在一起,发挥群体优势,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需要。在企业走向集团化以后,单一的所有制很难容纳,必然会形成多种经济成份交织在一起的混合经济,许多地方开始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集团。 集团化不仅表现在企业组织形式上,而且还表现在区域分工和布局上。引导乡镇企业实行区域性的专业化经营,有利于发挥集聚效益,避免能源、土地等资源的浪费。 集团化还表现在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实现企业的国际化,产品的国际化,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按国际惯例办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乡镇企业有可能率先与世界经济接轨。兴办跨国企业或集团,是乡镇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一条重要途径,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中小企业和大公司、大企业一样都可以开展跨国经营。因此,应把跨国经营作为乡镇企业长期发展的一项战略目标。 2.高科技化。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追求特色,追求卓越。这种特色和卓越就是要求企业开发和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高技术产品,避免产品结构和技术层次上的趋同性。一是高起点起步,开发科技含量较高的生产经营项目和产品。二是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档次和增加其品种等,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适应力。三是积极引进新产品,进行合作生产经营。四是建立产品开发设计机构,进行产品中远期开发研制和储备,增强企业后劲。 3.管理现代化。传统的乡镇企业许多是从血缘关系发展起来的,血缘关系往往制约经济发展的规模,使产权、管理都变得不规范;血缘关系开放程度差,吸收新思想慢,长此下去,企业会逐渐失去竞争力。为打破这种不适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血缘关系,必须注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利用,使企业的个体、整体业务素质得以全面提高。 三、搞好山区工业的改造 1.采取非规范的方式。山区工业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中央已明确提出“抓大放小”的政策。应该抓住时机,把中小型企业真正放活,可以把部分国有企业改造成集体企业,或把一部分集体经济变成混合经济或私营经济。产权转让的具体形式有: 整体转让。这种形式适宜于企业有市场,产品有销路,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佳,亏损或长期亏损的单位。在搞好资产评估的前提下,一次性全部售出。原则上全额交清转让金,也可分期付款。 部分转让。这种形式适宜于有一定的发展前景,但目前生产经营困难,一时无法走出困境的企业。可以只转让部分或全部机器设备,或全部流动资产,而将土地、厂房及部分设备作为集体参股,控股的基本股不予转让。 兼并转让。这种形式适宜于产销无出路且濒临关闭的企业。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这些企业的产权由需要发展且对口的大企业兼并,按照自愿、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政府协调的方法,支持大企业通过兼并小企业,实现优化资源配置,使乡镇企业在新的经营机制下获得新发展。 2.采取较为规范的形式,把企业改造为真正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和产权制度,它的特点是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但是股份合作制还不是一种先进的企业制度,对于以工业品为主的乡镇企业不宜实行股份合作制,应该过渡到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规模较小的乡镇企业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