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论美学”(Symbolist Aesthetics),是20世纪20年代中期便在欧洲获得了主流地位的美学思潮,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50年代开始风靡美国,后来逐渐产生了世界性影响,至今在国际美学界仍有生命力。 一、符号论美学的定位 符号论美学思潮的奠基者是德国著名哲学家和观念历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其符号理论和文化哲学研究为整个符号论美学提供了哲学基础,此即“符号形式哲学”。如果再向前追溯,“美学之父”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Alexander Gottlied Baumgarten,1714-1762)的《美学》就曾在其第一部分“理论美学”中为“符号学”预留了位置,计划这部分用以研究艺术品中使用符号的理论,足见“符号之维”对于美学研究的重要价值。 从时间上看,按照吉尔伯特(Katharine Everett Gilbert)和库恩(Helmut Kuhn)合著的《美学史》所述,“符号理论”在欧洲美学界取得“统治地位”大约是在1925年左右,“符号的概念成为了核心”[1]556。在这个时期,无论曾占据主宰地位的把艺术视为“直觉”、“想象”抑或“情感的表现”的理论(从克罗齐到柯林伍德的“表现主义”美学),还是将美降格为“客观化的快感”的学说(如桑塔亚纳的“自然主义”美学),都已失去了吸引力。反而,激发出更大理论热情的,是将艺术视为一种“形成符号和符码”的人类卓越能力的新思路[1]556。卡西尔的符号论就在这时应运而生。他的理论又可以被看作一种“文化现象学”[2]169,因为符号的“文化形式”被视为人类“创造性活动和表现”的各种类型,以至于符号形式本身就构成了“精神现象学的真正组织原则”。这便为整个符号论美学的建构奠定了广泛而深厚的基础。 在纯美学领域,美国女哲学家和美学家朗格(Susanne K.Langer)将这种符号论原则发扬光大,在美国的英语美学界继续拓展了符号论,并形成了庞大的思想谱系。当然,最明显的“符号论美学”的发展线索是从卡西尔到苏珊·朗格的思想传承,这也是德国思想在美国的生根发芽和开花结果。但是,与卡西尔同时代的符号论的影响却不仅于此,不仅有德国内部的发展线索,还有从德国到法国的发展线索。 然而,以卡西尔哲学为真正源头的符号论及其历史脉络,却明显不同于20世纪“符号科学”另外两条线索,它们基本上是颉颃而行的。一条线索创始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他明确提出要以语言学为根基建构一套名为“符号学”的学科。此后,经过“布拉格学派”的发展,激发出了蔚为大观的“结构主义”理论大潮。所以,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主要在文学理论领域形成了著名的“结构主义—符号学”传统。另一条线索则开始于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斯(C.S.Pierce),他从逻辑角度对符号学的推动,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哲学家莫里斯(Charles Morris)那里得以体系化,后者在《符号,语言和行动》(Symbol,Language and Action,1946)一书中重点研究了符号过程和符号行动的问题。莫里斯的“审美符号”研究在美国影响颇大,他将艺术品与其意义之间关系的研究列为“语义学”,将审美符号与艺术符号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称为“符号关系学”,将艺术的交往功能视为“语用学”。无论是由索绪尔形成的语言论思潮,还是由皮尔斯形成的逻辑论主线,它们共同提出的都是“Semiology”和“Semiotic”,汉语皆通译为“符号学”“ 由符号学而生的美学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意大利艾柯(Uvmberto Eco,1932-)的《符号学原理》和《符号学与语言哲学》(Semiotics and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1984)和法国罗兰·巴特(A Theory of Semiotics,1976)的《符号学原理》(Eléments de sémiologie,1964)、《显义与隐义》(L' obvie et I' obtus,1982)都是其中的名作。艾柯提出了一整套逻辑严整的符号学体系,其符号学的学术探索是以美学为起点的,所谓“开放的作品”(open works)的独特观念就是他的符号学在美学领域结出的果实。 总之,从卡西尔、朗格、潘诺夫斯基到艾柯、巴特,作为方法论的符号思路始终是在两个层次上发挥作用的:一方面是“潜在的层次”,“符号对象和经验中的意义系统”在被逐渐建立;另一方面则是“意识的层次”,这些系统是被严格建立起来的,它们成为了结构上愈益普遍的、形式的和抽象的对象,一般在“符号功能的结构”那里达到顶点[2]173。无论怎样,从符号论意义上建构的美学,可以说它的影响至今绵延不绝。 二、恩斯特·卡西尔的“符号形式哲学” “符号形式哲学”是恩斯特·卡西尔(1874-1945)的独特学术建树,鲜有人知的是,这些建树最初是受到了一位艺术史家阿比·沃伯格(Aby Warburg)的影响。或者说,符号形式哲学的重要理论来源就是阿比·沃伯格的文化科学研究,因为后者就致力于古代宗教、仪式、神话、巫术的原型形式研究。恩斯特·卡西尔的哲学更多地以“文化事实”作为基点,并将“人类文化的历史”视为一个完整的总体。当然,这种哲学的逻辑起点,就是对人的功能性的界定:人基本上是“符号的动物”。这种“符号宇宙”,也就构成了在人们自身与世界之间的符号系统或者表现系统,在各种各样的差异性和丰富性里面,思斯特·卡西尔的哲学主旨,就在于阐明了与“文化事实”相匹配的可能性条件,所有的“文化形式都是符号形式”[3]33。这种符号系统,就是在(人与动物共有的)感受器系统和效应器之外(或者说介于前两种之间)的“第三系统”,他是为人所独具的能力,只有人,才具有“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才能发明符号、创作符号并运用符号。 “符号”,一方面必定是具有某种形式“符号”,另一方面还是要与某种“意义”相关,当然,意义是为“知觉”所揭示的。“一切在某种形式或其它方面都能为知觉揭示出意义的所有现象,都是符号”[4]。在恩斯特·卡西尔那里,“符号意义”就凸现了出来。“符号意义”的最基本的和首要的类型,就是“表现的”意义,日常生活围绕着人们而形成的经验就是情感性的意味,这就是所谓的“表现功能”。这种类型的意义,为“神话意识”奠定了基础。与“表现功能”对应,还有一种“再现功能”,呈现了一种“再现符号意义”。这种意义帮助人们区分了表象与现实,康德意义上的时间、空间等等由此获得了“表象”的构形。在表象与现实之间,人们还会遭遇第三种或最终的功能,那就是“符号性功能”。这种功能最重要的展现就是“关系的纯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