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东方道路健康发展的主题 在“三大改造”即将完成的1956年春,我党就开始对初步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进行探索。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就此诞生。10个月后,围绕同样的主题,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继续加以发挥,同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正确处理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历史课题。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泽东和中央主要领导同志许多重要讲话、中央重要会议的文件,以及代表党中央观点的重要文章都围绕同样的主题有所阐述。虽然论述的侧重点和结论不甚一致,乃至有重大差别,但因为都是探索怎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推动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都强调同样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都肯定把民主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则,因此可以说,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体系形成于这一年的时间里。这是最初的探索,迄今已经50年了。 我党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体系,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是首创的。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马、恩的著作中,社会主义社会中没有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人民内部矛盾是相对于敌我矛盾而言的。马、恩认为,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阶级社会里,两大矛盾通过阶级矛盾表现出来,此时有敌我矛盾也有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在已经消灭了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差别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不可能存在敌我矛盾,因此也无所谓人民内部矛盾了。列宁是第一位面对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的领袖,他缔造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还不是经典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这里还存在敌我矛盾,因此也存在人民内部矛盾问题。1918年春,列宁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中曾对当时俄国的社会主要矛盾作了细致而精辟的研究。“喀拉施塔得”的炮声,更使列宁原来的思考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提出了“带有小农在居民中占优势所造成的特点的社会主义”的新概念,[1] 从而把现实社会主义同经典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也即共产主义区分开来。这里敌对阶级的残余力量还存在,资产阶级还合法存在,劳动人民中还区分为阶级或阶层,因而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国际帝国主义势力也在利用俄国的矛盾冲突施加各种影响,乃至直接付诸武力。这时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就必然通过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表现出来。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著作和政策策略,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宝库。但是,列宁并未明确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和在理论上进行系统阐述,而且他的光辉思想在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俄国,斯大林认为,“这里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同生产过程的社会性完全适合,因此在苏联没有经济危机,也没有生产力破坏的情形。”[2] “苏联劳动者之间的阶级界限已在愈益泯灭”,“苏联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已在完成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到应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原则为社会生活准则的社会”。[3] 斯大林的“无冲突论”给苏联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严重损害。因此,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就具有首创的意义。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重大意义,还因为理论针对的是社会主义东方道路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的主题。笔者一直把列宁经过十月革命开拓的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称之为东方道路。它是帝国主义在世界开始形成体系时各种矛盾尖锐爆发的特殊条件下,东方相对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通过新型的民主革命赢得政权而组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它不同于欧美国家也必然要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里的无产阶级担负起西方历史上由资产阶级担负的领导民主革命的任务。这个过程同西方已经经历过的一样,依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西方在这个过程中的两大基本矛盾以及因此引起的诸多矛盾在这里依然存在。“绕过卡夫丁峡谷”的过程并不都是可以任意驱驰的一马平川。所不同的是,资产阶级虽然也曾作为先进社会生产方式的代表,但它不可能自觉地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总是把本阶级的利益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对内压迫、对外侵略,贪婪地掠夺自然界,因此在整个历史过程中不能不充满着血与泪的敌我矛盾。这在发展的前期表现得尤为突出。而赢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却可能把广大人民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放在首位。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顺应历史规律,把过程中一切矛盾通过合理的手段给予处理。除了对付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剥削阶级的反叛,一般都能通过和平的、内部的、民主的方式予以解决。现实社会主义不一定是比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更为富强、更为文明、更为民主,但它是通向富强、文明、民主,通向社会主义的时间更短,更少痛苦的和平发展道路。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始终是它的主题,是东方道路的优越性显示出来的关键所在。 毋庸讳言,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体系初步形成之后,我国走过了20年十分曲折的道路,但这否定不了社会主义东方道路的优越性,也否定不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探索中的成就及其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的贡献。 二、从《论十大关系》到《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体系创立初期的重大转折 《论十大关系》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时间只相差十个月,其间国际上发生了波兰和匈牙利事件。这两部重要著作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基本理论上说是一致的,但它们对现实矛盾的分析及对策上却有重大差别。 这些重大差别突出地表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关于“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论十大关系》是在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党的“八大”召开作的理论准备。它开宗明义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在最后总结中对此又作了强调。[4] 这里归纳出本文的两个基本内容:手段(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和目的(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这样的战略决策,就是基于对“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它虽然没有正面论及当时社会主要矛盾,但把研究的一个重点放在探索经济发展的规律上,突出了经济建设作为重点的精神。党的“八大”则明确指出:“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质“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5] 它阐明了《论十大关系》已经包含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