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改革的差距和建议

——关于上海市乡镇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调研报告

作 者:
陈琮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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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五”末年,上海市体改委就“上海乡镇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专题作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上海乡镇企业的历史、现状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等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上海乡镇企业的发展、现状及横向差距

      上海乡镇企业的发展有其特殊背景和规律。上海是我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国有经济实力雄厚、门类齐全,80年代,上海的国有企业为了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束缚,借助于乡镇企业灵活的经营机制,以技术和产品联营的方式与农方合作办起了乡镇企业。为上海的三年大变样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由于这种联营的主要目的实质上是国有企业转移一部分利润的需要,虽然在发展初期曾有一定的生命力,但毕竟是一种低层次、依赖型的联合。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日益深化,强大的国有企业在双轨制的作用下增强了活力和扩大了发展的空间,利润的转移不再显得那么重要,因而向外拓展的内在冲动力不足,不再向联营企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而作为联营的农方,在双轨制的影响下,由于过多地依赖于工方,缺少开拓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使上海众多的工农联营的乡镇企业失去了一次发展壮大的历史性机遇。

      上海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横向差距在于:

      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企业没有形成市场经济的经营机制。

      外省市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得益于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是吸引外资和股份制改革,发展了一批资产混合所有形式的乡镇企业,以及通过产权联合发展了一批乡镇企业集团,涌现出一批资产几亿元、产值几十亿元的现代化企业,从而奠定了乡镇企业的地位。而上海,虽然也有一部分乡镇企业加入了这一改革的行列,但规模相对较小,且拘泥于不放弃控股地位,致命合资企业的效益普遍不佳。第二是近二年在大量中小型乡镇企业中掀起的形式多样的产权制度改革。如山东、浙江的股份合作制,江苏、广东、福建的经营者持股、抵押承包、拍卖、租赁等等,造就了一大批充满生机活力的企业。而上海的乡镇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基本上没有大的动作,乡镇企业的经营机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

      经营者、劳动者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没有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乡镇企业家队伍。

      外省市的乡镇企业由于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注重向企业的经营者和职工倾斜,极大地调动了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企业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运作的经营机制,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而上海的乡镇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高素质的经营人才匮乏,各类专业人才吸引不来,企业的科学管理和健康发展也都无从谈起。

      企业发展处于较低层次,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由于上海的乡镇企业有70%左右属一般加工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生产高科技、多附加值产品的企业少;新办企业投入多,对老企业的改造少;对企业收取费用多,留给企业的发展资金少;企业的基建投入多,对设备的改造少;企业的负债多,企业的自有资金少等等。这些,使上海乡镇企业与周边地区相比,存在相当的差距。

      上海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鉴于上海乡镇企业目前的状况,对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本身的特点,从稳定农村经济出发,以加强企业管理为主要内容,具体的改革思路和对策建议如下:

      逐步理顺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

      由于乡镇企业的产权构成、发展状况及人员素质等不同,企业必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产权制度改革模式,要做到有利于农村的安定团结,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必须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进行严格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有关部门要根据乡镇企业的特点,制定出适合乡镇企业实际情况的产权界定和评估办法,规范有关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此同时,要十分重视配套改革,制定相应的政策。集体资产的划分必须着眼于集体资产不受人为的侵蚀和有利于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

      乡镇一级集体企业要同乡镇政府脱钩。

      乡镇一级集体企业在整个上海郊区集体企业中所占的数量比例并不高,但其经济实力是上海郊区集体企业的主力。政企分开,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为此,建议乡镇企业要逐步同乡镇政府脱钩,解除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轻装上阵,全副精力发展生产,承担统一的纳税义务,以上缴税收的形式为社会做贡献,不再缴纳其他费用。乡镇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返回、转移支付等方式来解决以工补农,以工补副等社会性开支,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为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对于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性、公益性的建设,可依靠共有的社区集体资产的收益或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加以解决。

      乡镇企业要抓住机遇,重新定位,选择适合自己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

      首先,乡镇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规模特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组织形式。基本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三资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为重要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财产混合所有的新型的企业组织制度。除了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在近期内,还是以股份合作制为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部分微利、亏损的村办企业也可以通过向村民转让股权改造成合伙制或业主制的企业。与此同时,乡镇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进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通过股份合作,以经济手段联合或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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