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奉化市审计局:先审后离的双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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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审计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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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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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制度,全力推进任中审计

      以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离任后进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漏洞,没有真正体现从源头上、在过程中加以审计监督和规范。为此,浙江奉化市审计局提出的一系列坚持任中审计制度为主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2002年6月,经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常委会研究同意出台了《奉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实行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期审计为主,离任必经审计的审计制度。”提出了“根据‘先审计,后讨论干部的任免’原则,力争每年‘先审后离’任免的正职领导干部达到30%以上”。这一制度为实行“任中审计”,做到“先审后离”在政策上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操作之初,觉得难度较大。但是,在市委、市委组织部的支持下,积极加以推行。2002年、2003年一把手“先审后离”已达到或超过30%,至2004、2005年经济责任审计全部实行任中审计,做到“先审后离”,将事后监督变为事中、事前监督,较好发挥了审计的预警和规范作用。任中审计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尽可能减少损失,同时有效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集思广益,合理制订审计规划

      实施任中审计制度,做到先审后离,必须有一个中长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划来支撑,使之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到位。为此,市审计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切实制订长远规划、近期计划。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库,对领导干部出生年月、任职年限、历次审计时间、部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同时,广泛征求市纪委、监察、信访部门和市委、市府分管领导及被审计对象的分管领导的意见,积极吸纳审计人员的意见,制订“三年一审计、一次审三年”的周期性滚动式三年规划。根据三年审计规划,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组织上的要求、群众的反映和上级审计部门的任务等加以微调,使规划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操作过程中,积极考虑减轻基层负担,对有的部门结合专项资金、专题调查或同步项目专题监督审;对非重点部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替代审;对个别项目视审计部门调查情况与市委组织部协商,调整为非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

      健全制度,促成双赢

      为巩固任中审计的成果,市委、市府两办先后出台了审前调查征询、离任交接、评价评分细则、审计结果公开、结果运用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构建起以审计评价办法为龙头、评分细则为关键、评价结果运用为落脚点,辅之以相关配套制度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基本框架。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在任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将审计结果直接纳入干部监督管理使用的程序,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免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防止出问题的领导干部再在经济问题上犯错误,避免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力地制约和监督了领导干部的行为,保障了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完整。同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挽救和保护了领导干部,实行审、帮、促相结合,达到了审计与被审计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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