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责任审计催生审计体制变革 我国目前审计机构设在政府内部, 审计机关虽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 门,但同时审计工作受到来自行政机关 的诸多牵制,不容易充分发挥作用,也很 难真正实现审计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 中走过场甚至掩盖问题的现象常常在所 难免,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更加凸现。经 济责任审计的管辖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划分,监督对象是本地区本部门所管辖 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领导人员,审计时一些问题特别是那些 与政府首长有直接关系的问题难以查 深,对发现的问题,也难以对外披露,即 便是披露了也多属政府的“自我检查”, 审计机关难以评价政府在预算和公共支 出上存在的损失浪费和投资效益不佳, 更不用说去评价与政府或政府首长有关 的决策失误。如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 审计的作用,必须改革现行审计体制,有 两种设想,其一,为使审计监督形成合 力,将审计机构,改设在人大机构之中, 并向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人大监督, 这样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其行政监督作 用。其二,国家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系 统实行垂直领导,目前可分两步实施,第 一步省级以下先垂直,第二步待条件成 熟时再实现国家垂直统管。这样,一方面 可以体现国家强化审计监督积极的作 用,同时也表明国家在组织机构调整上 尽力摆脱原有的行政色彩浓厚所带来的 负面影响。 二、经济责任审计融入干部管理领域 经济责任审计中查证的一些问题, 如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 投资决策有失误,重大经济项目效益不 佳等问题,分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 选用的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缺陷和不足有 关。我国现有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是组 织考察、纪律检查的协调机制,这种干部 监督管理机制相对仅由组织人事部门考 察干部的传统机制是一个改进和完善, 增设了专门的纪律检查机关,强化了干 部监督机制。但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仍 然限于一般性的座谈了解、访问、调查、 检查和民意测验考察干部的方法,由于 受职能和手段制约,对所管理的领导干 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或资产、负债、损益,及其本人经济责任 履行情况,难以全面、真实、客观地掌 握。因此,选用的干部,有些缺乏从事本 行业、本部门经济管理的知识和经验,甚 至是“门外汉”,工作中点子少,经营管理思路单一;有些干部的一些经济问题隐 蔽较深,传统的考察方式又难以发现,往 往在提拔重用后才暴露出来。要改变目 前这种现状,在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察 干部时,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同时 介入,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审计机关 是经济综合监督部门,具有涉及面宽、地 位超脱、反映情况客观真实的特点和优 势,审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独立实施经 济责任审计,从财政财务收支入手,核实 与干部经济责任有关的经济指标和经济 数据,从而对干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作 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组织、对群众及对 当事人都是客观、公正、负责的,出具的 审计结果报告证据充分,如实反映领导 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这 为干部任免机关在人事安排上提供了可 靠的基础资料和重要依据,有效地弥补 了过去组织人事考察干部难以界定经济 责任和考察实绩的缺陷和不足。审计监 督的参与,实现了部门职能的互补,提高 了对干部监督的力度。组织监督、纪律监 督、审计监督三者有机结合的干部监督 管理新机制,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未来 发展的趋势。 三、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了搞 好组织协调,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的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纪 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国资委、审计 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 导小组。各级审计机关设立了经济责任 审计专职机构,配齐、配足了与审计任务 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各级纪检监察、 组织人事、国资等部门也都确定了专职 机构和专职人员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与审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 (二)建立长效的委托机制。在审计 对象的确定上,仍按干部管理权限划分, 不再由有关部门委托,而是由国家审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审计对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建立长效的职能机制。在审计 职能的发挥上,运用多角度、全方位的运 行方式,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发挥评价、鉴 定、公正职能的基础上,预防控制职能、 服务职能更加突出,对预防经济犯罪,保 护干部起到积极作用,帮助被审计对象 及其单位寻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 改善管理,从而提高被审计对象的依法 行政能力。通过审计,掌握运用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向党委、政府 和有关部门提交有数据、有情况、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