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 键时期,经济体制和监管制度不完善 致使各类商业贿赂案件不断增多。最 近5年内我国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 件案值达52.8亿元。商业贿赂在腐蚀 我国经济、吞噬众多财富的同时,也 损害了经济公平和效率,反商业贿赂 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根治商业贿赂 不仅需要政府下决心花大力气整治, 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商业贿赂的基本特征 商业贿赂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 的,其与信息不公开,一些政府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监管乏力等密切相关。因此,审计人 员需要熟悉现阶段商业贿赂的特征 与根源,以便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商业贿赂具有行业的垄断性和 强式权力性。目前的商业贿赂“重灾 区”都与垄断行业和强式权力部门相 关。垄断行业在交易中始终处于相对 强势地位,有能力将成本轻易地转嫁 给交易的对方,以获取巨额垄断利 润;或者交易成本与损失能顺利地转 移到政府或消费者身上。另外,强式 权力往往掌控在少数部门的少数人 手中,行贿人只需想办法与他们拉上 关系并呈上“贡奉”就能达到目的。而 垄断与强权的结合又易使相关利益 人游离于法纪监管之外,于是权钱交 易式的商业贿赂在这些行业和部门 很容易产生。因此,商业贿赂既有可 能的利润空间,也有现实的交易途 商业贿赂具有界限的模糊性。有 关专家将商业贿赂存在的三大灰色 地带概括为:人情往来、官商一体和 集体受贿,但在现实中这些都很难严 格判定为商业贿赂。当前缺乏对商业 贿赂高层次的严格的法律界定,当面 对商业贿赂时,有时无法定罪查处, 有时查错案件,打击了正常的商业竞 争行为。 商业贿赂具有投机的暴利性。商业贿赂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以少量投 入赚取巨额利得的交易行为。对行贿 者来说,贿赂品是经营成本,它最终 会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从而获得比成本要大的收益;对受贿 者来说,权力滥用的负面预期是成 本,如果能有效规避风险,这种预期 并不能变成现实,权钱交易就成了一 本万利的生意。 商业贿赂具有交易的隐蔽性。商 业贿赂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在商业 活动中,部分竞争者利用竞争过程的 不透明性,通过贿赂交易决策者获取 交易机会。商业贿赂一般都隐藏在正 常合法的交易当中,从账面上很难查 出问题,如无举报,很难暴露。 国家审计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割断权钱交易的纽带。商业贿赂 赖以生存的前提是资源和权力的垄 断,而破除这些垄断是治理商业贿赂 最根本的举措。治理垄断行业的商业 贿赂,最关键的是通过公平的市场竞 争,信息的充分透明,给交易双方施 加压力,通过增大成本、压缩利润的 方式破坏商业贿赂的生存空间,使权 钱交易双方失去交易的动力。一方 面,制约垄断厂商的非公平交易行 为,可以弱化垄断厂商的成本转移能 力,压缩其巨额利润空间;另一方面, 完善分权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 科学决策的机制,提升权力滥用的风 险,并加大行贿受贿的成本。当前更 需要强化对垄断行业和关键性政府 部门的权钱交易预防与监管。审计机 关通过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关口”前移的任前审计和制度 性、经常化的任中审计以及程序化的 离任审计等,以查清重大决策、重要 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 金的使用是否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 的决策。从决策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 位入手,建立健全科学决策的监督制 约机制,逐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 扩大信息的公开透明。商业贿赂 往往都是采用暗箱操作、幕后交易, 而信息的公开透明是防止腐败的最 佳路径。在市场运作中,应奉行“金鱼 缸法则”,如将土地资源、政府采购、 工程招投标等信息公开透明,将有效 规避暗箱操作的发生。“透明化”的目 标是要建立一个“服务政府、责任政 府、法治政府”,让行政权力真正为民 所有、为民所用、为民所监督。权力公 开透明是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重 要途径,也是市场经济“公平、公开、 公正”法则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强化 审计监督工作,突出对重点领域、重 点部门、重点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进 行审计和经济责任的审计,对存在商 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充 分及时曝光,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审 计结果公告,以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 积极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各级 审计机关可以充分运用特殊技术手 段,深挖商业贿赂行为,积极提出审 计建议和意见,以促进防治商业贿 赂的长效机制的完善。反商业贿赂 应紧密结合审计业务,突出审计重 点。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熟悉和掌 握有关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法规, 把握政策界限,把握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