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认真调查。审前调查可采取走访座谈法和个别了解 法。走访座谈是以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为 询问对象,通过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信访部门 及业务关联单位,听取他们所掌握的有关情况介绍,重点关注 其领导人或单位存在的问题,必要时查阅有关对被审计单位 的检查和处理报告,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个别了解是以被审计 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主要是纪检、内审、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以 谈话、问卷、受理举报等形式对该单位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内 部控制、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关注,做到胸中有数。 深入分析要害。审计发现案件线索具有客观优势。对审前 调查取得的一系列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着重考虑被审计单位 可能存在哪些问题,哪些环节容易出现漏洞。审计人员要善于 洞察人和事,不能习惯于仅从财务收支的角度看问题,而要注 重分析深层次问题。 善于抓住疑点。审计中特别要关注现金、银行存款等流动 性很强的资产。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审计,不仅要对其余额进 行核对,而且要对其发生额(包括银行对账单)进行分析检查; 不仅要核对账账相符情况,还要对现金突击盘点,重新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必要时还应到有关金融机构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存款、开户情况,力求找出疑点。 坚持科学取证。证据是案件成败的关键,审计查案要靠证 据说话。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必须及时、完整、规范地获取 证据,必要时应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有时在账面上不大容易取 得问题的关键证据,还必须通过艰苦的调查、“询问”,才能抓 住“狐狸尾巴”。实际工作中常会遇到被调查对象不配合、说假 话、作假证甚至百般狡辩等情形,审计人员针对不同的对象可 采取开门见山法、矛盾突破法、政策攻心法、突击检查法等多 种方法获取确凿充分的证据。 掌握移送时机。目前审计查办案件,主要还是获取线索提 供证据,最终处理还得依靠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作为审计部 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 方面等违法违纪构成要件进行初步认定,一旦时机成熟,必须 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由审计、公安、检察、纪 检等部门组成的审计联动反应机制,加强办案协作,优化各自 职能,形成打击合力,扩大办案成果。