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对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高校不但要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更要重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严肃性和效益性,防范因预算管理和执行不力而导致的财务风险。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全过程的即时监控。即审计部门与学校财务系统联网,通过网络随时审查和监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报告。二是阶段性的定点监控。即对教学、科研、基建、后勤、开发等使用预算资金较多的单位,按月或季定期对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预算年度结束后,审计部门要对整个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和评价其执行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参考。 2、将资金纳入审计监控范围,防范财务风险和资金损失。审计部门应当将资金安全作日常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督促学校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和贯彻有关资金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在审计过程中评价相关制度的可行性和执行效果。二是加强日常性的监控, 采取与财务联网随时监控以及就地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随时进行监督,坚持财务处长、审计处长对银行对账单的“双签”制度。三是建立资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要明确资金流动和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提高责任意识,发现问题从严处理。 3、加强对经营性投资活动的审计监督,防范校办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损失。一是应当对校办企业的投资程序进行监督,如投资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论证,是否经过学校领导的集体决策,是否落实了对投资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是否经过有关审批程序等。二是应当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校办企业改制工作,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现有的校办企业进行清理,明晰产权关系,完善相关投资手续,维护学校利益;对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以及风险较大的校办企业,及时建议学校予以清算和关闭,以免学校承担更大的责任和风险。三是要加强对学校控股的校办企业的日常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企业经营者的依据。 4、强化对学校收费活动的审计监督,规范收费行为,防范因乱收费而产生的财务风险。作为学校监督部门,内部审计应当加强对收费的专项审计监督,对照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逐项检查和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性;同时还要加强对收费票据的管理监督,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对收费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违规收费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以求从根本上制止乱收费行为。 5、加强对高校银行贷款行为的审计监督,防范因乱贷乱用银行贷款而导致的财务风险。一是在贷款前参与对贷款项目的论证分析,提出咨询意见,促使学校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慎重选择贷款项目。二是督促和协助财务部门认真测算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充分考虑偿债能力,控制贷款规模。三是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重点审查工程预算、工程洽商变更、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工程竣工结算等环节,尽可能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