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的审计不同, 审计机关除了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出具 审计报告外,还要向委托机关或党委、政 府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依 据审计报告撰写,但其内容、格式以及文 字表述与审计报告大不相同,作为审计 人员尤其是审计组长,要代表审计机关 起草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就必须 知道上述不同并按照起草审计结果报告 的要求撰写审计结果报告。 一、要素不同 按照审计署六号令要求,审计报告 的基本要素包括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 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 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审 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 政收支财务收支事实和定性及处理处罚 依据、审计意见和建议。虽然审计结果报 告与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大致相同,但 在实践中也有差别,主要有:审计结果报 告要有主送单位、主题词,部分审计报告 中的内容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可以不做表 述,否则显得内容烦琐,太格式化,如基 本情况中被审计单位的经费收支状况、 实施审计的情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 任等在审计结果报告中没有必要表述, 因为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关心的不是这 些内容,而是关心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有 关指标完成的好坏以及执行经济政策的 情况,任期内有关经济决策有没有失误, 总体经济状况是得到改善和发展还是经 济状况恶化和退步,我们如果写些与这 些无关的内容让决策者去读和使用,则 显得累赘,也没什么意义。 二、使用者不同可能导致行文要求 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准则 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 具的,用于对审计事项发表审计意见的 书面文件,由于审计报告是给特定的使 用单位报告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如被 审计单位、政府、社会公众等,有时也向 全社会公布(也就是审计公告),为了规 避审计风险,其有严格的内容要求,行 文也按照行文规范要求进行,专业术语 和技术词汇比较多,逻辑要求比较严谨。而审计结果报告是向组织人事部门 报告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 行情况的,有时需要经党委、政府主要 领导审阅,不对外公开,虽然其行文也 有一定的要求,但不是太严格,应通俗 易懂,尽量简化,专业术语不要太多或 将专业术语用通俗的语言表达,使使用 者尽量读明白,否则就失去了结果报告 的意义,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 纪问题的表述,我们可以直接对问题予 以定性,可以分析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 和后果,没有必要说明违反了什么什么 法规,依据什么法规予以处理,因为处 理是审计机关的职责。 三、对同一事项的披露程度不同可 能导致报告反映的内容不同 (一)对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核准的 事实或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依据其对 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正确使用的影响程度 和预先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在审计报告 中做出恰当的披露,有的违纪事实对被 审计单位可能很重要,需要审计机关依 据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 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应该完全的反映,但 这类问题或事项经过审计人员查证对被 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影响不大,或 者完全不是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责任,那 么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就没有必要反映, 以免给审计结果报告的使用者予以误导 或产生误解,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延 伸审计部门存在票据使用不合理问题、 超范围使用现金问题、账外资金问题等, 这些部门不是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或间 接主抓分管,对违纪问题的发生完全不 知情,这类问题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 发现就必须作出处理,在审计报告中予 以反映,而此类问题又牵涉不到被审计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我们在审计结果 报告中就没有必要反映,如果审计机关 认为确实需要向上级或领导反映,可以 采取专报或情况反映、信息等形式予以 (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经常遇到这 样一种情况,对一件事实的查证由于时 间、空间、成本或其他条件的限制,使审 计人员无法对事实作出准确的认定,有的根本就没法查实,有的查证事项的载 体不具备审计条件,有的事项审计人员 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有的事项受到审 计职能范围的限制,有的事实结果的产 生很难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何种责 任(主要是因为某件事实结果的产生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可 能产生良好的结果,有可能造成不良的 结果,审计人员很难对结果予以认定), 而这一事项审计人员又认为对被审计领 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很重要,那么审 计人员对这一事项在报告中的表述就不 一致,在审计报告中可能简单的表述并 说明未查实的原因,使报告的使用者在 报告中认为此类事项不是特别重要,而 在审计结果报告中有可能对此类事项做 细致的描述,并详细地分析可能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