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93.6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6)22—0039—03 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理论的深化和升华,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最根本的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学习科学发展观,贯彻科学发展观,我们必须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推动反腐倡廉更加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为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一、与时俱进。确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工作思路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科学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一)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服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这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处理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无论是部署任务、确定重点还是实施各项措施,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都要以保证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效果来检验。要针对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研究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 (二)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要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关心人、爱护人、教育人、挽救人,扶正祛邪,惩恶扬善,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 (三)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保持党的性质、践行党的宗旨、实现党的任务,使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贯彻科学发展观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措施,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统筹协调,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反腐倡廉是包含诸多要素、涉及众多关系的有机整体。必须把握全局,强化统筹协调的意识,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在坚持科学发展观、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一)统筹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良性互动。我们的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保证作用,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进程中,平稳健康地向纵深发展。为此,要与经济建设统筹谋划,把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思路同步考虑,把规范权力运作与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同步要求,把严肃执纪与制度建设同步实施,在制定发展政策、出台改革措施时,要注意从反腐倡廉的角度进行论证。要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形势、经济政策措施和经济体制改革情况,进一步探索腐败现象产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监督关口前移,主动发现问题,力争把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加强监督、搞好服务,促进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协调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二)统筹纪委组织协调与全党动手、全社会广泛参与反腐倡廉,促进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必须是全党动手,各方面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照党章的规定,积极主动协调,对上争取领导,搞好决策协调,横向发挥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的作用,搞好部门协调。既协调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反腐败工作关系,又协调共同承担某一项反腐败工作任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注意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步合拍,既协调领导,又依靠领导搞好协调。同时,还要搞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和群众参与监督的协调。通过健全机制,规范协调,理顺关系,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各级党委依靠纪委组织协调、纪委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自觉接受协调服从协调的意识,为纪委组织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推动组织协调机制高效快捷运行,经常地、稳定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