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安排农村财务审计主体结构 1.乡镇政府的淡出。作为国家基层行 政组织的乡镇政府应当基本退出村级日常 审计监督活动,只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 济案件时,政府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才可 组成联合审计组。 2.民主理财小组的强化。为真正发挥 其内审组织的作用:一是全体村民应有权 控制村级管理者的任免;二是提高民主理 财小组成员的专业技能。 3.注册会计师的主导。因其独立性与 胜任能力上的优势,注册会计师理应作为 村级审计监督的外部主导,其审计范围是: 村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财经 纪律执行情况审计;村级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整性和有效性的审计;村级管理者受托 责任审计等。 (二)优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制度环境 1.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政治进程。一是 切实赋予村民完全的民主权利,使村民真 正拥有村级人事管理权和村级财务管理 权;二是拓宽农村民主监督的渠道。比如, 加强对村务公开制度的指导和监督;规定 乡镇政府接待日等等。 2.合理配置权利。一是强化乡镇政府 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二 是实现乡镇政府由领导职能向指导职能的 转变,在尊重村民自治权利的基础上,以经 济、法律和教育等综合手段指导农村工作; 三是国家有关法规应尽快明确乡镇政府指 导职责的具体内容,以利于改善乡村关系、 规范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四是规范村级管 理者的管理行为,提高其经营管理活动的 透明度,消除村级管理者与村民之间的信 息不对称。 3.建立和完善对村级管理者的激励机制。给予与之工作难度、努力程度相配比的 物质和精神激励,使之有动力规范自己的 管理行为、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 1.国家有关部委应尽快出台有关村级 财务审计的法规,为注册会计师进入此领 域提供法律依据。 2.明确全体村民作为村级财务审计委 托人的地位。即若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服 务,应由全体村民作为委托人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以确保审计的社会公信力。对涉及 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农民利益的经 济案件,注册会计师也可接受县级以上政 府部门(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关)的委托 进行审计鉴证。 3.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考虑村级财务 审计的风险,委派熟悉农村实际情况、通晓 国家农村法规和政策、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 师负责审计工作,以保障审计的有效性。 (四)完善农村会计信息系统 1.增强全体村民等会计信息需求者参 与监督的动力和能力。从一般意义上讲,剩 余索取权是作为委托方的全体村民进行监 督的动力源泉。村级管理者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涉及到村 民的切身利益,而监督的有效性及效率如 何,则要取决于作为委托方的全体村民对 剩余控制权即村级人事管理权和村级财务 权的拥有程度,审计监督与剩余控制权应 当相互对应。因此,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利 及有效实施,并保证全体村民对村集体剩 余的全部索取权利,村民就有动力去获取 可靠与相关的会计信息,以评价、监督村级 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2.完善村级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会计信息供给主体。如,有效监督村级管理者 的行为,并加大对村级管理者会计舞弊行 为的惩罚力度;完善村级管理者激励机制, 降低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完善会计准则 和会计制度,增强农村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和相关性,压缩盈余管理的空间等。 3.完善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 (1)农村会计控制主要是规范村级会 计基础工作、提高村级会计信息质量及对 村级管理者的监督等。2006年新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是规范农 业活动(指企业对生物资产转化为可售生 物资产、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生物转 化过程的管理)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 和披露,是有关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 露,这些只是农村会计工作的部分内容,许 多农村财务问题仍然需要做出有效制度安 排,比如应当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 会计制度”,完善村级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增加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明确应披露哪些 村级重大会计事项、披露的具体内容与形 式,以提供充分相关的会计信息。 (2)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改革村级会计 信息审计制度,取消有关“各级业务主管部 门,应对所辖地区报送的村合作经济组织 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查”之规定,全面引入注 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或者在乡镇经管站内 部专门成立乡镇审计结算中心,以履行审 计监督职能。 4.实行村级会计管制的创新。根据各 地农村实际,有选择地推行有关改革措施: 如实行会计委派制、村会计集体办公、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