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以下简称“两论”)发表70周年。“两论”是毛泽东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哲学成果。时间已经过去了70年,但历史的年轮并没有磨灭“两论”的理论光辉。不少人认为,“两论”浅显易懂,并不深奥,这有一定道理。但文字上读懂是一回事,领会它的精神实质是另一回事。要真正读懂“两论”,就不仅要读懂它的文本,而且要了解它的写作背景、理论意义和当代价值。 “两论”的写作背景 “两论”最初是毛泽东在抗日军政大学的讲演稿,讲演时间为1937年的7、8月间,成稿则略早。当时正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刚刚结束,抗日战争已经爆发之际。毛泽东于此时讲这两个问题,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要从哲学上对两次国内革命战争特别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进行总结,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武装广大干部,以迎接抗日战争新阶段的到来。两次国内革命战争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最重要的是要找出导致革命遭受挫折的根本原因,特别是找出共同的带规律性的东西,这只有从哲学上加以总结才能做到。革命遭受挫折既有外因也有内因,但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内因是根本的,主要原因应当从内部特别是党内去寻找,从党的领导层去寻找。事实也正是这样,两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受挫,问题主要都出在党内,特别是出在党的领导层。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和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是导致两次革命受挫的元凶。右倾机会主义和“左”倾机会主义虽在政治上表现不同,但在思想路线上有其共同点,这就是理论脱离实际、主观背离客观,因而提出了与中国国情不符、混淆社会矛盾的路线、方针、政策。针对两次国内革命战争受挫的共同的认识根源和思想基础,毛泽东从哲学上展开了对实践和矛盾问题的深入分析,并由此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结论,使广大干部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思想路线的深刻教育。实践证明,这种针对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斗争经验进行的哲学总结,既能帮助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党的历史,又能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对党的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两论”的理论意义 “两论”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典范。“两论”不是一般的经验总结,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哲学层面上展开的经验总结。因此,这种总结是系统的而不是零碎的,是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是深入本质的而不是止于现象的。这样的总结,已经从经验上升成为理性,成为理论形态的东西,成为哲学论著。既是对革命实践的哲学总结,又是专门的哲学论著,这种两重性,正是“两论”的一大特色。和不少哲学教材不同,“两论”并没有过多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他规律和范畴,而是从实践和矛盾这两个认识论和辩证法的基本问题入手,进行仔细分析,把人们的认识一步步引向深入。“两论”以实践和矛盾问题为纲,把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相关内容都组织了进来,形成了有别于一般哲学教材的、别具一格、自成体系的哲学论著。“两论”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新的表达形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一个创新的体系。这是“两论”理论意义的一个重要体现。 “两论”的理论意义还在于,它对实践和矛盾问题的论述大大深化了。实践和矛盾问题在马列经典著作中都有所论及,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及《哲学笔记》中的阐述尤为精辟。但毛泽东在理论上作出了新的贡献。在《实践论》中,他全面论述了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论述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论述了认识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过程、认识的目的、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等问题。由于《实践论》的锋芒所指是两次国内革命战争中的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因而它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很强,并且抓住了要害,抓住了本质。比如,人的正确思想究竟从哪里来?党的正确决策是怎样形成的,是通过实践还是依靠本本?人的认识、党的决策是否正确,怎样才能得到检验?人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还是一成不变的?党的决策应不应当随着实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毛泽东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了回答。在此之前,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就其中的某些问题已做了分析,《实践论》则更加全面、系统地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几乎所有重大问题都展开了论述,它的广度和深度,已超越了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对认识论所作的概括。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没有拘泥于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传统表述,而是突出了对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的阐释。在毛泽东看来,三大规律不能并列,比起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更根本。矛盾是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也是量变、质变和否定之否定的源泉,把矛盾问题讲透了,就等于把量变质变和否定之否定讲透了,把整个辩证法讲透了。毛泽东这种对唯物辩证法的独到见解,是他结合中国革命实践,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结果。在《矛盾论》中,毛泽东不仅全面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等问题,而且针对两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有重点地对其中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矛盾特殊性展开的论述,就是其中一个突出例子。世界充满着矛盾,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承认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矛盾虽普遍存在,但矛盾的性质、内容并不一样,矛盾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特别是随着实践的变化,矛盾的性质、内容和表现形式都可能发生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这是辩证法活的灵魂。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不但要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更要认识矛盾的特殊性,要懂得矛盾的普遍性始终寓于特殊性之中,只有真正把握了矛盾的特殊性,才有可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得出正确的结论。两次国内革命战争中陈独秀和王明所犯的错误,其思想根源是教条主义,这就使他们丧失了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的能力。陈独秀无视中国社会矛盾的特殊性,认为无产阶级力量太弱,农民过于保守,中国的民主革命只能由资产阶级领导,并且提出了“统率革命的资产阶级,联合革命的无产阶级,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的错误纲领。这种错误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王明除了在形势估计和革命斗争方式上犯有严重错误外,对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阶级关系也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他夸大了中国革命现阶段反资产阶级、反富农斗争的意义,否认中间营垒和第三种力量的存在。这种估计和由此制定出的政策不是孤立了敌人,而是孤立了自己。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遭受挫折的原因之一,不能不说与此有关。由于毛泽东在两次国内革命战争中有切身感受,因此他对矛盾特殊性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从理论上加以深刻阐发。《矛盾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全面系统阐述矛盾问题的同时,又作了重点发挥,使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学说在整体上更加完整,在细节上更加丰满,从而把唯物辩证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