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几点讨论(下)

作 者:
李伟 

作者简介:
李伟,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李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原文出处:
探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0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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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4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7)03—0022—06

      三

      新中国的童年时代,“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但是怎样去取得这种经验呢?是用坐着不动的方法去取得呢,还是用走进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中去、在斗争中学习的方法去取得呢?不实行五年计划,不着手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工作,我们怎么能够取得工业化的经验呢?”[1](419) 毛泽东提出,“干部和农民在自己的斗争经验中将改造他们自己。要让他们做,在做的中间得到教训,增长才干。这样,大批的优秀人物就会产生。”[1](430) 毛泽东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决地大胆地进行经济建设,体察别人的经验并取得自己的经验。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人民群众的活动,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和物质利益,才能健康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经过“一五”计划的实践,毛泽东在分析了“二五”计划一年来的情况后,发觉要克服“共产风”所造成的一系列错误,必须将县、公社、大队从生产小队和社员那里无偿调来的资产尽快地还给他们。1959年,毛泽东把一篇《介绍山西经验》的报告批转到全党,要求全党注意:“旧账一般不算这句话,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了的,不对,应改为旧账一般要算。”为什么呢?算旧账的问题,物归原主的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对干部、对人民群众关心和负责任的政治问题。由此,毛泽东提出了这样一个思想:“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

      毛泽东把价值法则看作“是一个伟大的学校”,[2](34) 就是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自觉地走进这所“学校”,在学习和贯彻价值法则中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价值法则是共产党人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切入点,从这里入手,学习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和办法。

      那么在“价值法则”这所大学校里首先要学习和研究什么呢?毛泽东提出了这样几个需要学习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现在仍然是农民问题”。

      这是毛泽东经济工作和经济思想第一位的问题,也是毛泽东把苏联经济理论工作者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做了一番改造而提出的一个新命题。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而农民问题是刚刚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问题。这个命题的提出,建筑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和出发点。

      在东方这样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农民问题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究竟如何?毛泽东发现,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初期全国发生了这样一类情况,“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在建国初期,我们利用商品生产团结了几亿农民。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把陕西的核桃拿来吃了,一个钱不给,陕西的农民肯干吗?把七里营的棉花无代价地调出来,会马上打破脑袋。这是不认识五亿农民,不懂得无产阶级对农民应该采取什么态度。”毛泽东告诫全党,一定要高度重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只有经过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才能引导农民发展生产”,才能在物质丰富的基础上进入到高一级的生产关系。[3](436—438) “中国革命的问题,始终是农民同盟军的问题,必须谨慎小心……现在发生的问题,还是在相当多数的干部中不懂农民问题,农民的冲天干劲一来,又容易把农民当工人看,甚至以为农民比工人还高明。这是从右到‘左’的转化”。[4](45) 这个问题的提出,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指出了方向。

      毛泽东多次地、反复地提到价值法则,这是为什么呢?马克思揭示出价值“是社会劳动的结晶”;说这个物品有价值,是因为在这个物品中有“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5](68)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无疑,尊重价值规律就要尊重人们的劳动,按价值规律办事就是平等地交换劳动成果。毛泽东所以反复地告诫全党要尊重价值法则,就是要求全党重视和保护农民的劳动。因为这不仅是经济问题、理论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农民有劳动所有权,有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种子、工具、水利工程、林木、肥料等)所有权,因此有产品所有权。不知道什么道理,我们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忽然把这些问题忘记了。他们在看书本时是马克思主义,碰到经济实践,他们的马克思主义就打了折扣,思想很混乱。如果按照他们的意见去办,在政策上犯了错误,就有脱离农民的危险,就要把农民引导到敌人那里去。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严重注意。”[4](42)

      农民是中国人口的主体。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干群关系,从大的方面说,本质上是一个尊重农民的问题。按价值规律办事,就是保护农民的劳动成果。而当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正是不按价值规律办事的时候。因此,按价值规律办事就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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