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意识的形成,是由中华民族的生存状态与人文环境直接促成的 中华民族生存在相对稳定的农耕文明的环境之中。这种与天相侔的农业生产及其社会形态,造成了先民将自然与社会的统一视为最高人生境界的观念。先民从与天合一的生存意识出发,形成了物我相合的思维方式,并深深地铭刻在《周易》中的阴阳八卦与同时出现的阴阳五行学说之中。《易传》中“物相杂谓之文”与“兼三材而两之”的文化观念,影响到人们的审美观念之中,便是大文化观念的一以贯之,它无形之中促使古人将审美活动与天道自然、人生和谐视为统一之物,从而使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与西方美学从古希腊开始善观细部的认知观念不同,具有浓郁的形而上之人文底蕴,注重从宇宙与人生的高度去看待审美活动与观念意识。 在对人生解放和人生意义的不懈追寻中体现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意识 审美活动作为人的个体生命意义的爆发,在特定年代,往往获得直接的表现。相对于哲学的理性思辨与伦理的实践,审美活动通过“吟咏情性”,使人的生命冲动在美的王国中得到升华,精神获取自由,意义得到形而上的超越。这一点,在魏晋南北朝表现得最为明显。汉魏以来,中国社会陷入空前的动乱分裂之中,在各种哲学思潮展开对于天道人事重新思考的同时,审美活动也成为人们重铸精神人格的创造活动,以人为本的文化观念融入美学思想之中。当时虽然佛教活动开始兴盛,然而在现实人生痛苦的解脱,精神人格重构方面,审美活动显然更具有人文意蕴,更能契合人生需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关怀,主要是由审美活动体现出来的。 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意识能够代替宗教意义上的人文关怀,独立承载民族文化心理的安顿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存和奋斗中,形成了乐观向上的人生观,“生生之谓易”、“乐天知命而不忧”,便是这种心理的表征。这种文化心理使得中国人在遭遇危厄与痛苦时,能够在审美活动中获得解脱。钱钟书先生曾在《诗可以怨》一文中,指出六朝人认为审美具有止痛安神的作用。“长歌可以当哭,远望可以当归”,是中国传统美学看待人生与审美关系时的基本价值观念。在中国传统美学中,渗透着中华民族对自然和人生的体验,这种体验融情感与认知于一体。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的哲学,都将人格的最高境界定位在超越功利的物我一体的境界中。西方的哲学或者是以认知为特点,或者是以超验的宗教世界为指归,这两种境界都是以主客体的分裂为特征,中国古代的哲学和美学则主张将人的价值建构在人与自然的统一之上,这种统一又以审美体验为中介。这就决定了中国文化不需要宗教也可以解决精神信仰问题,使人生获得审美超越。 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意识,还表现在它的自我教育的意识之上 人文意识与精神不仅表现为人格的自我完善之上,同时表现在运用这种成果来对社会进行教育,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文化素质方面。审美活动不仅是个体的经验,更主要的是一种社会性的文化创造与普及活动,是个体与群体,自由与功利的有机融合。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底蕴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很优秀。早在《周易·贲卦·彖传》中就提出:“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是古人对于人文化成较早的看法。中国传统的“人文”含义是指用人类的文明成果,来教化人民,由自然形态的人走向文明形态的人。这亦是人文关怀的重要方面。先秦时儒家强调“六艺之教”,道家重视“行不言之教”(老子语),后来如《淮南子》与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则兼融儒道,将自然之教与人为之教调和起来,用以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生品味。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底蕴,通过这种教育思想与具体实施,体现出特有的对人的关怀。 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形成,本身就是人文意识激活的成果 它源自美学思想人物内心深处的人文关怀,表现为对特定年代中文化危机的忧患,对再造审美理想的责任感。从中国传统美学的发展来看,美学人物首先是充满人文忧患意识的思想家,他们往往是站在时代的前列与人生的尖峰上来考察审美现象,回应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严峻问题,建构自己的美学理论。比如春秋以来,随着宗法制度向封建制度的嬗变,儒道法墨诸家围绕对礼乐文明的评价,以及由此而来的天道人性问题,开展了激烈的争鸣,对真善美问题作了不同的回答。儒家的中和为美与道家乘物游心的价值观念,既是伦理价值的判断,也是审美价值的尺度。人文意识与美学理论的高度统一,是中国古代美学重要的精神传统,也成为后来中国传统美学向前发展的动力。孔子的“诗可以怨”,唐宋时代的“不平则鸣”、“诗穷而后工”等,不仅成为审美创作的动力,也是美学家从事理论建构的精神契机,表现出人文底蕴对美学建设的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