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 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 企业法人代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 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 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上述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共同的 内容主要有:是否依法履行其相应的管理职责;债权债务是否 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 值;经济决策是否符合程序、有效;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 全、有效;个人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不同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 审计的内容各有侧重和不同: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 执行的合规性;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会计资料的完整 性、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的 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 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 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情况;企 业收益分配情况,能否及时足额纳税,能否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是否纳入 计划管理,有无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和内容,是否超计划投 资;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工程 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重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长期 延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基建经费的筹集、管 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后勤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保值增值;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 法,效益如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 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有关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损 害学校权益的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五)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收 入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 效益如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所办产业和经 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其他需要 审计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