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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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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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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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有钱的行政事业单位将不能随意提高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从八个方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首先,各地必须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

      财政部指出,财政部门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之一,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参与议事、决策的过程中,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负责,依法议事、依法决策,防止议事和决策流于形式,避免出现领导个人决策取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情况。

      其次,一个地方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设立多个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直属于城市人民政府,不得隶属或者挂靠在建设、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铁路、煤炭、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财政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通知》要求,对历年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回收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全面清理,区分贷款责任,制定回收计划,限定时间回收资金。严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新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杜绝挤占、挪用。

      财政部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

      财政部明确,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年度决算,必须经财政部门委托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后,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分配、费用开支以及发放个人贷款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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