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社会的双重关系

——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的现代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柯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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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从抽象到具体、从观念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美学与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这一议题最终在相当程度上会落实在“艺术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上。如果把这个议题中的限定性宾词(predicates)暂时悬置起来的话,“美学与社会”就成了关键词。我们谈美学而不谈艺术,经常会隔靴搔痒;我们谈艺术而不谈社会,就必然失去根本。于是,美学与社会的关系,在此可以置换为艺术与社会的关系,这是因为属于哲学的美学基本上只能坐以论道,所论的对象主要是艺术的生成、特点与相关的反应或影响等等。按此逻辑,上述议题的基本用意就在于探讨马克思主义美学视野中的艺术在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可能作用。

      在西方(或国外)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领域,阿多诺是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人物。大家知道,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他们无意重复单一的话语形式或恪守固有的思维模式,而是以社会文化批判为主要方式,倾向于根据自己的实际观察、体验、理解与判断,采用蕴含相对独立精神的话语形式来表述自己的立场观点。譬如,在审视艺术与社会的关系方面,阿多诺是从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出发,辩证地揭示了艺术的双重性(自律性与社会性)的内在矛盾。他从艺术与社会的对立来重新界定现代艺术的双重性,并且以此为基点来论证艺术存在的可能性及其“反世界”(Gegen-Welt)的本体性,从而彰显出一种具有深度意味的现代艺术哲学理念。

      阿多诺在《美学理论》一书里经常谈论艺术与社会的关系以及艺术存在的可能性。前者看似一个艺术社会学问题,后者看似一个艺术本体论问题,但阿多诺是驾驭否定辩证法的高手,因此这两个问题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委实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程度。

      构成艺术双重性的是其“自律性”(autonomy)与“社会性”(socialityor fait sociale)。这两者之间的内在矛盾主要表现为一种两难抉择困境(dilemma),即:如果艺术抛弃自律性,让自己走进社会,那么它就会屈从于社会的现实与既定的秩序,受制于商品社会的魔力,在自身拜物性的不断膨胀中自失于其中,由此就会走向消亡;反之,如果艺术想要固守在自律性的范围之内,让社会走进艺术,依靠自身历史不长而且相对微弱的自律性来批判和揭露社会现实与既定秩序的弊病,那么它至少会面临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在这个行政管理的世界中,它只能在被限定的范围内行施相对自律的权利,其结果也是行之不远、难有作为,二是商品社会无所不在的魔力会把一切变成商品(就连谋杀、情杀乃至恐怖袭击都不在话下),因此艺术会被同化过去,沦为商品或特殊的商品,这样连艺术的存在也会成为问题。

      如此看来, 艺术的双重性显然处于彼此依赖与相互冲突的境地(in the palpable dependencies and conflicts between the two spheres)。(Adorno,p.229)从历史根源上看,艺术的自律性是基于唯美主义的主导原则“为艺术而艺术”(l'art pour l'art),这是浪漫主义理想破灭的产物,由此所鼓吹的美通常是空洞而累赘的。从政治背景上看,艺术的自律性与市民社会(或资产阶级社会)的自由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是对艺术负载过多职能(宗教、道德、教育、审美、政治、社会改革职能等)的一种背反或抵制。如今,从艺术生产上看,“直接的社会经济干预”(direct socioeconomic intervention)会以不同形式的“契约”(contract)发挥某种支配作用,譬如画家与画商之间的那种“契约”;社会控制所衍生的种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契约”都会或多或少地剥夺与销蚀艺术的自律性以及内在必然性(immanent necessity),再加上艺术为了继续生产而不得不屈从于外来的强势压力等因素,结果会使艺术成为“客观上无足轻重的东西”(objective insignificance)。

      但是,艺术与社会的双重关系不是一个简单的界定问题,其所涉及到的诸多方面需要从多种角度予以审视。

      首先,从本体论的角度看,阿多诺对艺术双重性的分析其本意是探讨艺术何以可能继续存在或艺术的自为存在何以可能的问题,这里面涉及到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艺术的“反世界”本体特性。这里所谓的“反世界”,乍看起来是一个颇有刺激性和歧义性的说法,但实际上只不过是赋予艺术一项主要任务而已。该任务要求艺术严肃而深入地抨击和暴露社会现状的弊端,然而其目的不是指望艺术去解决或消除这些弊端(这实际上也不可能),而是要求艺术把人类的苦难转化为一种形象予以艺术性的表现,借此来昭示和凸显这些弊端何以生成的深层社会原因,进而启发和诱导人们去颠覆或瓦解这些弊端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要知道,“艺术总是一种社会现实,因为艺术品是社会的精神劳动产品。艺术之所以是社会的,不仅仅因为其生产方式体现了艺术生产过程中各种力量和关系的辩证性相,也不仅仅因为艺术的素材内容取自社会。确切地说,艺术的社会性主要因为它站在社会的对立面。但是,具有这种对立性的艺术,只有在它成为自律性的东西时才会出现”(阿多诺,第386页)。也就是说,艺术只有这样,其存在才是可能的。用阿多诺的话说, “艺术只有具备抵抗社会的力量时才得以生存。如果艺术拒绝将自己对象化,那它就成了一种商品。……从审美上讲,抵制导致社会的发展,而不直接模仿社会的发展。”(同上,第387页)因此可以说,艺术的社会性及其批判精神是其本性使然,但其本身不具有直接的社会影响力,也不应当期待它直接充当某种宗教或政治意识形态的服务工具。艺术的作用是非常间接的,是以特定的象征符号表现出来的。之所以不能直接沟通或知解,那是因为艺术具有谜语特征及其有机多义语境特征;之所以导致社会的发展,那是因为艺术的批判精神具有唤醒人们直面社会问题的启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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