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查应围绕审计目的进行,审 计目的决定了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审计 目的不同,对同一被审计单位调查的范 围、内容也会不同。应重点对被审计单位 的组织结构和内控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 重点了解调查;对个别已实行计算机信 息系统管理的被审计单位,则要利用审 计软件对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的软硬件、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进行深入 的分析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管理体制和部门设置情况。对第 一次进行审计的单位,通过调查组织机 构了解相关的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 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内部的部门名 称、人员编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等情 况。调查时可以将设计好的调查表交被 审计单位填写,通过调查表了解被审计单位各部门性质,如是生产型还是非生产 型,是管理型还是业务型;了解部门执行 的具体事项,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目的决 定重点调查的部门。对再次审计的单位, 只需对变化了的情况进行重点调查。 2.内部控制测评。在审前调查阶 段,审计人员根据控制风险水平和控制 保证系数初步评估结果,确定将要实施 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 点,为以后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提供科学 依据。例如:将单位内部缺少内部控制的 重要业务领域,内部控制设计不合理、控 制目标不能实现的领域,以及内部控制 没有发挥作用的领域确定为实质性测试 重点领域,并针对内部控制缺陷和可能 产生的后果提出对应的检查措施,确定 实质性测试的具体方法,以便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 况,找出薄弱环节,确定审计重点,防范 审计风险。 3.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调查。部 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为执行职能而设 置的,但并非所有的业务都一定运用计 算机信息系统,实际中存在部分业务使 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部分业务手工处理 的情况。因此,在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管 理系统进行了解、分析的基础上,应选择 重点部门进行部门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详尽程度应根据 被调查系统与实现审计目的的密切程度 来决定,与审计目的相关度越高的系统 调查的详尽程度也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