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在有文字记载的长达三千年的文明史中,创造了本民族的审美传统,这种传统概括来说,主要有五:乐天忧世、崇阳恋阴、尚贵羡仙、自然至美、中和为美。 一、乐天忧世 中华民族对于人生的态度,在乐与忧之间,乐的是天,忧的是世。关于乐天,《易传·系辞上传》说得很清楚:“乐天知命,故不忧。”这里讲的“天”,基本的意思是天然;“命”,指命数,命数是天的规律性的表达。《易传》这里表达的思想,与道家的“道法自然”是相一致的。按照这种理论,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有其自身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运动规律,人如果能从宏观的角度理解这种伟大的天然,将自己的全部活动纳入宇宙的天然之中去,就“吉”,就“无不利”,即使有困难,有危险,也能“厉,无咎”。 人生事业,不外乎进退、动静、健顺两大维度,《周易》打头的两个卦,乾卦与坤卦分别表达这两种人生态度,乾为进、动、健,坤为退、静、顺,虽然具体态度迥异,但都符合事物本性。《乾卦·彖传》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坤也如此,《坤卦·文言》云:“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乾道“御天”而行,坤道承天而动,都不离以天命为正。 “天命”在周易中也用“时”来表示,《易传·系辞上传》提出“时行则行,时止则止,与时偕行”的观念。“与时偕行”即与“天”同行。与天同行,那就是“得正”。“正”,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规律;得正,就是按规律办事。能按规律办事,事情就能办成;事情办成,其效为善,也为美。《坤·文言》说:“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这里说的“通理”,通的是宇宙的根本规律。所谓“正位”,即选取与自己的本性相适合的位置。 按照中国哲学,天既然被理解成天然,也就可以理解成本性,天即性。宇宙万物各有其性,也各有其天。天、性决定了每一物在宇宙的大世界中所应做的,所能做的,这就是命。命由性出,性由天定。 《庄子·马蹄篇》提出“天放”的概念。天放,放的是天,也是天使之放。庄子反对伯乐相马的做法,认为那种给马套上笼头、钉上马掌、配上鞍鞯的种种做法,都是对马的伤害。而让马没有任何羁绊,自由驰骋,那才是天放,那才是美。 符合本性的生存,似是最低的生存方式,却也是最高的生存方式。说是最低,因为从逻辑上讲,这要求并不高,难道鸟不应该在天空飞翔,鱼不应该在水里遨游,马不应该在大地奔驰?当然应该这样,但是,在实际上,要做到这样,有时并不容易。一国之君的鲁王不就将海鸟当作神供在庙堂上,按照人的方式在养它吗?最后,竟然让海鸟被那种只有在人看来是美妙的音乐给吓死了。 人理所当然应按照人性的方式生存,但是,深入地考察人的现实生存方式,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按照人的本性生活着?源律禅师问大珠慧海禅师“如何用功”,慧海的回答竟然是“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源律说:“一切人都是这样的,与和尚用功有什么区别?”慧海说:“一般人该吃饭时,百种思索;该睡觉时不肯睡觉,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五灯会元·卷三·大珠慧海禅师》)吃饭、睡觉这样的小事,都难以做到随顺自然,依乎天性,其他的事就更难说了。 《易传》、《庄子》说的“天”指自然之天,人能以合乎人的自然天性的方式生活着,怎么能不快乐呢?这当然是一种美的享受了。先秦儒家也讲“天”,不过,这种“天”更多的是神性,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孔子的学生子夏说:“死生由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这两处说的“天”都有神的意味。虽然,孔子承认有一种体现为神的意旨的“天”存在,但是他并不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如何体会神的意图上,他更重视的是如何在实际生活中体现“仁”与“礼”。在他看来,仁与礼其实是合乎天意的。他在遭到宋国司马桓魋围困时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孔子说的德,当然是指他身体力行的仁与礼。这种品德,在他看来,是上天赐予的。 什么是孔子的快乐?孔子的快乐较庄子复杂,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这里说的乐,内涵丰富。“饭疏食饮水”这种贫寒的生活本身当然不值得乐,所谓“乐在其中”不是指这种生活本身,而是指在这种生活中仍然坚持体仁践礼。也就是说,乐,不在贫,而在安贫;安的也不在贫,而在贫中坚守的仁与礼。这样,孔子说的“天”实际是人意,当然不是一般的人意,而是圣人之意,亦即道。 中国先秦儒道文化后来的发展是两者的合流,这样,中国传统文化说的“天”就以自然之天为本,而又融会了神明之天、人伦之天;天意就这样成为自然之意、神明之意、圣人之意的统一体。中国哲学所推崇的“天人合一”就是这样的统一。当然,这种统一,只是精神上的,不是实践上的。在中国人看来,只要精神上做到“上下与天地同流”,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快乐是最高的快乐。《乐记》云:“大乐与天地同和”,“与天和者谓之天乐”。 先秦以后的中国知识分子,在探讨人生快乐时,不同情况地将最高的快乐归属于“天人合一”。陶渊明自称“乐乎天命复奚疑”,以物我两忘的态度,尽情欣赏自然山水:或采菊于东篱,或凝眸于南山,或对话于飞鸟。至于死,他以达观的态度看待之,说是“死去何足道,托体同山阿”。苏轼在《赤壁赋》中也深入地探讨了“天人合一”的快乐。他认为,像水与月这样的自然物是无穷无尽的,“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既然如此,因人生短暂而悲哀其实是不必的。他对他的朋友说:“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所共适。”这就是说,只有徜徉于大自然之间与天地共生才是最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